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2022年包头师范学院专升本招生简章公布了,今年招生计划数为55人,普通生45人,专项生10人,招生专业有会计学、学前教育、音乐学、应用化学、生物技术,考试科目为公共课和专业课,满分为300分。
一、基本情况
1.学校全称: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国标代码:18127。
2.学校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科学路3号。
3.办学层次:以本科教育为主,包括研究生、本科、专科、成人教育。
4.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师范院校。
二、招生信息
1、招生计划专业
学科门类 |
专业 |
招生计划 |
学制 |
学习方式 |
普通(含专项) |
专项 |
管理学 |
会计学 |
16 |
3 |
2年 |
插班学习 |
教育学 |
学前教育 |
21 |
5 |
2年 |
插班学习 |
艺术学 |
音乐学 |
7 |
|
2年 |
插班学习 |
工学 |
应用化学 |
8 |
1 |
2年 |
插班学习 |
理学 |
生物技术 |
3 |
1 |
2年 |
插班学习 |
2、招生方式
内蒙古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起点升本科教育考试实行全区统一报名、统一考试招生。
3、招生条件
(1)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普通考生”)应同时满足下列3项条件:
1)具有我区普通高等教育学籍的2022年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专科毕业证书;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品行端正;
3)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或在专升本报名前纪律处分已解除。
(2)专项计划考生
根据教育部要求,实施“专升本专项计划”,专项用于招收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以下简称“专项计划考生”)。专项计划考生应是符合普通考生报考条件,且经原扶贫部门确认并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3)免试考生
获奖免试考生。在校期间获得世界技能大赛、中华人民共和国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或获得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家级金奖、银奖、铜奖,符合专升本报名条件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
注:我校不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考生
(4)报考资格审核工作参照《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方案》执行。
三、报名与考试
1、报名
(1)符合报名条件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按照学校公示的“考生类型”并结合《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对应专业指导目录》或《包头师范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对应专业指导目录》(附件1)中本专科专业对应关系选择报考专业,提交报考信息,缴费成功后,完成报名。
(2)符合免试政策规定2022年应届毕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放弃免试资格的,可以普通考生身份报名参加专升本考试。获奖免试考生在专升本报名时,如免试政策规定的相关赛项结果尚未公布,可先按普通考生报考条件参加报名考试。
(3)未履行报名手续的考生不具备考试资格。
2、考试
(1)考试科目及分值
考试科目分为公共课和专业课。公共课考试科目包含语文基础、思想政治理论、外语(英语、日语、俄语)、计算机基础四部分内容,由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统一组织命题。专业课考试科目与考试形式见《包头师范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专业课考试说明》(附件2)。
3、成绩查询
考试结束后,将专业课成绩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由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公共课和专业课总成绩汇总。考生登录我校门户网站查询成绩。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我校提交复核申请,具体办法可查阅我校公布的成绩复核办法,逾期不再受理。
自治区招委会办公室根据招生计划,划定普通考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
四、录取和公示
2022年全区专升本实行网上录取,严格按照考生所读专业与招生专业对应关系进行录取。专业课考试成绩计入考生录取总成绩,由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按公共课和专业课总成绩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1、免试考生录取。按获奖免试考生专业志愿录取。对参加相关赛项并报名参加2022年全区专升本考试的学生,在录取工作结束前公布结果并达到免试条件的,经本人申请和报名、生源院校审核,予以免试录取;如相关赛项结果公布前已被录取的,不予补录。
2、专项计划考生录取。根据录取规则及各专业报名情况,单独划定分数线,按专项计划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高于普通考生同专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分数。
3、普通考生录取。根据录取规则和考生的考试成绩,在普通考生招生计划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按照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二次网报公告进行网报,参加调剂录取。第一志愿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申请退档参加调剂录取。进入调剂录取阶段,根据线上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择优录取。如我校第一轮已完成招生计划,不再进行调剂录取。
录取工作结束后,在包头师范学院门户网站公示被录取学生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宜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方案》执行。
六、联系方式
1.电话:0472-6193071
3.电子信箱:66297 bttc.edu.cn
4.邮政编码:014030
5.网址:https://www.bttc.edu.cn/
6.通信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科学路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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