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师范学院专升本开学时间什么时候呢?贵州师范学院专升本2023年新生入学须知已经公布了,不同专业开学时间和报到地点都不同,其中旅游管理专业8月26日—27日报到,报到地点铜仁职业技术学院。
01报到时间及报到地点
1.公共关系学、学前教育、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地资源管理、体育教育等5个专业
报到时间:2023年8月31日9:00—17:00
报到地点: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高新路115号贵州师范学院
2.应用生物科学专业
报到时间:2023年8月31日9:00—17:00
报到地点:贵州省清镇职教城乡愁校区水塘路2号贵州农业职业学院
3.制药工程专业
报到时间:2023年9月5日9:00—17:00
报到地点:贵州省清镇职教城将军石路3号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清镇校区)
4.文化产业管理专业
报到时间:2023年9月5日9:00—17:00
报到地点:贵州省观山湖区长岭南路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观山湖校区)
5.旅游管理专业
报到时间:2023年8月26日—27日9:00—17:00
报到地点:贵州省铜仁市川硐教育园区自由路2号(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内)
6.音乐学、休闲体育等2个专业
报到时间:2023年8月31日9:00—17:00
报到地点: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川硐教育园区铜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艺馨楼门口报到处
02入学报到注册需提供资料
1录取通知书原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蓝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
照片8张
5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
1.报到地点为“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高新路115号贵州师范学院、贵州省清镇职教城将军石路3号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的专业,新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入贵州师范学院,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统一开具为“中共贵州师范学院委员会组织部”。开学后尽快将组织关系介绍信交所在学院党组织,以院(系)级党组织为单位交校党委组织部统一办理。组织部电话:0851-85860896
2.报到地点为其他学校的专业,新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入相应的学校。
3.团组织关系介绍信需毕业学校团委盖章,团员档案材料由新生自带,在入学报到时交至所在学院基层团委。校团委电话:0851-85816611
6新生专科阶段档案(含高中阶段档案)
1.新生自带专科阶段档案的,在入学报到时交至所在学院。
2.新生专科阶段档案通过邮寄方式送达学校的,收件人统一填具为“贵州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新生报到入学后15日内向辅导员查询本人档案去向。联系电话:0851-85842823
7《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新生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到入学后交给所在班级辅导员。
8户口迁移资料
根据贵州省教育厅(黔教办学【2016】120号)文件精神,录取到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的新生原则上将户口迁移到学校学生集体户口。
户籍迁入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高新路115号贵州师范学院。保卫处联系电话:0851-85842776
03缴费须知
01.学费及住宿费
1.学费标准
2.住宿标准及收费
(1)贵州师范学院四人间住宿1200元/生/年,六人间1100元/生/年,第一年统一按1100元收取,第二年根据实际住宿标准多退少补,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
(2)在联合培养点的“专升本”新生住宿费根据所在学校的住宿标准报到后收取。
3.缴费方式
请你在2023年8月31日前通过下列方式完成学费、住宿费的缴纳。
(1)扫码支付:详情请见纸质版新生入学指南。
(2)省内农业银行代收:省内农行任意网点,出示考生号和学校名称,即可进行缴费,或在省内农行自助银行通过自助缴费机进行缴费。
(3)网银缴费:在当地农行办理网银(K宝)后(或使用农行手机银行),进入农行网页(详情请见纸质版新生入学指南),登录个人网上银行界面,进入缴费支付页面,选择网上缴费信息维护,选择贵州省分行,缴费类型选择代收学费/贵州学费(注意:“学校”请选择“贵州师范学院”),输入对应的代码(07),点击登记;转入网上缴费页面,选择缴费类型下的已登记代收学费项目,然后提交,输入缴费金额,先输入卡密码,再输入网银密码,完成缴费后关闭浏览器页面。计财处咨询电话:0851-85841524;农行咨询或投诉电话:95599
4.特别提醒
(1)学生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进入缴费系统后,请认真核实个人信息(比如:学校、专业、收费标准等),经确认无误后再进行缴费。
(2)专升本“应用生物科学”、“制药工程”、“文化产业管理”、“旅游管理”“音乐学”、“休闲体育”6个专业新生在联合培养点报到日前完成学费缴纳,住宿费在报到后统一缴纳所在联合培养点学校。
02.其他应缴费用
1.新生教材费
新生入学后,根据学期教材领取情况进行缴纳。
2.新生体检费
新生入学后,按国家招生规定,将进行身体复查。体检费在体检当天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交体检医院。
3.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
根据相关管理文件规定,普通高校大学生按学籍所在地管理,原则在学校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收费标准按照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04资助政策
请认真阅读《新生入学资助政策宣传册》。有助学贷款需求的同学,请在新生生源地(学生户籍所在地县)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申请办理相关贷款手续。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0851-86276003
05其它
(一)新生须在规定时间、本人持相关资料办理报到,他人不能代办。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在报到当日提交书面申请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学院请假,所在学院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案。新生推迟入学,请假时间不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未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校将对其作退档处理。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