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学院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我校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省教育厅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泰山学院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泰山学院专升本招生工作全面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察、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招生范围:我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专科毕业生,具有我省户籍的退役士兵。
第四条 泰山学院专升本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名称:泰山学院
第六条 学校代码:10453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综合类普通本科高校
第九条 主管部门:山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颁发证书:
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泰山学院
2、颁发学历证书的证书种类:专升本学生的修业年限一般为2至4年。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本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在本校专科起点××专业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位。
第十一条 办学地点:校本部 山东省泰安市东岳大街525号
邮 编:271000
第十二条 学校概况
泰山学院于1958年9月开始举办高等教育,2002年3月教育部批复举办本科教育,2012年9月转变为“省市共建、以省为主”的管理体制,2012年11月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05年创办的泰安府官立师范学堂。
学校现有南、北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378亩,建筑面积37万平方米,建有原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设在高校的第一座图书馆——万里图书馆。现有15个二级学院,65个本科专业,全日制普通在校生20214人。现有教职工1278人,其中专任教师904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人员746人,教授、副教授358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泰山学者、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等省级以上各类专业技术拔尖人才35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5个,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学校是山东省19所省级教师教育基地之一,也是山东省首批具有公费师范生招生资格的9所高校之一,2017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始终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现有教育部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级本科特色专业7个,省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项目3个,省级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4个,省级精品课程39门,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近三年获批省级教学研究改革项目15项,2018年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9项。我校师生在全国辅导员职业技能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科技创新竞赛等多项赛事中取得优异成绩,获国家级奖励253项、省级奖励823项。
学校高度重视学科建设与科学研究工作,在泰山文化研究、教师教育、旅游规划与管理等方面具有独特的办学特色和比较优势。现拥有省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人文社科基地、协同创新中心等省级科研创新平台10个。“十二五”以来,共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级科研项目43项,省部级项目185项;获厅级以上科研奖励356项;发表学术论文3280篇,被SCI、EI、SSCI、CSSCI收录702篇,出版专著、译著和教材273部;举办“第22届国际历史科学大会泰安会议”“第三届世界名山学术研讨会暨区域社会文化发展论坛”等高水平学术会议30余次。
学校积极参与省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为进一步推进校企合作、校地合作,制定实施了服务泰安行动计划,大力开展应用型研究和产学研合作,在区域旅游规划、基础教育师资队伍培养、旅游管理人才培养、中小企业管理人员培训、中小学实习支教、环境监测及分析等方面取得了较大的社会经济效益,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学校注重树立国际化办学理念,先后和英国、加拿大、美国、俄罗斯等十个国家的20多所高校建立了合作关系或合作意向。1995年开始招收外国留学生,1999年被国务院侨办命名为全国首批华文教育基地。2014年开始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赴国外进行短期交流项目取得良好效果,以“3+1”项目为代表的校际合作项目为学生继续深造打开了国外通道。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分管校长和纪检监察部门、招生就业处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并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纪检监察部门派专人全程监督招生工作人员执行招生政策情况,接待来信来访,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第十四条 招生就业处依据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第四章 录 取
第十五条 报考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身体健康。专科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专科学习期间受到记过或留校察看纪律处分,但报考前已解除处分的。2020年8月底前取得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应届专科毕业生须通过毕业高校的综合素质测评获得学校推荐资格,或通过报考高校的专业综合能力测试获得考生自荐资格;退役士兵(含应往届)均具有报考资格。
第十六条 录取原则:依照《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20〕1号)规定执行。
免试生和退役士兵考生录取办法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及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泰山学院2020年专升本分专业招生计划
招生代码 |
招生专业 |
招生计划 |
071001 |
生物科学 |
50 |
08090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50 |
081001 |
土木工程 |
50 |
120901K |
旅游管理 |
50 |
050201 |
英语(师范类) |
50 |
130202 |
音乐学(师范类) |
50 |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 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我校实行学分制收费,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实际收费按照学生在校实际选课学分,按学期收取学分学费;同时按照专业注册学费标准,每学年收取专业注册学费。
第六章 其他
第十八条 被录取的专升本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普通专科毕业证等按规定时间报到,办理入学手续。报到时不能提供普通专科毕业证书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在学生报到后3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对学生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不予学籍注册。
第十九条 调整专业政策:专升本学生不得申请调整专业。
第二十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做招生中介或代理。
第二十一条 学校不以任何名义举办专升本辅导班,不编印专升本考试相关资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泰山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山东省泰安市东岳大街525号
邮政编码:271000 网 址:www.tsu.edu.cn
咨询电话:(0538)6715631 学校监督电话:(0538)6196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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