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28 15:05:00 阅读量: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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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湖南财政经济学院专升本招生简章公布,计划招生800人,专业有会计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等16个,考试科目为1门英语2门专业课,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123人,竞赛获奖学生免试计划18人,考纲下载附件查看,下面具体来看看简章内容吧!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湖南省教育厅《2023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湘教发〔2022〕55号)、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报考工作的通知》(湘教考成字〔202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专升本招生工作实际,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为湖南财政经济学院,英文名称为:Hunan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学校有两个校区,主校区位于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二路139号,雷锋校区位于黄桥大道与枫林路交汇处。学校由湖南省人民政府举办、湖南省教育厅主管、湖南省财政厅协管,办学层次及类型为全日制公办本科。
第三条学校培养的专升本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湖南财政经济学院专升本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专升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省专升本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专升本招生工作的决议,负责制定专升本招生政策,研究、决定专升本招生重大事宜。
第六条学校成立由纪委监察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专升本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专升本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维护广大专升本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学校在教务处设立专升本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招生办公室)。在学校招生工作小组领导下,招生办公室负责制定有关专升本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录取等日常工作。
第三章招生专业及计划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1 | 120203K | 会计学 | 100 |
2 | 020301K | 金融学 | 40 |
3 | 20401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40 |
4 | 120202 | 市场营销 | 45 |
5 | 120206 | 人力资源管理 | 40 |
6 | 120601 | 物流管理 | 40 |
7 | 8090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85 |
8 | 120801 | 电子商务 | 45 |
9 | 50262 | 商务英语 | 80 |
10 | 120402 | 行政管理 | 40 |
11 | 120104 | 房地产开发与管理 | 40 |
12 | 120105 | 工程造价 | 45 |
13 | 120404 | 土地资源管理 | 40 |
14 | 050306T | 网络与新媒体 | 45 |
15 | 120901K | 旅游管理 | 40 |
16 | 040207T | 休闲体育 | 35 |
合计 | 800 |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考试科目 |
1 | 120203K | 会计学 | 大学英语 |
会计基础(专业基础课) | |||
中级财务会计(专业课) | |||
2 | 020301K | 金融学 | 大学英语 |
西方经济学(专业基础课) | |||
金融学(专业课) | |||
3 | 20401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大学英语 |
西方经济学(专业基础课) | |||
国际贸易学(专业课) | |||
4 | 120202 | 市场营销 | 大学英语 |
管理学(专业基础课) | |||
市场营销学(专业课) | |||
5 | 120206 | 人力资源管理 | 大学英语 |
管理学(专业基础课) | |||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课) | |||
6 | 120601 | 物流管理 | 大学英语 |
管理学(专业基础课) | |||
现代物流概论(专业课) | |||
7 | 80901 | 计算机 | 大学英语 |
科学与技术 | 数据结构(专业基础课) | ||
数据库原理(专业课) | |||
8 | 120801 | 电子商务 | 大学英语 |
电子商务概论(专业基础课) | |||
网页设计(专业课) | |||
9 | 50262 | 商务英语 | 英语口语 |
综合商务英语(专业基础课) | |||
商务英语阅读(专业课) | |||
10 | 120402 | 行政管理 | 大学英语 |
公共管理学(专业基础课) | |||
行政管理学(专业课) | |||
11 | 120104 | 房地产 | 大学英语 |
开发与管理 | 管理学基础(专业基础课) | ||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专业课) | |||
12 | 120105 | 工程造价 | 大学英语 |
技术经济学(专业基础课) | |||
工程造价管理(专业课) | |||
13 | 120404 | 土地资源管理 | 大学英语 |
管理学基础(专业基础课) | |||
土地管理学概论(专业课) | |||
14 | 050306T | 网络与新媒体 | 大学英语 |
新媒体概论(专业基础课) | |||
网络与新媒体实务(专业课) | |||
15 | 120901K | 旅游管理 | 大学英语 |
旅游学概论(专业基础课) | |||
旅游管理学(专业课) | |||
16 | 040207T | 休闲体育 | 大学英语 |
运动解剖学(专业基础课) | |||
体育概论(专业课) | |||
体育专业技能测试 |
2023年湖南财政经济学院专升本考纲.zip
3.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2023年4月中、下旬(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2)考试地点:湖南财政经济学院主校区(具体考场详见准考证)。
(3)准考证领取:考生在适当时间可登录“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https://zsb.hneao.cn)下载准考证并自行打印(平台将短信通知考生)。
(4)违规处理:在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追究其法律责任。
4.公布成绩及查分查卷程序
(1)考生可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hufe.edu.cn/)查询考试成绩,时间另行通知。
(2)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在成绩公布后一周内可提出查分申请。考生填写《湖南财政经济学院2023年专升本成绩查询申请表》(届时在查询成绩公告中下载)邮寄至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招生办公室,逾期不予办理。查分结果如有误反馈给考生,无误则不予反馈。查分内容限于错统、漏统、漏改,宽严不查。
第七章录取
第十四条免试生录取。免试生的录取工作于4月15日前全部完成。学校根据免试生的综合测试成绩,结合考生在高职在校及退役大学生士兵服役期间的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分两类免试生排名,根据分类计划,择优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在部队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可优先录取。
第十五条普通考生录取。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3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教发〔2022〕55号),普通类考生的录取工作安排在5月上、中旬进行。按照下达的招生计划分专业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果总分相同,则按专业课程成绩、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某专业实际参考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数时,参照本校其他专业录取率的平均水平合理确定该专业普通考生的录取率。
第十六条脱贫家庭毕业生录取。适当提高脱贫家庭毕业生的录取率,原则上不高于本专业常规录取率10个百分点的比例。具体录取时,脱贫家庭毕业生与普通考生统一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完成后,如该专业的脱贫家庭毕业生录取率没有达到比例(常规录取率基础上增加不超过10个百分点,以该专业脱贫家庭毕业生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进行计算),通过追加并单列部分计划录取脱贫家庭毕业生。
第十七条追加计划。录取过程出现的考生同分成绩,脱贫家庭毕业生及免试生录取计划不足等情况可追加部分计划。学校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申请,报省教育厅统筹研究后下达追加计划。脱贫家庭毕业生考试成绩在公布计划范围内录取的,不需要追加计划,但纳入学校该专业录取比例的计算基数。
第十八条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经湖南财政经济学院2023年专升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及时将录取数据(含考生成绩、拟录取名单、照片、免试生、脱贫家庭毕业生信息等)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审核无误后,由学校于6月5日左右在学校官网上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不少于7日),公示无异议后,再将拟录取名单加盖学校公章,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十九条毕业资格审核。7月5日前对拟录取的应届毕业考生资格进行审核确认,达不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取消录取资格。省教育考试院将本校提交的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厅学籍管理部门进行毕业资格审核,经对录取名单与其在学信网上的学籍学历信息进行比对核查后,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核查结果办理最终录取手续,并由我校对通过核查的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条录取查询。2023年7月15日后,考生可登录“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https://zsb.hneao.cn)或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招生网(http://zs.hufe.edu.cn/)查询录取结果。
第八章学籍学历管理
第二十一条本科学籍学历管理。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专升本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并于9月30日前完成对专升本学生报到入学及学籍注册工作。学生入校后将加强录取资格及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等工作,严格审核专科学历电子注册信息,确保本科学籍注册信息与专科学历电子注册信息一致。
第二十二条在校学习及毕业。专升本学生入学后进入普通本科三年级学习,在校学习两年,不得转专业和转学,不得采取非普通全日制学习形式就读。学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书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第二十三条学费收缴。普通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按照省物价主管部门核准的标准收费,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
第九章其他须知
第二十四条本校将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不组织或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教学、讲座等活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学校举报电话:0731-88811790(教务处)、0731-88811107(纪委办公室)。
第二十五条考生入学报到时,须提供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对不能提供高职(专科)毕业证书,且比对学籍系统未按时毕业的考生,学校不予办理入学手续,其入学资格无效。我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入学时,对考生的身体进行复验,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故意隐瞒病情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考生本人应诚实守信,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同时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理。对在“专升本”招生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违规情况将报省招生考试院,记入考生诚信电子档案。
第十章招生咨询
招生部门: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教务处招生办
招生电话:0731-88811788
学校邮编:410205
招生网址:http://zs.hufe.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