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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职业技术学院关于2020年专升本对口西华大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21 17:27:31 阅读量:8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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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院(部):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20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川教函[2020]191号)文件的精神,经西华大学与成都职业技术学院共同协商,决定2020年开展跨校“专升本”工作。成都职业技术学院2020届专科毕业学生通过选拔可以升入西华大学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专业三年级学习。

 

一、“专升本”专业设置及推荐对象

本年度西华大学接受我院优秀专科应届毕业生进入该校的工程造价、工程管理、土木工程、市场营销、电子商务、物流管理共计六个专业学习。

 

“专升本”计划学生人数。专科毕业学生升入本科的专科生计划数控制在“应届毕业生总数的15%以内”,专科毕业生人数见下表(专升本专业以上报四川省教育厅审核批准下达的正式计划专业为准):

 

 

二、“专升本”选拔基本条件:

1.成都职业技术学院2020应届专科毕业生(免试推荐除外,不含五年一贯制高职专科学生);

2.在校学习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秀,未受到任何处分;

3.在校学习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未因成绩原因受过学籍处理的全日制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以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为准);

4.具备良好的身心素质,能够继续完成学业;

同时符合以上四项条件的成都职业技术学院2020届应届普通高职高专毕业学生均可申请跨校“专升本”选拔。

 

三、选拔程序

1.免试推荐

对入伍并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文件实行免试录取。

2.考试选拔

1)符合条件要求升入本科院校学习的2020届专科毕业学生,应于2020年5月25日中午12点前填写《西华大学2020年跨校“专升本”学生报名表》(附件一)。同时提供符合三条奖励加分条件的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2)各分院(部)审核后,于5月26日下午15:00以前,将《西华大学2019年跨校“专升本”学生报名表》(附件一)、学生符合三条奖励加分条件的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报教务处审核。

3)分院(部)务必审核学生是否具备报名资格。

4)由于受疫情影响,具体缴费时间另行通知,请各分院(部)按教务处的通知督促学生按时完成网上缴费。

3.“专升本”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考试日期以教育厅公布的时间为准,考试地点根据疫情防控情况西华大学指定学校为准(西华大学本部为主)。

 

4.“专升本”综合成绩计算。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文件精神,专升本综合成绩由专科阶段折算成绩、“专升本”考试折算成绩和专项加分成绩三部分加和构成。其中专科阶段折算成绩为专科阶段必修理论课成绩算术平均值乘以0.2(通过补考或重修的必修理论课程,均按60分纳入计算);“专升本”考试折算成绩为参加的“专升本”考试3门课程成绩的算术平均值乘以0.8;专项加分成绩见专项加分细则。

5.“专项加”分细则

1)因在校期间成绩突出,以就读院校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市、州以上人民政府奖励,或毕业时获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荣誉等特别优秀的应届专科毕业生给予奖励分4分。

2凡符合选拔基本条件的专科生在校期间以就读院校为第一完成单位第一完成人,获得发明专利、公开发表与专业相关的论文,按下表给予加分,该类学术成果专项加分最高计3分。

 

3)凡符合选拔基本条件的专科生在校期间以就读学校作为第一参赛单位,在学科竞赛项目中获奖者(集体项目最多计前三名,国家级分别按5、4、3计分;省一等分别按3、2、1.5计分;省二等分别按2、1.5、1计分);CET-6、CET-4成绩高于425分者(二者就高);非计算机专业全国计算机二级证书获得者;按下表给予奖励分,该类奖励专项加分最高计5分。

 

注:“学科竞赛”级别和范围以最新公布的“中国高校创新人才培养暨学科竞赛评估排行榜竞赛项目名单”和“四川省教育厅公布的大学生竞赛项目名单”为准。

4)专项加分总和最高计10分纳入“专升本”总成绩计算。

 

四、成绩公布与录取。

1.学院将学生“专升本”考试成绩书面通知到学生本人。

2.免试推荐升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预录取名单,经学院按规定张榜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上报四川省教育厅审批,经教育厅审核同意后在秋季开学时升入公示专业三年级学习。

3.非免试学生,结合西华大学划定的录取资格线,确定各专业的录取分数线,原则上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专升本”拟录取名单,经学院按规定张榜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上报四川省教育厅审批,经教育厅审核同意后在秋季开学时升入公示专业三年级学习。

4.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在川普通高校大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5〕431号)要求,按参考人数的50%比例公示拟录取名单,经学院按规定张榜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上报四川省教育厅审批,经教育厅审核同意后在秋季开学时升入公示专业三年级学习。

 

五、取消录取资格

1.在公示学生名单中,若发现有不符合四川省教育厅及西华大学“专升本”文件精神者,学校取消其“专升本”录取资格。

2.在录取学生名单中,若有第六学期课程首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专升本”录取资格。

3.对取消“专升本”录取资格的名额,按照教育厅相关政策执行。

 

六、“专升本”学生入学须知

1.按教育部教学[2002]15号《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川教函[2003]216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的通知》和2007年教育部《高校学生获得学籍及毕业证书政策告知》的相关要求,毕业时符合毕业条件的发给毕业证书,且毕业证书填写为“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升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校授予学位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2.结合四川省教育厅川教函[2020]191号和西华教字[2012]75号文件精神,西华大学认定我院“专升本”学生专科阶段所修全部课程学分为升本专业当届毕业应修总学分的50%左右。

3.按《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川教函〔2019〕129 号)文件精神,“专升本”学生录取后由我院颁发专科毕业证书并进行电子注册,不再向学生发放毕业学生报到证。“专升本”学生在西华大学新学期入学报到时,须提供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否则将取消“专升本”入学资格。其它相关的学籍管理、电子注册及毕业证书的发放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4.“专升本”学生按入学的年级和专业学生缴费标准交纳费用。

5.西华大学根据“专升本”学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专业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原则上西华大学录取“专升本”学生成建制在西华大学宜宾校区就读。

6.“专升本”学生综合成绩在参考学生前60%但未被西华大学对应专业录取的学生,根据学生志愿,可从高到低调剂到西华大学在教育厅备案的其他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接收调剂的学校按专业计划(学校和学校之间有级差)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由接收调剂学校发放通知书,并告知就读地点和收费标准。

 

附件一:西华大学2020年跨校专升本报名表

附件二:西华大学2020年专升本报名材料提交要求

附件三:西华大学2020年专升本各调剂专业明细

 

成都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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