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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年政治学院专升本2024招生简章、招生计划!

发布时间:2024/02/22 14:30:00 阅读量: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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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山东专升本招生的41所高校都已经全部公布了招生计划,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在2024年山东专升本考试中共有10个专业招生,所招生的专业校荐生计划人数为700人。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专升本2024招生简章、招生计划!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山东青年政治学院2024年专升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依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3〕26号)等有关专升本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2024年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招生工作。

  第三条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学校简介


  第四条学校全称:山东青年政治学院

  第五条国标代码:14277

  第六条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第八条学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31699号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九条学校设有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研究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条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专升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学校招生工作主动接受学校招生委员会、学校纪委、上级主管部门及社会监督。学校纪委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并受理考生投诉,对招生违纪案件进行调查、处理。

  第四章报考条件及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1.我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专科毕业生。

  2.应征入伍地为我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已被免试专升本录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除外)。

  (二)报考条件

  考生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没有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

  3.没有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

  4.专科阶段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报名前已解除处分。

  5.身体健康。

  6.具备以下考生资格之一:

  (1)在毕业高校获得学校推荐资格的我省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生(以下简称校荐生)。

  (2)通过招生高校自主组织的相应专业综合能力测试(以下简称专业测试),获得考生自荐资格的我省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生(以下简称自荐生)。

  (3)经省级及以上相关行政部门认定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我省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生(以下简称建档立卡家庭考生)。

  (4)应征入伍地为我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普通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后退役,报名时为2024年应届毕业生或已获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往届毕业生,以下简称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

  (5)专科学习阶段,作为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获奖,或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一等奖的我省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生(以下简称大赛保送生)。

  7.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应符合《山东省2024年专升本对应专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

  第十三条招生计划。我校2024年专升本招生专业和计划通过山东省教育厅、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学科门类

本科招生专业

校荐生计划

对应专科专业(类)

文学

英语

80

570106K小学英语教育
5702语言类

管理学

财务管理

70

5303财务会计类

管理学

人力资源管理

60

500210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5306工商管理类
5307电子商务类
540109茶艺与茶文化
560216全媒体广告策划与营销
5901公共事业类
5902公共管理类
5903公共服务类

管理学

审计学

70

5303财务会计类
5304统计类
5306工商管理类

管理学

公共事业管理

95

5207公共卫生与卫生管理类
5208健康管理与促进类
5504文化服务类
5601新闻出版类
5602广播影视类
5702语言类
5901公共事业类
5902公共管理类
5903公共服务类

管理学

酒店管理

80

5003水上运输类
5004航空运输类
5401旅游类
5402餐饮类

艺术学

舞蹈表演(艺术舞蹈)

55

550202舞蹈表演
550206歌舞表演
550215舞蹈编导
570112K舞蹈教育

艺术学

视觉传达设计

80

4803印刷类
5501艺术设计类
5503民族文化艺术类

艺术学

环境设计

80

4401建筑设计类
4402城乡规划与管理类
4804纺织服装类
510204数字媒体技术
5501艺术设计类
5503民族文化艺术类

艺术学

产品设计

30

420107宝玉石鉴定与加工
4601机械设计制造类
4802包装类
4803印刷类
4804纺织服装类
5501艺术设计类
5503民族文化艺术类


  第五章专业综合能力测试


  第十四条报考要求。自荐生须选择一个招生专业参加专业综合能力测试,报考专业和专科段所学专业应符合《专业指导目录》要求。

  第十五条网上报名。学校不收取专业综合能力测试报名、考试费。

  (一)报名时间:2024年2月20日—22日(系统每天9:00—17:00开放)

  (二)报名网址:http://zsb.sdyu.edu.cn

  (三)信息查验:2月26日前须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审核信息查验。学校依据自荐考生信息与省信息平台进行审核校验,审核通过者方可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

  自荐考生务必确保填报数据、提供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在报名系统中上传《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专科应届毕业生学籍证明》,如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信息校验不通过,而无法打印准考证、考试等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第十六条考试

  (一)考试时间:2024年3月2日9:00-11:30

  (二)考试方式:所有专业均采用现场机考。考前务必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查阅考试指南进行考试准备等。

  (三)考试科目:

  每专业考试科目包含两科,每科满分100分,总分满分200分。具体各专业考试科目如下: 

序号

本科招生专业

科目1

科目2

1

公共事业管理

管理学

公共组织行为学

2

人力资源管理

管理学

人力资源管理

3

财务管理

会计学

财务管理

4

审计学

会计学

财务管理

5

英语

综合英语

翻译与写作

6

酒店管理

管理学基础

旅游学概论

7

视觉传达设计

设计史

专业创作

8

环境设计

设计史

专业创作

9

产品设计

设计史

专业创作

10

舞蹈表演

基本功、自选技巧、舞蹈剧目表演


  第十七条合格标准。根据相关专业办学实际和专业综合能力考试情况分专业划定合格标准。合格标准原则不超过实考人数的60%,考试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若实考人数的60%不是整数,则按照向上取整原则;若合格线上有同分考生,则一并评定为“合格”。

  第六章录取

  第十八条录取规则

  学校严格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3〕26号)等有关文件执行。

  (一)校荐生、自荐生、建档立卡生均须参加参加专升本全省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统考),达到相应类别、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进档考生分类别分专业依据考生统考成绩按照招生计划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二)大赛保送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可申请享受免于统考。

  1.大赛保送生须于2024年2月26日前向学校提出保送申请(含申请书、获奖证书及生源学校审核意见),申请就读专业应与参赛技能相关。经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大赛保送生免于统考、不填报院校志愿,直接投档录取。申请流程详见学校招生信息网。

  2.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须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填报免试志愿。学校根据考生分专业报名情况开展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考查,确定录取。如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专业报考人数超过免试招生计划,须参加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依据考查结果,结合考生在校及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择优录取。考查时间定于4月23日进行,具体考查方案详见学校招生信息网。

  第十九条男女比例:男女比例不限。

  第二十条外语语种:外语语种不限。

  第二十一条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教育部等三部委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录取结果公布渠道:教育部和省教育招生主管部门指定官方网站,学校招生信息网以及寄发录取通知书等。

  第七章其他

  第二十三条录取的专升本学生应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普通专科毕业证(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退役大学生士兵还应持退役证等材料,按要求到校报到。

  入学资格复查:专升本学生入校后,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处理。专升本学生入学后不得转专业。免试专升本录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须将档案转至学校,实行全日制培养。

  第二十四条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专升本学生在规定修业年限内,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本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在本校专科起点××专业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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