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概况
四川音乐学院前身是创建于1939年的“四川省立戏剧教育实验学校”, 1959年更为现名,成为当时国内具有本科办学层次的六所专业音乐院校之一。学校有锦江和新都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1200余亩,设有27个教学部门、10个研究机构。办学层次涵盖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专科教育、成人教育和中学教育,在校生规模16000余人,是全国11所独立设置的专业音乐学院之一。
学校秉承“办好艺术教育、培养一流人才、促进文艺繁荣”的办学理念,恪守“尚美创新”的校训,坚持立足现在、弘扬传统、面向未来的办学思路,深化改革创新,推动一流学科建设,努力形成高水平艺术人才培养体系,扎实推进建设专业水平高、教学科研能力强、立足四川、面向全国的创新型、开放型、特色型、精品型艺术院校。
学校以音乐与舞蹈学科为主体,艺术学理论、戏剧与影视学、美术学与设计学等学科综合协调发展,学科建设不断完善,学科布局持续优化。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省级特色专业为:音乐学、工业设计、绘画、舞蹈学。省级重点学科为:作曲、键盘乐器、绘画。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为: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为:音乐学、舞蹈学、绘画、产品设计。省级应用型示范专业为:录音艺术、环境设计、产品设计。省级优秀教学团队为:作曲系作曲主科教研室、钢琴系钢琴主科教研室、管弦系弦乐教研室、声乐系美声教研室、手风琴电子键盘系手风琴教学团队。学校有音乐与舞蹈学、美术学、艺术学理论三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艺术硕士(MFA)、教育硕士两个专业学位授权点。2013年获批四川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学校现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352人,其中:二级教授13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2人,部优专家1人,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13人,四川省突出贡献优秀专家5人,四川省教学名师3人。学校还有多个由热爱艺术教育事业并取得丰硕成果的专家教授组成的教学团队。老一辈音乐教育家常苏民、羊路由、刘文晋、郎毓秀等一大批专家、学者在海内外均有着极大地影响力。
学校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国家发明奖 1 项,省教学成果奖 25 项,省哲学社会科学奖 26 项,“中国音乐金钟奖”33项,德国工业设计“红点奖”5项,发明专利31项。近五年来,学校师生在国际、国内重大比赛和评奖中获得国际奖项470项、国内奖项1500项,其中国家级和省部级授予的奖项85项。获得国家级科研项目立项9项,省部级科研项目立项29项。出版各类著作167部,发表学术论文1500多篇。学校拥有“中国——中东欧青年艺术人才培训与实践中心”、“数字媒体艺术四川省重点实验室”、“西南音乐研究中心”、“四川音乐艺术普及基地”等一批省级重点学术研究平台,与国外学术机构建设有“中美视觉艺术表演中心”、“法国格拉姆电子音乐创研中心”等学术研究机构,负责“中国音乐剧协会理论专业委员会”、“四川省音乐文学学会”和“四川省数字媒体艺术协会”等学术团体的日常工作。学报《音乐探索》是全国高校优秀社科期刊。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方针,积极拓展对外交流合作。重视国际学术和人文交流,积极传播中国文化,举办各级各类国际交流活动,参与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涉外活动。学校与10多个国家的40余所海外高校建立了合作关系,先后选送学生300余人次赴海外研修学习和攻读学位,每年有超过200名在校本科生参加各类海外交流项目。学校从2003年开始招生留学生及港澳台学生。
学校积极服务中心大局,大力开展校地合作,深度参与脱贫攻坚,助力地方经济、社会和文化教育发展,与多个城市、知名企业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学校联合全国十所专业音乐学院成立“中国专业音乐学院原创音乐发展联盟”,推进中国原创音乐发展。学校与成都市共建的“成都城市音乐厅”已正式投入使用,成为学校与地方文化艺术融合发展的重要平台,为学校艺术实践提供了高水平展演场地,也有力地推动了成都市打造“音乐之都”和“西部文创中心”。
经过八十年的办学发展和几代川音人的共同努力,学校为国家培养了一大批优秀艺术专业人才。涌现了作曲家高为杰、何训田、贾达群,歌唱家范竞马、霍勇,表演艺术家刘晓庆,钢琴教育家但昭义,钢琴演奏家李云迪、陈萨、王心源,小提琴演奏家宁峰、文薇等一批杰出校友,在国际国内享有很高声誉。近年来,学校还培养了李宇春、谭维维、何洁、王铮亮、魏晨等一批流行音乐歌手,活跃在各类舞台上,为学校争得了荣誉。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在新的历史时期,学校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坚持人才培养中心定位,强化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服务社会主义文艺繁荣发展和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力实施“人才振兴、内涵发展、改革创新、追赶跨越、开放合作”五大战略和“创新驱动、人才强基、学科攀升、教学提升、科研提升、外向拓展、基建提升、党建引领”八大工程,努力把川音建成优势突出、特色鲜明、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社会主义高等艺术院校!
二、报名对象
我校及与我校签订“专升本”合作协议的相关学校全日制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以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为准)。
三、报名条件、报名时间、报名考试费
(一) 报名条件
1.总体要求:思想政治素质优良;学习成绩优秀;身心健康。
2.各选送学校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的总体要求,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报名条件。原则上,校内外学生以就读学校制定的选送报名条件为准,报名条件应及时向全体学生公布。
3.平时成绩(即第一至第五学期的专业(基础)课成绩取平均分)低于65分的专科毕业生不允许报名。
(二)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6月3日17:00结束,过时不再补报。
(三)报名考试费
按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由四川音乐学院计财处按每生80元人民币统一收取。
四、招生计划、考试科目、就读院系(校区)、学费等
(一)统考科目:《艺术概论与时事政治》,其中“艺术概论”考试范围为:《艺术学概论(第4版)》(北京大学出版社,彭吉象著)上、中编。
(二)专业考试内容、招生计划、就读院系(校区)、学费等见附件。
五、考试地点(具体考场安排另行通知):
(一)四川音乐学院考点:四川音乐学院、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的报名考试学生;
(二)四川艺术职业学院考点:四川艺术职业学院的报名考试学生。
六、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在统考科目和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双上线的情况下,专业课考试成绩和平时成绩按6:4比例组成“专升本”专业总分,并按分数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二)平时成绩只计算第一至第五学期的专业(基础)课考试成绩,并取平均分。各专业(方向)平时成绩包含的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的课程由相关学校、院系根据本专业(方向)的特点和能较科学地体现学生专业学习水平自行决定,要求向全体学生明确公布并报送四川音乐学院教务处备案。
(三)成都美术学院“毕业设计”成绩不单独占总成绩比例,按平时成绩计算。
(四)所有参加“专升本”考试的校内外学生平时成绩,经校内相关院系及外校教务管理部门核定后,需按要求在考生所在院校官网首页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相关部门需以书面和电子文档两种形式报四川音乐学院教务处。外校书面报告须主管校领导签字,并加盖院校公章。我校不负责外校“专升本”学生平时成绩的核实或解释工作。
(五)统考科目成绩合格分数线按照报名考试人数的80%上线的原则划定。
(六)为体现“专升本”重在选拔专业成绩优秀和平时表现良好的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对“专升本”总成绩未达到65分的学生不予录取,空出计划在其它专业(方向)调配使用。
(七)因“专升本”专业(方向)多,各专业报考人数极不均衡,在调剂录取过程中,将由四川音乐学院“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策、制定方案,根据报名考试情况,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使用不能平均分配的剩余计划。
(八)在录取过程中,凡申报“专升本”学生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将立即取消该生录取资格。
(九)本年度“专升本”实行“计划一次下达,录取一次进行”,不得进行递补录取。
七、免试等相关录取规定
1.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 号)要求,凡在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符合“专升本”报名条件的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可向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高校和应用型本科高校提出保送申请,相关院校进行资格审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
2.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在川普通高校大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5〕431 号)要求,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参加“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 60%(以本科学校为单位)。服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3.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四川音乐学院2020年实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通过增量计划,招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应届专科毕业生,进行提前单独录取,录取比例 20%。我校将严格专项计划资格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取消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
4.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相关政策,凡被评为“省优秀毕业生”称号或获得“国家奖学金”的我校专科毕业生,可以免试录取到本科学习。跨校“专升本”的其它学校,因多为高职院校,评优及奖学金评比比例较高,经研究决定需同时获得“省优秀毕业生”和“国家奖学金”的专科毕业生,方可免试录取到我校本科阶段学习。原则上免试录取学生计划单列。
5.专升本考试选拔录取按批次进行,首先进行大学生退役士兵单列计划、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录取,然后再进行所有未被录取考生的录取。拟录取名单将在四川音乐学院官网首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拟录取学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我校将于 7 月 20 日前通过“信息平台”报送相关电子录取信息。信息数据填报成功,待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我校将以正式公函形式将录取名册纸质文档(一式两份,盖骑缝章)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备案后由我校按有关规定办理学生的录取手续。
八、教学管理
“专升本”学生入学后编入本科相应专业的三年级,其在专科阶段所修课程的成绩由四川音乐学院给予认定后记为本科成绩。“专升本”学生录取后,由原所在学校颁发专科毕业证书并进行电子注册,不再向其发放毕业学生报到证。“专升本”学生在我校新学期入学报到时,须提供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否则将取消“专升本”入学资格,我校将予以核对确认。其它相关的学籍管理、电子注册及毕业证书的发放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纪律要求
四川音乐学院将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教育厅核准的计划,做好选拔工作,严明工作纪律,接受群众监督,保证选拔质量。学生报到后,学校将认真做好复查工作。“专升本”考试招生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 36 号)处理,涉及在校生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 41 号)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当及时报案并配合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十、考试方式、考试地点等将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精神、新冠肺炎疫情和四川音乐学院及“专升本”相关院校实际情况确定,请相关学生注意我校在学校官网首页发布的通知。
十一、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四川音乐学院教务处。
咨询电话:四川音乐学院教务处(028)89390381 85430286
监督电话:四川音乐学院纪委办公室(028)85430120
四川音乐学院
2020年6月1日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