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4/17 16:47:37 阅读量:4918
关于做好2019年应届毕业生 “专升本”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相关部门: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川教函〔2019〕129号)文件精神(以下简称“通知”),为切实做好我院2019年应届毕业生“专升本”报名推荐工作,结合对口本科院校“专升本”的选拔要求,就2019年应届毕业生 “专升本”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升本”计划与对口升本院校
按照“通知”要求,“专升本”计划由举办普通“专升本”教育的学校根据“对口升本”专科学校应届专科毕业生总数6%为基础,分专业编制跨校“专升本”录取计划。“专升本”计划由本科院校通过“四川普通高校专升本信息平台”报送录取计划,选拔考试由对口本科院校组织实施。
2019年我院“专升本”的对口院校为西华大学、西华师范大学、成都师范学院、内江师范学院。同一专业学生只能选送一所对口本科学校。各专业对口本科院校及专业参见表一。
二、选送对象及条件
(一)选送对象
我院2019届全日制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以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为准)。
(二)选送条件
1.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秀,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
2.学习成绩优秀;
3.身心健康。
三、选拔程序
符合选送条件的学生自愿向所在系申请,各专业推荐人数原则上控制在各专业应届毕业生总数的18%以内(对口报考西华大学、内江师范学院的各专业,可根据学生学业情况适当放宽比例)。请各系(部)、各部门做好宣传解释和组织动员工作。
(一)报考资格审核及确认
1.系(部)推荐
各系要根据文件精神,综合学生在校期间的政治思想表现、学习情况、身心健康情况择优推荐,并对推荐的“专升本”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天。应征入伍服兵役退役且已完成学业的本届毕业生需单独推荐(学生须提供入伍证、退伍证)。“专升本”推荐名单须经系主任审核签字后报教务处,推荐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18日。
2.教务处审核
根据“川教函〔2019〕129号”文件精神和我院与对口专升本院校签订的专升本协议相关精神,教务处会同学工部对各系推荐的学生进行报考资格终审。
3.名单公示
对审核合格的名单,在“教务处网页”(http://jwc.scvtc.edu.cn/)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过程中如发现有不符合“专升本”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公示无异议的学生须在公示结束后两日内到教务处年级学籍管理老师处缴费(代本科院校收取报名费)并签字确认,过时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二)考试
“专升本”选拔考试由各相关本科院校组织。考试科目(对口本科院校各专业及类别考试科目参见表二)为3门,考试时间为:2019年6月1日至2日(具体见考前领取的准考证)。
四、组织机构
“专升本”选拔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社会影响大、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工作。为保证该项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有序进行,根据“通知”精神,“专升本”工作须在学院集体领导下进行,特成立2019年“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
“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黄远新
副组长:廖策权 李仁全
成 员:刘代友 刘进 杨丁 杜春海 张青山 钟永发 周翼翔 何军 范军 杨开明 姚进昆
“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廖策权同志任主任 ,刘代友、刘进、何强、唐铭、赵鹏、夏先进、刘力等同志为成员。
为保证“专升本”工作接受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特设立纪检监察组,由林刚同志任组长,张高、龚元园为成员。
五、相关事宜
(一)“专升本”选拔加分项目
根据我院与对口“专升本”院校协议和本科院校“专升本”文件精神,审核符合“专升本”报考资格学生的“加分项目”(对口本科院校加分项目见表三),并在全院公示无异议后报对口本科院校审核。
(二)“专升本”综合成绩计算
1、西华大学:专升本综合成绩由专科阶段折算成绩、“专升本”考试折算成绩和专项加分成绩三部分加和构成。其中专科阶段折算成绩为专科阶段必修理论课成绩算术平均值乘以0.2(通过补考或重修的必修理论课程,均按60分纳入计算);“专升本”考试折算成绩为参加的“专升本”考试3门课程成绩的算术平均值乘以0.8。
2、西华师范大学:(待定)
3、成都师范学院:
4、内江师范学院:专升本成绩=前五期所有课程考核平均成绩(40%)+专升本考试成绩(60%)
在计算专科段学业成绩时,《入学教育与军训》、《顶岗实习》、《毕业设计/论文》、《劳动实践》不纳入计算范围,限选课程纳入必修课程计算。专科段学业成绩在“教务处网页”(http://jwc.scvtc.edu.cn/)上进行公示。
(三)专科段成绩认定
“专升本”学生入学后编入本科相应专业的三年级,其在专科阶段所修课程的成绩应由录取院校给予认定后记为本科成绩。已实行学分制的本科院校或专业,对“专升本”新生的学分认定,原则上不得低于该专业学生毕业时应修总学分的40%(不足部分学分将补修,补修学分将产生一定的学费)。
(四)学籍管理
“专升本”学生录取后,由学院颁发专科毕业证书并进行电子注册,不再向其发放毕业学生报到证。“专升本”学生在录取学校新学期入学报到时,须提供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否则将取消“专升本”入学资格,录取高校应予以核对确认。其它相关的学籍管理、电子注册及毕业证书的发放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考试费用
“专升本”报名考试费根据川发改价格〔2012〕641号文件精神,对口本科院校将收取报名费80元,由学生本人负担。
该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系务必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好各项工作,特别是动员和组织好此次专升本的报名、资格审查工作。
(六)其他
西华大学录取的“专升本”学生就读校区必须服从西华大学统一安排,原则上成建制的专业在西华大学宜宾校区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