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学院2016年专升本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我校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省教育厅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泰山学院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泰山学院专升本招生工作全面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察、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专升本报名、考试、命题、评卷及录取等工作由山东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实施,泰山学院招生办公室根据任务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第四条 招生范围:山东省普通本专科院校(含高职院校)应届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生;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学历,且具有山东省辖区户籍的退役士兵; 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2016年转段学生。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学校名称:泰山学院
第六条学校代码:10453
第七条办学层次:本科
第八条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综合类普通本科高校
第九条主管部门:山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颁发证书:
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泰山学院
2、颁发学历证书的证书种类:专升本学生的修业年限一般为2至4年。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本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在本校专科起点××专业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位。
第十一条 办学地点:校本部 山东省泰安市东岳大街525号
邮 编:271021。
第十二条学校概况
泰山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综合性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自1958年开始举办高等教育,高等教育办学历史已达58年。学校所在的泰安市是中外闻名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位于名扬海内外的山水圣人旅游区的中心,京福、京沪高速公路在此交汇,104国道纵贯南北,京沪铁路和京沪高速铁路在此经过,区位与交通优势得天独厚。校园坐落在世界首例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世界地质公园——泰山南麓,毗邻省级旅游度假区——天平湖北侧,建有以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的姓名命名并设在高校的第一座图书馆——万里图书馆。校园建筑错落有致,环境幽雅,景色宜人,是读书治学的理想之地。
学校占地1445亩,建筑面积41万平方米,实验、教学、网络设施先进,基础设施齐全,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9846万元。图书馆纸质图书165万册,电子图书9000GB。设有19个教学单位;现有本科专业60个,涵盖文学、理学、工学、法学、历史学、教育学、管理学、经济学、艺术学等9大学科门类;面向全国27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普通在校生1.87万人。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1252人,教师841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人员665人,教授、副教授330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重点学科首席专家、省突出贡献专家、省中青年学术骨干、省教学名师及省级以上各类专业技术拔尖人才33人;从国内外重点大学和科研机构聘任院士、国家教学名师、泰山学者、博士生导师为兼职教授274人。
学校始终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质量为生命线,按照“品德为本、能力为上、分流培养、个性发展”的人才培养思路,不断加大教学投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稳步提升。现有教育部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教育部教学改革示范点项目1个,省级本科特色专业7个,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项目3个,省级精品课程39门、省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3门、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学校是全省高校19所省级教师教育基地建设单位之一。近年来,学生在省级以上各类竞赛中屡创佳绩,共获得国家级奖励170项、省级奖励450项。
学校高度重视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工作,在计算机应用技术、有机化学、旅游管理、中国现当代文学、凝聚态物理、应用数学、专门史、教育学、遗传学、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等学科领域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和优势。2010年被确定为山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与东北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山东体育学院等院校联合招收硕士研究生。“十一五”以来,共承担各类科研项目1474项,其中,教师1201项,学生273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5项,国家社科基金及教育科学规划项目6项,省部级项目245项;发表学术论文6984篇,出版学术著作、教材351部,获得专利52项,被SCI、EI等收录的论文873篇,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102篇,480项成果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和市厅级奖励。学校建有泰山研究院等14个科研机构,建立校外教学科研实践基地296个。《泰山学院学报》为公开发行的综合性学术理论期刊,全国社科优秀学报,其中,“泰山文化研究”被评为全国高校学报特色栏目。
学校注重树立国际化办学理念,重视培养师生的开放竞争意识和交流合作意识。先后与美国、俄罗斯、乌克兰、泰国、韩国、日本、加拿大、德国、法国、马来西亚等国家的多所大学和机构建有交流与合作关系。自1982年开始常年聘任多名外籍教师来校任教;1995年开始招收外国留学生,已接受7个国家的留学人员;1999年被国务院侨办命名为全国首批华文教育基地,每年都有多名教师被公派出国任教,近年来已成功举办两届泰国华文教师培训班。
学校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山东省政府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优秀奖学金、高新平助学金等奖(助)学金十余项。设有勤工助学岗,建有学生事务服务中心、爱心超市,采取多种形式帮助家庭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学校设有专职机构负责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及时搜集、整理、发布就业信息,每年举办多场大型毕业生就业招聘洽谈会,为毕业生提供良好的就业平台。毕业生以知识结构合理、作风扎实、善于实践、勇于创新受到用人单位的广泛欢迎。
第三章 录 取
第十三条报考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专科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和考试作弊行为;身体健康;专科阶段必须获得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四条录取原则:依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5〕22号)规定执行。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专升本考试成绩,参考过程性考核结果择优录取。
泰山学院2016年专升本分专业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
招生类别 |
招生人数 |
小学教育 |
师范 |
100 |
学前教育 |
师范 |
50 |
音乐学 |
师范 |
40 |
电子商务 |
高职 |
50 |
服装设计与工程 |
高职 |
50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高职 |
50 |
旅游管理 |
高职 |
100 |
生物科学 |
高职 |
50 |
市场营销 |
高职 |
50 |
土木工程 |
高职 |
50 |
英语 |
高职 |
50 |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收费标准:各专业收费严格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文件规定标准执行。退费规定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学校地址:山东省泰安市东岳大街525号 传 真:(0538)6715123
邮政编码: 271021 网 址: www.tsu.edu.cn
联系电话:(0538)6715631 学校监督电话:(0538)6196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