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华航天工业学院专升本2024年招生简章已经更新,今年有市场营销、微电子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三个个专业招生,在2024年河北专升本中有报考北华航天工业学院的同学记得查看清楚简章内容。
北华航天工业学院2024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北华航天工业学院
二、学校代码:11629
三、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教育
四、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五、校址:河北省廊坊市爱民东道133号
六、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北华航天工业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毕业证书标注“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北华航天工业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七、学校基本情况
北华航天工业学院(原华北航天工业学院)坐落在河北省廊坊市市区,始建于1978年,先后隶属于第八机械工业总局、第七机械工业部、航天工业部、航空航天工业部、航天工业总公司,1999年划转到河北省。目前是河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共建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国家“十三五”应用型本科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建设单位、河北省本科高校转型发展示范学校、党建示范校、河北省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河北省应用技术大学研究会会长单位、航天应用技术大学联盟理事长单位。学校设有14个教学单位,48个本科专业,2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现有教职工近1000名,其中高级职称教师380余名,博士、硕士
学位教师720余名;全日制研究生、普通本科在校生15000余人。
八、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
|
普通考生 招生计划数
|
学制
|
授予学位
|
考试类别
|
学费(元/年)
|
教学地点
|
市场营销
|
55
|
二年
|
管理学
|
经管
|
4600
|
校本部
|
微电子科 学与工程
|
55
|
二年
|
理 学
|
理工
|
4900
|
校本部
|
计算机科 学与技术
|
55
|
二年
|
理 学
|
理工
|
5390
|
校本部
|
注: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24年河北省普通专升本招生计
划为准
九、录取原则
我省普通专升本考试招生实行成绩公布后填报院校志愿的方式,即考生先行选择报考专业参加考试,成绩公布后达到选拔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按“专业+院校”模式填报该专业(联考专业)所包含的院校志愿。上线考生及参加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考查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填报10个院校平行志愿。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填报1个院校志愿。
省教育考试院按照上线考生(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考试总成绩实行平行志愿投档。退役大学生士兵依据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考查结果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由招生学校结合考生志愿、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投档到同一院校、同一专业的最低分为同分的考生全部录取。
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其缺额计划与新增招生计划一并由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一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征集志愿。考生须填报征集志愿才能参加征集志愿录取。
十、其他
1.学费标准:执行学分制收费,按照升入我校相同本科专业同年级(三年级)学生学费标准执行。在下一学年开学时,根据上一学年实际所修读的学分学费加专业学费之和,多退少补,据实结算。
2.被录取的考生应在专升本报到入学前取得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因故不能如期毕业的,取消其专升本入学资格。在新生入校后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前置学历等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不予学籍注册。专升本学生报到入学后,本科在学期间不允许转学或转专业。
3.学校详细情况请点击学校网站:http://www.nciae.edu.cn
4.本章程由北华航天工业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说明,如有与国家和河北省普通专升本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和河北省有关政策和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