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江西省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依法治招”要求,规范江西理工大学专升本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做好2025年“大国工匠班”招生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招生简章。
第二条江西理工大学“大国工匠班”(金属材料工程工匠班)"依托江西理工大学金属材料工程国家一流本科建设专业,强化与江西铜产业及龙头企业的产教融合与协同育人合作,设立“金属材料工程工匠班”。学校为“金属材料工程工匠班”专门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推行校内资深教师与企业技术骨干双导师制度,鼓励学生在校期间踊跃参与创新创业项目、企业合作项日,考取行业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致力于为我国铜产业培育兼具深厚理论知识与精湛实践技能的高素质应用型专业人才,全方位推动学校人才培养与地方产业需求的深度对接与协同发展。
第三条经全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被学校“大国工匠班”录取的升入本科阶段学习的考生,学籍转入学校,在江西理工大学完成2年本科阶段的学习。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专升本学生享受统招本科生相同的待遇。学生学习期满,各科成绩合格,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颁发我校本科毕业证书,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实际时间填写。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四条学校成立专升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及相关学院组成,分管校领导任组长,全面负责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制定专升本招生工作政策,决定有关专升本招生的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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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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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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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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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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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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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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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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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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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材料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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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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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40元/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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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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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鹰潭市信江新区 信江北大道58号江西理 工大学先进铜产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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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招生计划数以江西省教育厅实际下达计划为准。
五、报名条件
第八条报名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2.身体健康,各专业身体要求按教育部等三部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普通高职(专科)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受到纪律处分但报名前已解除处分的。
4.江西省普通高校优秀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且在2025
年7月31日前可取得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5.所学高职(专科)专业符合《江西省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对应专业(类)指导目录》要求。
6.在高职(专科)就读期间获得如下奖项之一:
(1)获得世界技能大赛全国选拔赛资格,全国技能大赛一类赛前十名,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总决赛争夺赛铜奖及以上,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中获奖,全省职业技能大赛金、银、铜奖(排名前三),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
(2)获得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国家级金奖(排位前五)、国家级银奖(排位前五)、省级金奖(排位前五)、省级银奖(排位前三);
(3)获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并参加国家级比赛获得前三名或国际级比赛获得前六名;
(4)获得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国家级铜奖及以上、省级银奖及以上。
六、报名工作
第九条报名时间。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专升本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www.jxeea.cn)“专升本报考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第十条志愿填报时间。通过“大国工匠班”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网址:www.jxeea.cn)“专升
本志愿填报系统”,完成交费后填报志愿。
第十一条其他报名、考试、录取等具体要求按照《江西省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等江西省2025年专升本招生考试相关文件执行。
七、资格审查
第十二条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录取全过程,不符合“大国工匠班”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不得报考。
第十三条考生的报名资格由考生就读(毕业)院校负责审核;获奖学生资格由考生就读(毕业)院校负责审核,发奖单位或省级选送单位复核。
第十四条江西省教育厅负责对高校最终拟录取考生名单进行学历资格复查。
第十五条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入学后将进行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八、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学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工作统一通过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上系统进行。学校严格按照江西省教育厅制定的有关政策以及本简章,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录取原则。
第十七条学校按江西省教育厅投档规则接收考生电子档
案,进行认真审阅,符合要求者予以录取,不符合者予以退档,未录满的专业将按规定征集志愿。
第十八条学校对已进档的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分配专业。依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按考生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以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优先,其次按政治、英语、
信息技术成绩为序依次比较,按单科分数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
第十九条凡符合录取条件的已投档考生,不得要求学校退档。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学校不得以考生自愿放弃为由退档。
第二十条学校按规定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考生可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查询。学校以邮政快递方式向已录取的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九、奖学助学措施
第二十一条学校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
十、监督
第二十二条学校2025年专升本招生工作接受招生主管部门、纪检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纪检部门对专升本
招生录取全程监督。
监督电子邮箱:jcs jxust.edu.cn。
十一、附则
第二十三条已被录取的考牛,应持录取通知书、普通高校
高职(专科)毕业证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在2025年专升本招生咨询中,本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学校招生录取有关信息通过江西理工大学招生信息网、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的专升本信息平台等渠道统一发布。
第二十五条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向任何培训机构和个人提供举办专升本考试辅导班的相关资料、场所及设施等,也不做任何授权,请广大考生注意甄别相关信息谨防上当。对涉及专升本考生、工作人员、社会其他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执行,涉嫌犯罪的,将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并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十六条本招生简章适用于学校2025年“大国工匠班”专升本招生,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与国家或上级机关相关文件相矛盾,以国家或上级机关相关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