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3/20 15:25:34 阅读量:4930
湖南工商大学2020年专升本招生专业、考试科目及2019录取率
专业名称 |
考试科目 |
报考人数 |
录取人数 |
录取率 |
电子商务 |
大学英语 |
82 |
36 |
43.9% |
电子商务概论 |
||||
经济学通论 |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大学英语 |
22 |
10 |
45.5% |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
||||
经济学通论 |
||||
金融学 |
大学英语 |
|
|
|
金融学 |
||||
商业银行经营管理 |
||||
酒店管理 |
大学英语 |
6 |
3 |
50.0% |
饭店管理学 |
||||
旅游学概论 |
||||
旅游管理 |
大学英语 |
17 |
8 |
47.1% |
旅行社管理 |
||||
旅游学概论 |
||||
商务英语 |
大学英语 |
76 |
34 |
44.7% |
商务英语综合 |
||||
英语语法 |
||||
市场营销 |
大学英语 |
60 |
27 |
45.0% |
管理学原理 |
||||
市场营销学 |
湖南文理学院2020年专升本招生专业、考试科目及2019录取率
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专升本对口信息
序号 |
专科专业名称 |
对应本科专业名称 |
对应本科学校 |
1 |
高分子材料工程技术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吉首大学 |
2 |
化妆品技术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吉首大学 |
3 |
精细化工技术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吉首大学 |
4 |
石油化工技术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吉首大学 |
5 |
应用化工技术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吉首大学 |
6 |
工业分析技术 |
化学 |
吉首大学 |
7 |
食品生物技术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吉首大学 |
8 |
药品经营与管理 |
工商管理 |
吉首大学 |
9 |
药品生产技术 |
制药工程 |
吉首大学 |
10 |
药学 |
药学 |
吉首大学 |
11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电子信息工程 |
吉首大学 |
12 |
化工装备技术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吉首大学 |
13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吉首大学 |
14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机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吉首大学 |
15 |
数控技术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吉首大学 |
16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吉首大学 |
17 |
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吉首大学 |
18 |
工业网络技术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吉首大学 |
19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吉首大学 |
20 |
软件技术 |
软件工程 |
吉首大学 |
21 |
电子商务 |
电子商务 |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 |
22 |
工程造价 |
工程造价 |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 |
23 |
互联网金融 |
金融学 |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 |
24 |
会计 |
会计学 |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 |
25 |
商务英语 |
商务英语 |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 |
26 |
市场营销 |
市场营销 |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 |
27 |
物流管理 |
物流管理 |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 |
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统招专升本对口升学推选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0年“专升本”对口升学推选工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18]1号)《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专升本”生源择优推荐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8]114号)和2020年省教育厅相关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2020年“专升本”对口升学推选工作实施方案。
一、成立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柏炎
副组长:姚腊初
成员:傅学红 米福生 陈西玲 刘友良 刘毅 刘伏祥 王强 易淑明
二、接收院校
(一)口腔医学、中药学专业为湖南中医药大学;
(二)临床医学、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技术专业为湘南学院;
(三)护理、助产专业为吉首大学。
三、推荐对象
三年制应届专科毕业生,不含因成绩不合格而降过级者。
四、推荐比例
相关专业三年制应届专科毕业生数的20%。
五、推荐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未受过记过以上(含记过)纪律处分。
(二)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三)课程成绩要求
1、考查科目须全部合格(含补考合格)。
2、考试科目平均成绩排名进入本专业三年制应届专科毕业生总数的前20%,可依次递补。
3、考试科目补考合格以60分作为初始成绩核算。
4、考虑“1+1+1”人才培养情况,临床医学、康复治疗技术专业第二学年考试课程成绩以结束考试卷面成绩核算。
5、若成绩排名未次分数相同者,则以专业核心课程排名优先(临床医学专业:诊断学、内科学、外科学;康复治疗技术专业:作业治疗技术、中国传统康复技术、康复评定技术;口腔医学专业:口腔内科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修复学;药学专业:药剂学、药理学、药物分析:中药学专业:中药学、中药鉴定学、中药药剂学;药品质量与安全专业:药剂学、药物分析、药物化学;医学检验技术专业:临床检验基础、微生物学检验、生物化学检验;护理、助产专业:护理学基础、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
(四)英语A级要求
由接收院校确定(湘南学院需获得《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级)证书或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其余学校暂未定)。
(五)专业技能竞赛全国一、二、三等奖或省级一、二等奖获得者(若奖项设特等奖,则名次为全国特、一、二等奖或省级特、一等奖)可优先推荐报名。
六、推荐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学生以网络方式于3月12日之前向相应教学系部自愿报名。对于符合条件但放弃报名的学生,需本人书写《放弃报名承诺书》,签名后拍照发至教学系部留存。
(二)各教学系部需按照本办法推荐条件于3月15日前将拟推荐名单电子版(或系部盖章PDF版)发至教务处(联系人:李跃军),系部盖章纸质版可延后交教务处备案。
(三)教务处会同学生工作处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后,报学校“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四)“专升本”推荐名单报学校审批。
(五)校园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六)公示无异议者登录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七、选拔考试和拟录名单
(一)由接收院校组织选拔考试和确定拟录名单。
(二)选拔考试时间:如全省高校在3月份按期开学,则“专升本”考试时间按原规定进行,即5月25日前完成选拔考试;如5月份仍有符合“专升本”推荐条件的学生因疫情无法返校参加考试,接收院校对这部分同学启用B卷延后组织考试。如3月份全省高校无法如期开学,则今年“专升本”的选拔考试和录取等相关工作再视情况相应推迟,具体时间,以省教育厅的通知为准。
(三)考试科目不少于3门,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各考1门。录取比例控制在接收院校各本科接收专业实际参考人数的50%以内。由接收院校根据各本科专业实际参考学生的考试成绩在规定比例范围内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审查注册备案,名单审定后再由接收院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八、应征入伍退役学生“专升本”
(一)在校生服兵役退役后“专升本”
在校生应征入伍退役后按期复学并完成专科学业,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荣誉的,可免试进入接收院校对应专业学习。学生本人须提交原所在部队下发的嘉奖令(通令)、个人记功登记(报告)表等的复印件(加盖与原件相符的公章)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报接收院校和省教育厅审查。
(二)应届毕业生服兵役退役后“专升本”
应届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后自愿接受普通本科教育的按以下要求办理。
1.报名
(1)报名方式:受疫情影响,报名方式由现场报名改为网络报名。
(2)报名条件:上一年度退役的专科毕业生,服役期间没有受过处分;
(3)报名提交的材料:本人身份证、专科毕业证书、户口证明、士兵退役证复印件。报名时所有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审查。
(4)报名时间:3月1日-4月1日(公休日除外)。
(5)接收报名单位: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地点:长沙市雨花区新建西路37号)。
2.考试:省教育厅将根据退役专科毕业生报名的专业分布情况,指定1-2所本科院校接受退役士兵参加考试,每个专科专业限定1所院校。凡自愿报名参考的到指定院校参加对应专业的“专升本”选拔统一考试,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成绩要求由接收院校确定。
3.录取:各专业按报名人数50%的比例确定录取人数,指定接收退役士兵的本科院校对参考的退役士兵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单独划线录取(计划单列)。统一录取后不办理补录,有关学籍管理及其他事项与当年普通“专升本”的学生相同。
九、严肃工作纪律
“专升本”对口升学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和程序以及学校制定的推荐、选拔办法执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全面实行阳光选拔。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推荐名单、录取名单(含考试成绩)等要全程公开、公示,各环节的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具体步骤如果出现问题或异议必须及时妥善处置,因工作差错或延误处置引发遗留问题的,由相关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对违规操作或徇私舞弊者,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责。
十、本实施方案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如省教育厅出台新文件,则依据新文件精神执行。
湖南三一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0专升本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工作实施办法》(湘教发〔2018〕1 号)、《关于认真做好 2018 年“专升本”生源择优推荐工作》(湘教通〔2018〕114 号)以及《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十条措施》文件精神,结合学校 2020届毕业生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2 月 22 日,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卫健委联合发布《措施》,明确“将专升本录取比例扩大 1 倍以上”。结合目前,在省教育厅还未下达新实施办法之前,相关工作仍依照湘教发〔2018〕1 号、114 号文件要求执行。如有新政策发布,将及时做工作调整。
坚持实事求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严格选拔标准和程序、规范操作,把符合条件的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到本科院校深造学习。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邓秋香
副组长:杨 超、刘湘冬、范芬雄
成 员:陈正龙、胡军林、戴晓佳、梁宗厚、徐作栋、何金星付煜清、秦 明、邓 尚、吴 乐、周 龙、王明远
(二)成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教务部,范芬雄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升本”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政策解读
(一)选拔范围及比例
1. 推选比例(报名比例):择优推荐各专业 20%的应届毕业生。
2. 录取比例:控制在各本科接收专业实际参考人数的 50%以内。
(二)推荐选拔条件
1. 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2. 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 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
4. 报名人数如超过本专业毕业生总人数的 20%,则按成绩从高到低优先推荐进行专业成绩前 20%的学生。
(三)“推荐院校”不得将推荐进入同一个本科专业的专科专业分散到不同的“接收院校”。
四、合作院校及对应专业
(一)报考对象
2020 年应届毕业生,即 2015 级五年制大专和 2017 级大专学生。
表 1 应届毕业生情况统计
(二)合作院校
经广泛调研,目前有 4 所本科院校可纳入“接收院校”范围。最终合作院校及专业清单,将在综合考虑学生报考意愿、录取率、院校实力等因素后确定。
录取率方面,湖南文理学院(公办)平均录取率不足 20%,我校去年录取率不足 10%,今年其录取率受报名人数影响会更低。其它院校录取率为 50%。
表 2 合作院校及对应专业
五、工作安排
考虑受疫情影响,实际工作推进计划视情况相应推迟,具体以省教育厅相关文件为准,如有调整,及时发布。
表 3 工作推进计划
六、工作要求
“专升本”是一项要求高、涉及面广、原则性强的工作,各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严肃对待,严格按条件和程序进行推荐。
“专升本”工作涉及到学生的切身利益,倍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关注,相关部门和人员要立足标准,秉公办事,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不得以权谋私;对违规操作或徇私舞弊者,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责。
附件 1: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十条措施》的通知
附件 2:湘教发〔2018〕1 号 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附件 3:湘教通〔2018〕114 号 关于认真做好 2018 年“专升本” 生源择优推荐工作的通知
附件 4:湖南省 2020 年普通高等教育学生“专升本”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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