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2/02 11:55:46 阅读量:1422
一、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系统掌握法学知识,了解城市建设法学基本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注重基础性与应用性相结合,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口径宽、基础厚、技能强、素质高、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从事法律事务,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强的高级应用型法学专门人才。
二、业务培养要求
1、拥护和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具有实事求是、独立思考、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国家的繁荣富强贡献才智。
2、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法学思维和法律职业化训练,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法治建设的需要,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和在各类学校从事教学、科学研究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具体要求为:
⑴掌握法学各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⑵掌握法学的基本分析方法和技术;
⑶了解法学的理论前沿和法制建设的趋势;
⑷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
⑸具有运用法学知识去认识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⑹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3、身体健康,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具有正确的审美观和健康的生活情趣。
三、主要课程
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制史、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国际私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
四、实践教学环节
军事训练、庭审旁听、模拟审判、司法调研、法律咨询、毕业实习、毕业论文与答辩。
针对法学专业应用性、实践性强的特点,将高度重视专业课的实践教学环节。建立“有组织、有计划地集中实习和适当分散实习相结合”的实习制度。从一年级开始,就要求学生利用假期到各地的人民法院、律师事务所等单位参加专业社会实践活动,并在第8学期安排学生9周的毕业实习。
五、学制、修业年限、授予学位
学制:4年
修业年限:4~6年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六、毕业规定
法学专业学生应达到学校对本科毕业生提出的德、智、体、美等各方面的要求,完成教学计划规 定的全部课程的学习以及实践环节训练。修满177学分,毕业论文答辩合格,方可准予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