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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2020年专升本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13 12:47:26 阅读量:3916

各二级学院: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选专升本计划管理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0〕191号)的文件精神及学院与相关本科学校签订的跨校“专升本”协议书,我校2020年跨校“专升本”对口接收本科学校为西华大学和四川音乐学院。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跨校“专升本”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学校设“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建川 杨波

副组长:解登高 刘斌 康敏 涂捷 周勇 邓忠

成员:翁艳 任勇军 石平 谭征 孙继荣 赵鸿鹞 陈欣 肖红波 冯晓云

“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专升本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学籍考务科。

“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升本”工作政策的制定和“专升本”工作过程的监控。

“专升本工作办公室”负责“专升本”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选拔对象和专业

(一)选拔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的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2020届应届普通高职高专毕业学生均可申请跨校“专升本”选拔。

1.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秀,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

2.学习成绩优秀。未因成绩原因受过学籍处理的全日制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以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为准)。

3.身心健康。

(二)专升本专业

我院非艺术类专业学生升入西华大学、艺术类专业学生升入四川音乐学院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专业。各专科专业“专升本”所对应的本科学校和本科专业见附件一。

 

三、报名

(一)二级学院报名

符合选拔条件的学生从即日起在所属二级学院报名。二级学院汇总名单,按照本科学校“专升本”综合成绩计算办法计算专科阶段成绩,并准备符合专项加分细则中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将《跨校专升本报名表和专科成绩表》(附件二)报送至教务处。

(二)教务处审核公示

教务处负责审核,经审核合格后的学生名单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统一报送对口升本学校。

(三)报名考试缴费

“专升本”考试报名考试费:80元/生,请各二级学院在报送《跨校专升本报名表和专科成绩表》时一并交至学院财务处。

 

四、选拔

(一)免试推荐

对入伍并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文件免试。

 

(二)考试选拔

2019届专科毕业学生(免试推荐除外)申请“专升本”,必须参加本科学校组织的“专升本”考试。各门课程的考试复习大纲,由本科学校教务处网站公布。

1.西华大学

1)“专升本”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考试日期以教育厅公布的时间为准,考试地点根据疫情防控情况指定学校为准(西华大学校本部为主)。

 

2)“专升本”综合成绩计算。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文件精神,专升本综合成绩由专科阶段折算成绩、“专升本”考试折算成绩和专项加分成绩三部分加和构成。其中专科阶段折算成绩为专科阶段必修理论课成绩算术平均值乘以0.2(通过补考或重修的必修理论课程,均按60分纳入计算);“专升本”考试折算成绩为参加的“专升本”考试3门课程成绩的算术平均值乘以0.8;专项加分成绩见专项加分细则。

3)专项加分细则

A.因在校期间成绩突出,以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市、州以上人民政府奖励,或毕业时获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荣誉等特别优秀的应届专科毕业生给予奖励分4分。

B.凡符合选拔基本条件的专科生在校期间以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第一完成人,获得发明专利、公开发表与专业相关的论文,按下表给予加分,该类学术成果专项加分最高计3分。

学术成果类别

奖励分值

备注

国家发明专利

3

获得专利授权

公开发表论文

(核心期刊的认定以发表时北大和南大核心期刊目录为准,收录文章以收录证明为准)

3

核心刊物及以上

0.5

一般刊物

C.凡符合选拔基本条件的专科生在校期间以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作为第一参赛单位,在学科竞赛项目中获奖者(集体项目最多计前三名,国家级分别按5、4、3计分;省一等分别按3、2、1.5计分;省二等分别按2、1.5、1计分);CET-6、CET-4成绩高于425分者(二者就高);非计算机专业全国计算机二级证书获得者;按下表给予奖励分,该类奖励专项加分最高计5分。

奖励项目

获奖等级

奖励分值

学科竞赛

国家级

5

省一等

3

省二等

2

CET-6

合格

2

CET-4

合格

1.5

全国计算机二级

证书

1.5

注:“学科竞赛”级别和范围以最新公布的“中国高校创新人才培养暨学科竞赛评估排行榜竞赛项目名单”和“四川省教育厅公布的大学生竞赛项目名单”为准。

D.专项加分总和最高计10分纳入“专升本”总成绩计算。

 

2.四川音乐学院

四川音乐学院“专升本”选拔方法另行通知。

 

(三)录取

1.免试推荐升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预录取名单,经学院按规定张榜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上报四川省教育厅审批,经教育厅审核同意后在秋季开学时升入公示专业三年级学习。

2.非免试学生,结合本科学校划定的录取资格线,确定各专业的录取分数线,原则上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专升本”拟录取名单,经学院按规定张榜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上报四川省教育厅审批,经教育厅审核同意后在秋季开学时升入公示专业三年级学习。

3.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在川普通高校大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5〕431号)要求,按参考人数的50%比例公示拟录取名单,经学院按规定张榜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上报四川省教育厅审批,经教育厅审核同意后在秋季开学时升入公示专业三年级学习。

 

(四)取消录取资格

1.在公示学生名单中,若发现有不符合四川省教育厅及本科学校“专升本”文件精神者,取消其“专升本”录取资格。

2.在录取学生名单中,若有第六学期课程首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专升本”录取资格。

3.对取消“专升本”录取资格的名额,按照教育厅相关政策执行。

 

五、“专升本”录取提前须知

(一)按教育部教学[2002]15号《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川教函[2003]216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的通知》和2007年教育部《高校学生获得学籍及毕业证书政策告知》的相关要求,毕业时符合毕业条件的发给毕业证书,且毕业证书填写为“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升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校授予学位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二)结合四川省教育厅川教函[2019]129号和西华教字[2012]75号文件精神,西华大学认定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专升本”学生专科阶段所修全部课程学分为升本专业当届毕业应修总学分的50%左右。

(三)按《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川教函〔2020〕191号)文件精神,“专升本”学生录取后由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颁发专科毕业证书并进行电子注册,不再向其发放毕业学生报到证。“专升本”学生在本科学校新学期入学报到时,须提供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否则将取消“专升本”入学资格。其它相关的学籍管理、电子注册及毕业证书的发放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专升本”学生按入学的年级和专业学生缴费标准交纳费用。

(五)非艺术类“专升本”学生原则上成建制在西华大学宜宾校区就读。

(六)非艺术类原则上“专升本”学生综合成绩在参考学生前60%但未被对应专业录取的学生,根据学生志愿,可从高到低调剂到甲方在教育厅备案的其他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接收调剂的学校按专业计划(学校和学校之间有级差)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由接收调剂学校发放通知书,并告知就读地点和收费标准。

 

六、“专升本”考试纪律

考试纪律严格按西华大学和四川音乐学院“专升本”考试相关要求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严禁请人代考和代他人参加考试。一经发现,将按学院《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取消“专升本”资格,开除学籍,不能毕业,处分材料装入学生个人档案。

 

七、组织要求

选拔工作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所有选拔参加考试的学生及拟录取的“专升本”学生,必须经过学院张榜公示程序,增强选拔工作的透明度。对张榜公示过程中反映的问题和涉及的争议,都要认真调查并及时处理。各二级学院务必做好“专升本”的动员宣传工作,将“专升本”政策传达到毕业班全体学生,并严格按文件选拔条件及要求进行推荐,确保我院“专升本”工作的顺利进行。

 

在整个“专升本”工作中,各二级学院领导及相关人员不得违规答应学生的不合理要求,不得在“专升本”选拔推荐过程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得接受学生吃喝宴请,不得接受学生及家长贿赂,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纪委办监督电话028-84811549)

 

如有政策方面不明之处可以咨询学院教务处学籍考务科(明德楼519,电话:028-84811005)。

 

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教务处

2020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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