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1/17 00:00:00 阅读量:3241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印发2017年普通高校“专升本”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渝教学发〔2017〕1号
各普通高校:
现将《2017年重庆市普通高校“专升本”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统一认识,高度重视
普通“专升本”工作属于学籍异动范畴,旨在满足优秀普通高职(专科)学生接受普通本科教育诉求,激发高职(专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促进良好学风校风形成。各高校务必要站在办人民满意教育高度,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扎实工作,切实把此项工作抓实、抓好。
二、精心组织,规范管理
普通“专升本”工作政策性很强,各高校要认真学习和领会本通知及《方案》精神,严格把握政策界限,制定并公布推荐选拔实施方案和工作时间表。各选拔高校应于3月底前,将选拔实施方案报送我委备案。要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工作班子成员应包括校领导以及教务、学生、招生、宣传、纪检等部门负责人,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坚决杜绝不正之风,确保选拔质量和公开、公正。要在学校官网和主要公示栏内,公示本校工作实施方案、考生成绩、分数线、选拔指标及专业、预录学生名单、咨询和举报方式等信息,其中预录学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研究和积极采纳。对学生、家长及群众的举报和反映的问题,要及时核查,经核查属实的,要坚决纠正,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领导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明确政策,加强引导
要严格按照我委《关于切实加强普通“专升本”学生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渝教学〔2014〕3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加强对参与“专升本”学生及家长的教育引导。再次重申:严禁教师在校园内举办“专升本”培训班、严禁教师直接或变相组织学生参加校外培训,也不允许社会培训机构到校园及校园网上打广告、拉生源或组织培训等违规行为。
各高校要将上述政策规定和要求书面告知每一位参加今年普通“专升本”的学生,并由学生签字确认,确保每一位参加今年普通“专升本”的学生都知晓相关政策和信息。
各高校必须建立健全制度,通过教育引导、集中清理和督导督查,确保上述要求落地落实,取得实效。
四、严格操作,强化时效
(一)今年实行学生网上报名,各高校要加大资格审核力度,在规定时限内将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基本信息库上传到指定网站(具体操作实施办法由市教育考试院发布),确保学生能顺利报名。
(二)请各选拔学校于3月10日(星期五)前将《2017年重庆市普通高校“专升本”分校分专业选拔指标及本专科专业对照情况一览表》(附件5,一式两份,含电子档)报送我委学生处。
(三)请各选拔学校于3月底前,将本校选拔实施方案报送我委学生处。
联系人及电话:
许杨(市教委),60393051;
赵膺(市教育考试院),67857836。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17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