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师范学院专升本2024年招生简章和考纲已经公布,其考试分别为统考科目一(150分)+统考科目二(150分)+专业综合科目(200分),例如学前教育专业考语文、英语和学前教育原理,具体考试内容如下所示:
第十一条报名条件
根据普通高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并参照普通高考报名有关要求及湖南省教育厅文件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含免试生)可报名参加专升本招生考试:
1.遵纪守法,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2.在湖南省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就读且2024年7月31日前能取得毕业证书,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进行了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应届毕业生;符合上述退役免试计划报考资格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在校及入伍期间受到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且在报名前还没有解除处分的。
2.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仍处于停考期的。
3.已参加了上年度的专升本考试又延期毕业再次报考的考生,上年度已被退役免试计划录取的考生(含录取未报到、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
第十二条报名及志愿填报
考生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和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实施报名。2024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报名系统:“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网址:https://zsb.hneao.cn)。
2024年专升本志愿填报时间:3月22日8时至3月25日17时,所有考生在此时间内根据自己所学专业,对照省教育厅下发的《湖南省普通高校专升本对应专业(类)指导目录》中公布的专业类对应关系和学校在专升本信息平台公布的招生专业,自主选择填报对应专业。
考生须按要求在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竞赛获奖免试、普通计划(含脱贫家庭毕业生计划)中选择符合报考要求的一类报考。其中,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免试生、脱贫家庭毕业生以及其他考生不能填报相应计划的志愿。
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考生只能按本人报名时所选的专业类别填报对应的本科专业,跨类别填报的志愿无效。报考竞赛免试计划的考生须填报获奖赛项相对应的专业(不能对应专业的赛项除外),如填报其他专业的只能以普通考生身份参加普通计划的考试及录取,不享受免试政策。
第十三条报名考试缴费
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考试收费标准130元/生,按照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经确定予以准考的普通计划考生须在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网上缴费平台缴纳报考费,免试计划考生在学校非税平台缴费(具体缴费见附件),未缴纳费用的考生不予安排考试。
缴费时间:普通计划缴费时间为:3月22日-3月25日
免试计划考生缴费时间为:3月26日10:00-3月27日17:00
第十四条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文件规定,2024年专升本考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管理,统一组考,统一录取,由学校具体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普通考生考试科目及各科目分值
1.2024年我校专升本考试由本校组织,专业招生考试实行“统考科目一(150分)+统考科目二(150分)+专业综合科目(200分)”的入学测试方式进行。若专业有加试科目,分数将调整为“统考科目一(150分)+统考科目二(150分)+专业综合科目(100分)+加试科目(100分)”。各专业具体考试科目如下:
2.各科目参考教材分别为:
3.免试生测试
报考我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竞赛获奖考生的免试招生办法参照《湖南省2024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执行。免试生实行免文化课考试,学校依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组织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免试专升本的测试工作在3月28日。未被录取的考生还可参加本校组织的统一考试及录取。
第十六条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2024年4月21日-22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2.考试地点:长沙师范学院(具体考场详见准考证)。
3.准考证领取:考生须在4月18日-20日登录“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https://zsb.hneao.cn)下载准考证并自行打印。
第十七条公布成绩及查分查卷程序
1.考生可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xx.csnu.edu.cn/)查询考试成绩,时间另行通知。
2.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在成绩公布后一周内可提出查分申请。考生填写《长沙师范学院2024年专升本成绩查询申请表》(届时在查询成绩公告中下载)快递寄至长沙师范学院招生考试办公室,逾期不予办理。查分结果如有误反馈给考生,无误则不予反馈。查分内容限于错统、漏统、漏改,宽严不查。
第十八条划线
我校综合考虑本校招生专业及计划,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生源质量、本校其他专业平均录取率等情况,划定相应专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或有关要求;加试科目合格标准在加试科目考试大纲中公布。未达到控制线或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十九条免试生录取
学校根据免试生的综合测试成绩,结合考生志愿、高职在校及退役大学生士兵服役期间的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免试生免于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优先录取。
竞赛获奖考生须填报获奖赛项相对应的专业,否则不予录取。报考我校但未被免试录取的考生,缴费后可参加我校组织的考试及录取。
第二十条普通考生录取
按湖南省教育厅要求,我校普通计划考生考试时间在4月21日,考生成绩公布在5月17日,录取时间在5月29-31日,录取结果公示在6月5日-11日。
省教育考试院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按照招生高校各专业生源数和招生计划1:1的比例,依据考生总分(2门统考公共科目、1门专业综合科目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对于末位总分相同考生,按照同分排位规则进行投档。
同分排位规则:按大学语文、高等数学、大学英语、专业综合科目的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位。如仍然相同,由学校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申请,报省教育厅统筹研究后下达追加计划。
第二十一条脱贫家庭毕业生录取
学校依据湖南省教育厅文件要求适当提高脱贫家庭毕业生录取率,原则上不高于本专业常规录取率的10个百分点。具体录取时,脱贫家庭毕业生与普通考生统一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完成后,如该专业的脱贫家庭毕业生录取率没有达到比例(常规录取率基础上增加10个百分点,以该专业脱贫家庭毕业生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进行计算),由学校向省教育厅申请追加计划,通过追加并单列部分计划录取脱贫家庭毕业生。脱贫家庭毕业生在公布计划范围内录取的,不追加计划,但纳入学校该专业录取比例的基数。
第二十二条公示
录取结束后,学校及时将录取数据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学校官网上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7日,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二十三条录取通知书发放
经上级部门审核通过的拟录取考生,办理录取相关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四条录取查询
2024年7月初考生可登录“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https://zsb.hneao.cn)或长沙师范学院招生网查询录取结果。
第五章学籍学历管理
第二十五条本科学籍学历管理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专升本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并于9月30日前完成对专升本学生报到入学及学籍注册工作。学生入校后将开展录取资格及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等工作,严格审核专科学历电子注册信息,确保本科学籍注册信息与专科学历电子注册信息一致。
第二十六条在校学习及毕业
专升本学生入学后进入普通本科三年级学习,在校学习两年,不得转专业和转学,不得采取非普通全日制学习形式就读。学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书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第二十七条学费收缴
普通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按照省物价主管部门核准的标准收费,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