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各科分值:满分均为150分。
(三)考试日期:2022年3月26日,上午考高等数学、大学语文(9:00~11:30),下午考英语(14:30~17:00)。
(四)考试组织。考试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管理,各设区市教育考试机构具体组织实施,考点设在设区市。考生于考前一周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前1天,考生可熟悉考场。
(五)命题评卷。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公布成绩时间为4月中旬。考生如对成绩有疑义,可在成绩公布后三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成绩核查申报。成绩核查限报一科,只查漏评、误评,积分及统分差误,不查评卷的宽严。成绩核查申报截止后一周,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成绩核查结果反馈。
六、录取
录取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招生高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体制。
(一)划定最低控制线
评卷结束后,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各类别计划的一定比例,分别划定录取最低控制线。
(二)投档办法
按8个招考类别分别对考生总分排序,并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志愿(高校+专业)顺序检索,一旦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高校和专业,即投档到该高校该专业。投档比例原则上为1∶1,同分考生一并投档。
(三)学校录取
我校根据招生计划,严格按省有关规定制定工作细则,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高职高专就读的高校于2022年7月5日前审核确认拟录取考生高职高专毕业资格,并报省教育厅职成教处复核,不能如期毕业者取消录取资格,我校按审核通过的名单办理录取手续,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七、学籍管理
(一)报到注册和学籍管理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2022年7月5日前取得的普通高校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原件报到注册,缺一不予报到。专升本学生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制两年。
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学生入学后不允许转学、转专业。毕业时发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学习起止时间按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二)入学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校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报到条件和录取标准以及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三)档案管理
考生档案由考生所在学校寄送宁波工程学院招就办,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201号宁波工程学院东校区行政楼111室,315211,0574-87616065。
其他规定详见《浙江省2022年选拔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工作实施细则》。
八、近两年我校专升本录取分数线
九、联系方式
招生热线:0574-87616666
招生QQ群:161483233、161835974
招生网址:https://zs.nbut.edu.cn/可以查看历年招生章程、查询历年录取数据等信息
电子邮箱:zsjy nb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