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2023年天津天狮学院专升本招生简章及计划、专业学费公布啦!招生专业为市场营销,招生人数为240人、学费为25800元/生·年。住宿标准:四人间4000元/生一年,六人间2500元/生一年,八人间1500元/生一年。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天狮学院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天狮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天狮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天狮学院
二、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本科、高职
四、学校代码:10859
五、学校地址:天津市武清区翠亨路128号
第二章招生机构
第四条天津天狮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方面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天津天狮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日常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天津天狮学院高职升本科招生专业为市场营销招生人数为文史160人、理工80人,实际招生人数以天津市公布为准。
第七条天津天狮学院高职升本科学费严格执行天津市物价局批准的民办高校收费标准。学费标准:25800元/生·年。住宿标准:四人间4000元/生·年,六人间2500元/生·年,八人间1500元/生·年。如政府对本年度收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八条天津天狮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职升本科文化课与专业课考试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200×450,综合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九条平行志愿录取执行天津市教育考试院的录取规定。
第十条考生招收不设性别限制,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原则执行。
第十一条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较高的考生;若专业课成绩仍相同,则按照文化课成绩中英语、数学或语文基础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
第十二条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和通知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天津天狮学院非英语专业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五章后续管理
第十四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和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及复印件,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新生入学后,学校依据《天津天狮学院学生手册》有关规定进行管理;按人才培养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十六条天津天狮学院高职升本科学制二年。
第十七条天津天狮学院属于民办性质的高校,尚未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和减免学费工作,经济困难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八条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天狮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在毕业证书上注明"专科起点本科"字样。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及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符合国家及天狮学院有关规定的毕业生,授予天津天狮学院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天津天狮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活动。对考生及其家长因受招生中介机构或个人欺骗而造成的伤害,我校概不负责。
第二十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23年度天津天狮学院高职升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第二十二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狮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于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由天津天狮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报考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http://www.tianshi.edu.cn
联系电话:022—82113117;022—82136122
招生办公室E-mail:tianshizhaoban 126.com
学院地址:天津市武清开发区翠亨路128号
邮政编码: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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