序号 |
学院名称 |
专科专业 |
拟升本科专业 |
计划数 |
1 |
藏学学院 |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化 |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 |
8 |
2 |
音乐舞蹈学院 |
音乐教育 |
音乐学 |
3 |
3 |
音乐舞蹈学院 |
舞蹈表演 |
舞蹈学 |
6 |
4 |
教育科学学院 |
小学教育 |
小学教育 |
10 |
5 |
体育学院 |
体育教育 |
体育教育 |
9 |
6 |
美术学院 |
美术教育 |
美术学 |
7 |
|
合计 |
43 |
四、报名时间、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2年3月17日上午9:00—22日17:00。
(二)报名方式
从2022年起,我省专升本考试实行统一网上报名和缴纳考试费。符合条件的考生须登录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s://www.sceea.cn),在普通高校专升本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报名和缴费。
五、考试选拔办法
“专升本”招生通过考试的方式进行选拔。考试科目、成绩计算办法如下。
(一)考试科目
1.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化专业:《专业综合》《大学计算机基础》《大学语文》三科。
2.其他专业:《大学英语》《大学计算机基础》《大学语文》三科,其中《大学英语》为统考科目。
(二)“专升本”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专升本”考试综合成绩由“专升本”考试成绩和专科阶段前5学期学业综合成绩两部分构成。
“专升本”综合成绩=“专升本”考试科目平均成绩×50%+专科阶段前5学期学业综合平均成绩×50%。
专科阶段前5学期学业综合平均成绩=前五学期学业综合认定科目成绩之和/认定科目数。
成绩计算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六、考试大纲及命题
《大学英语》《大学计算机基础》《大学语文》三科根据省教育厅2009年专升本公共课考试大纲由升入学校统一组织命题。
《专业综合》由接收学院制定考试大纲,向学生公布并提交教务处备案。
七、录取办法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退役军人事务厅、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2〕100号),本年度“专升本”实行“计划一次下达,录取一次进行”,不再替补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招生单列计划、单独录取。
(一)保送
世界技能大赛获奖考生实行保送录取。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号)要求,凡在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符合“专升本”报名条件的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提出保送“专升本”的申请,经所在院校初审,我校审核后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免试录取
学生在专科学习期间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经所在二级学院初审,教务处复核,可免试录取:①专科在读期间获得市(州)及以上人民政府奖励(须盖有市、州及以上人民政府公章);②毕业时获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大学毕业生”称号。免试录取名额占相应专业计划数。
(三)退役士兵单列计划
实施退役大学生士兵申请专升本免试招生。
1.省内院校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办法:
①全日制普通专科在校生(含新生)从我省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并于2022年毕业的;
②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生从我省应征入伍,并于2020年、2021年退役的。
符合上述两类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于2022年3月14日前,向原毕业二级学院提出免试申请,由二级学院初审后报教务处审核。
2.省外院校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办法:
①省外院校全日制普通专科在校生(含新生)从我省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并于2022年毕业的;
②省外院校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生从我省应征入伍,并于2020年、2021年退役的。
以上两类考生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招生考试信息网ZK789”,进入省外院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报名系统进行报名,进入系统后按照系统提示步骤完成个人信息录入和资料上传。请考生及时关注公众号,了解审核结果。咨询电话:028-85174073。
符合省考试院和我校审核的退役士兵考生免于参加文化课考试,但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综合考查,依据考查结果,结合考生志愿、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对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四)建档立卡贫困生专项计划
实施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按照对口升本学校“专升本”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专科应届毕业生,进行提前单独录取,录取比例为20%。
(五)录取批次安排
专升本考试选拔录取按批次进行,首先进行大学生退役士兵单列计划录取,再进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录取,最后进行其他考生的录取。学校对预录取名单在校园网(网址:www.scun.edu.cn)上进行公示,公示只进行一次,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预录取名单经公示并报四川省教育厅审批同意后,发放专升本录取通知书。
(六)成绩查询及排序
参加专升本的学生成绩可通过四川民族学院教务处网站查询,凡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在成绩公布3天内向学校教务处提交书面查卷申请。录取时分专业按“专升本”综合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专升本”综合成绩相同的按“专升本”考试科目平均成绩排序;“专升本”考试科目平均成绩相同的,按照“专升本”《大学计算机基础》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八、学籍管理
1.秋季学期开学时学生需持“专升本”录取通知书和专科毕业证到学校按新生报到流程办理入学报到手续,编入本科段2020级相应专业学习。未提供专科毕业证或专科毕业证无法通过教育部学信网验证的,取消“专升本”入学资格。学校将对录取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2.“专升本”升入我校各相关专业学习的学生,由学校计财处按照省发改委核定的相关收费标准,统一收取相应费用。
3.学生升入本科阶段学习后按升入专业培养方案执行。“专升本”学生在专科阶段所修课程的学分,由录取专业按不低于该专业学生毕业时应修总学分的40%记入本科成绩。本科阶段的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若在专科阶段无记载的,需要补修,补修不收费用。
4.证书的颁发与授予
专升本学生本科学习期满,按照所在本科专业教学计划要求,修完规定内容,达到毕业条件的由升入学校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按《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专升本”学生毕(结)业证书内容填写“在我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字样,学习起止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实际学习时间填写。若毕业未达要求者,颁发本科结业证书。
九、监督机制
“专升本”工作期间,任何人发现有违规违纪现象均可向四川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工作处或四川民族学院纪监委实名举报。
教育厅高教处“专升本”违规举报电话:028-86112616
考试院研成处“专升本”违规举报电话:028-85177941
四川民族学院“专升本”违规举报电话:0836-2859586
十、其他
1.学校地址: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市姑咱镇
2.学校网址:www.scun.edu.cn
3.咨询电话:0836-2856960
本简章由四川民族学院“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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