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专升本”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我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以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为准)。
二、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优良,未受过任何处分;
2.学习成绩优秀;
3.身心健康,能够继续完成学业。
三、“专升本”计划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相关文件执行。
四、选拔程序
1.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初选
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自愿向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提出申请,如实填写《校内“专升本”申请表》。高等职业技术学院负责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择优推荐学生参加“专升本”考试,并将被推荐学生名单在学校官网首页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可参加学校组织的“专升本”考试。
2.“专升本”考试
符合选拔条件的学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专升本”考试。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专升本”学生选拔考试科目为3门:《大学英语》《大学计算机基础》和《专业综合》。外语类专业以《英语阅读与写作》取代《大学英语》。计算机类专业以《高等数学》取代《大学计算机基础》。
“专升本”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序号 |
主要工作安排 |
1 |
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确定参加“专升本”考试学生名单在学校官网首页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准确无误的学生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专升本”考试报到时,将加盖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公章的纸质材料交教务处。 |
2 |
符合考试资格学生以班为单位到计财处缴纳考试费,缴费标准为80元/生。 |
3 |
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派专人到教务处领取准考证 |
4 |
举行“专升本”考试,各时段考试科目如下: l 6月1日上午8:00-9:30:《大学英语》 外语类专业的《英语阅读与写作》考试同期举行 l 6月1日上午10:00-11:30:《大学计算机基础》 计算机类专业的《高等数学》考试同期举行 l 6月1日下午13:30-15:00:《专业综合》 |
5 |
公布成绩、公示拟录取学生名单、上报录取名单 |
3.“专升本”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专升本”考试成绩=《大学英语》卷面成绩×0.3 +《大学计算机基础》卷面成绩×0.3 +《专业综合》卷面(或技能测试)成绩×0.4。
注:外语类专业以《英语阅读与写作》取代《大学英语》;计算机类专业以《高等数学》取代《大学计算机基础》。
4.“专升本”考试成绩发布
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将考试成绩书面通知考生本人。
5. 附加分及“专升本”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1)附加分(最多不超过2分)
专科在读期间获得市、州及以上人民政府奖励(获奖证书或奖励文件须盖有市、州及以上人民政府公章),或毕业时获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大学毕业生”荣誉称号者可加2分。
(2)“专升本”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专升本”综合成绩=(1至4学期所有课程平均成绩×0.55 + 实习成绩×0.05 + “专升本”考试成绩×0.4)× Y + 附加分
外语类专业通过专业四级或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专业四级≥60分,六级≥425分),Y=1.05;非外语类专业通过大学英语等级考试(三级≥60分,四级或六级≥425分),Y=1.05。其他情况,Y=1.0。
五、录取办法
1.根据“专升本”计划人数,按“专升本”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课程缺考或作弊者,将不予录取。拟录取学生名单经我校官网首页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四川省教育厅审批。
2.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参加校内的“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为50%。
3.服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在规定时间统一提交按上述第2、3条办法所推荐学生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公章)。
六、学生入学须知
1.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文件要求,“专升本”学生入学后编入2017级相应专业学习。学生按照所在本科专业培养方案要求修完规定内容,符合毕业条件的发给毕业证书,且毕业证书填写为“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升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校授位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2.“专升本”学生在本科新学期入学报到时,须提供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否则将取消“专升本”入学资格。
3.“专升本”学生按校内本科同年级、同专业学生缴费标准交纳学费。
4.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须于8月20日前将“专升本”学生档案材料送招生就业处,无档案学生不能报到入学。
七、组织领导与监督管理
“专升本”工作在学校集体领导下进行,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集体决策的原则开展工作。学校成立“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专升本”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牵头组织实施“专升本”工作。
严禁任何单位以任何名义举办“专升本”培训,严禁任何培训机构在校内举办“专升本”相关培训,严禁以任何形式将培训与“专升本”报名资格挂钩。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一旦发现在“专升本”工作过程中存在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情况,无论何时查实,都将给予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
“专升本”违纪违规举报电话:0817-2568031(西华师范大学),028-86110894(四川省教育厅高教处)。
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接到通知后,应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专升本”工作小组,严明工作纪律,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开展工作,接受群众监督,保证选拔质量。学院要及时将有关规定向应届专科毕业生传达,做好宣传工作,确保将真正优秀的学生选送到本科阶段学习。
西华师范大学
201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