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警察学院专升本2025年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了,今年有三个专业招生,分别是治安学、侦查学和监狱学,招生计划人数有170人。

新疆警察学院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简章
三、招生专业和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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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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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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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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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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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601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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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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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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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范围限新疆警察学院治安管理、 刑事侦查、警犬技术专业专科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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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602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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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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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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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范围限新疆警察学院治安管理、 刑事侦查、警犬技术专业专科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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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03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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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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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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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培养方式
学生入校后进入招生专业本科三年级,学习三、四年级开设课程。
五、招生对象
(一)具有新疆(含兵团)高校正式学籍的2025年普通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
(二)获得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职(专科)学历(含应届毕业生),在新疆(含兵团)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
六、报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二)思想政治素质良好,高职(专科)学习期间考试无作
弊行为,报考前无未解除的纪律处分记录;
(三)修完高职(专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且成绩合格;
(四)2025年8月底前可取得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身体健康,符合招生专业体检要求;
(六)报考我院侦查学、治安学本科层次公安类专业的考生,限新疆警察学院公安专业专科应届毕业生(定向生除外)。
七、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要求登录新疆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进行报名,按要求填报上传个人信息和有关材料;
(二)考生的生源学校应对考生的填报信息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并负责解释;
(三)我院将根据自治区教育考试院通知的时间和要求,审核报考考生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是否符合《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本、专科专业对应目录》;
(四)符合免试、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有关通知精神执行。
八、考试录取
(一)笔试科目
参加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考试科目为2门公共基础课,语文、政治;
(二)投档录取
我院按“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对符合投档要求的
考生进行阅档录取。
九、新生入学及学籍管理
(一)被录取的专升本新生需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等材料按规定时间来我院报到,办理入学手续。报到时不能提供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新生报到后3个月内,我院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不合格者,不予注册学籍。新生复查工作按教育部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及新疆警察学院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十、学费标准
本科专业收费标准严格按自治区发改委收费标准审批文件执行,接受社会监督,标准为5500元/每学年。
十一、毕业证书发放和学位授予
专升本学生不得申请调整专业,基本学制一般为2年。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且成绩合格,由我院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中将标注“在本校专科起点xx专业本科学习”,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授予相应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