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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规则

发布时间:2018/04/09 13:17:58 阅读量:3001

重庆市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规则

 

考生必须遵守以下规则:

一、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和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二、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

三、只能携带全市统一规定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不准携带书包、文具盒、各种自备“垫板”和任何书籍、报纸、纸张等,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等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四、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桌上指定位置以备查验。

五、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等试卷识别信息,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卷、答题卡,导致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应立即举手报告监考员或请求更换试卷(答题卡);开考后再行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七、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必须使用规范的语言文字答题。

八、各科试卷(答题卡)在考试结束前均为机密级材料,若向外泄露,将追究法律责任。

九、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科目考试(大学英语考试开考前15分钟停止进场)。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提前离场的考生不得再次进入考场,禁止在考点内使用通讯工具,离场后不得在考点内徘徊逗留。

十、若因特殊情况不能坚持考试的,可立即举手报告监考员,经同意后方可离场。

十一、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场内要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草稿纸,不准传递文具、用品等,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十二、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应立即停笔,在监考员依序收齐答卷(答题卡)、试卷、草稿纸后,按照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

    十三、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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