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升本/专转本/专接本
地区
栏目
招生院校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2017年“专转本”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7/01/04 00:00:00 阅读量:1458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坐落于“博爱之都”南京,是目前全国唯一一所独立设置的、以培养特殊教育师资为主、兼及残疾人高等职业教育与残疾人事业专门人才培养的普通高等本科院校。学院前身是1982年教育部创办的新中国第一所特殊教育师范学校---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校,为我国政府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合作项目单位,学制四年,学历中等师范,面向全国应届初中毕业生招生。1997年学校由教育部划归江苏省政府管理,同年开始培养五年制大专生。2002年升格为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招收三年制应届高中毕业生。2009年成为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单位。2013年经教育部批准,学校筹建“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2015年学校正式升格为普通高等本科院校,开启本科办学。学校是“江苏省特殊教育师资培训中心”、“全国残疾人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和全国卓越特殊教育教师培养改革项目单位。学校先后荣获“全国特殊教育先进单位”、“全国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江苏省文明单位”、“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江苏省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和“江苏省高等学校和谐校园”等多项荣誉称号。

    学校现拥有燕子矶主校区和江宁分校区,占地面积共501.2亩。主校区南望巍巍钟山,北濒滔滔长江,西接壮丽幕府,东连秀美栖霞。院内芳草碧树广楼连宇,红墙白壁短岗静池,环境优美设施齐备,人文蔚起博爱塑魂。校舍建筑总面积16.15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457万元。图书馆馆舍面积11862.7平方米,馆藏纸质图书60余万册,数字资源数据库11个,收藏电子图书近140万册,馆藏结构以特殊教育与残疾人事业类、师范人文类为主,其中盲文书籍馆藏量为全国高校第一。学校建有校内实验(训)室55个,在全国建有实习(训)基地125个,其中听力学实验室在国内同行业居领先地位。学前教育专业实训基地为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特殊儿童早期干预康复中心为省级高职实训基地。学院建成有国内第一所教育类专题性历史博物馆——中国特殊教育博物馆,馆藏特教类实物与文献2000余件,建有通史馆、文献馆、技术馆、影视馆、体验馆、成果馆、美术馆等。学院正在筹建中国残疾人事业博物馆。

    学校设有特殊教育学院、学前教育学院、康复科学学院、音乐学院、语言学院、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管理学院(残疾人事业管理学院)、美术学院/阳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省师资培训中心办公室)、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体育部等11个院(部),共开设31个本、专科专业,涉及教育学、文学、管理学、法学、工学、农学、医学等七大学科门类。学校拥有国家级、省级精品课程4门,省高校品牌、特色专业4个,省重点建设学科2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1个。近5年来,学院教师出版专著(教材)112部,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论文1882篇,其中在中文核心刊物上发表404篇,CSSCI收录194篇。学校创办《现代特殊教育(高教版)》刊物,完成国家“十二五”重点出版规划项目、国家基金出版项目《特殊儿童教育与康复文库》丛书(20本);承担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教育部重点课题、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课题、中残联课题、国家语委课题、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等49项,国家卓越特殊教育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1项;获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及其他共19项,国家教育教学成果奖1项,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一、二等奖共5项。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6246人(其中残障大学生562人)。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达49%,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达72%。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第二批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1人,中央宣传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1人,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3名,省优秀教学团队1个,省教学名师2名,省“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培养对象4名,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二、第三层次培养对象18名,省“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10名,省“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24人。

    建校30多年来,学校始终恪守为中国特殊教育和残疾人事业服务的办学宗旨,秉承“博爱塑魂、质量为本、特色立业”的办学理念,立足江苏,面向全国,联系世界,坚持“特别发展、特殊发展、特色发展”,筚路蓝缕,开拓创新,逐步探索出一条独具特色的特殊教育师资培养的发展新路,共为全国特殊教育学校及残疾人管理与服务机构等培养了两万多名专门人才,桃李满天下,被誉为“中国特殊教育师资培养的摇篮”。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2016〕6号)和《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江苏省2017年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苏教考成〔2016〕号)的精神,2017年我校音乐学专业招收“专转本”学生,现将有关招生办法公布如下:

一、招生计划

经江苏省教育厅批准,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招生代码1157)2017年面向全省招收“专转本”学生,招生专业、计划及报考要求具体如下:

院校代码

院校名称

专业代号

专业名称

报考类别

计划数

学费(元/年)

对报考者专科阶段所学专业等要求

1157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

1

音乐学

艺术类

30

6800

660209音乐教育

670202音乐表演

注:计划数以省教育厅公布的数据为准。

二、报考与志愿填报

1、选拔对象: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本省各类普通高校的专科三年级在籍学生。

2、报名条件:

(1)思想品德较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

(3)修完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能正常毕业。

3、“专转本”考生须对照我校对专科阶段所学专业的要求申报相应专业。考生报名资格由推荐高校根据报考条件、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审核。

4、志愿填报:“专转本”录取按照考生报考类别设置平行志愿、征求平行志愿和服从志愿。其中,平行志愿设置A、B、C、D、E五个志愿,征求平行志愿设置A、B、C三个志愿。每个志愿必须填报具体的专业,录取时将按专业进行投档(允许将同一院校的不同专业作为不同的志愿分别填报)。

三、招生录取

1、考生须参加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专转本”考试。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省教育厅核定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从符合报名条件,且达到划定的录取资格线上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投档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3、“专转本”录取名单由江苏省教育厅审核并批准后,我校将《录取通知书》直接寄送推荐学校,由推荐学校将《录取通知书》送达被录取考生。

4、对跨类报考、专科阶段所学专业不符合我校招生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

四、培养与收费

1、“专转本”学生按专业组建新的班级教学,并统一转入本科三年级学习,学制为两年。

2、办学地点: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南京市栖霞区神农路1号)。

3、“专转本”新生凭专科毕业证书和《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到我校办理入学手续,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专转本”学生,我校将不办理入学手续和学籍电子注册。

4、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和江苏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对“专转本”学生进行收费。收费标准与我校同专业同年级学生实行相同标准:音乐学专业为6800元/年;住宿费1200元/年(多退少补);学杂费800元/年(多退少补)。

五、学籍管理与就业

1、“专转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若要求返回原校的,或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学籍。

2、“专转本”学生除国家和省有明确规定的,享受与我校同专业本科生同等待遇。“专转本”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者,颁发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3、“专转本”学生毕业时,执行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

六、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南京市栖霞区神农路1号

邮    编:210038

咨询电话:025-89668111,89668222

传    真:025-89668222

    学校网址:www.njts.edu.cn

上一篇:扬州大学广陵学院2016年“专转本”各专业投档线 下一篇:常熟理工学院2017年“专转本”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