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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召开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沈阳大学党委工作动员会议

发布时间:2018/05/03 17:24:23 阅读量:1486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内监督,推进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规定,按照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三巡察组于4月10日起对我校开展为期2个月的巡察。   

 

4月9日下午,学校在北院2号楼二楼报告厅召开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沈阳大学党委工作动员会议。市委巡察组组长陈玉涛、副组长赵兴明及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市委第三巡察组成员、我校全体副处级以上中层干部、近两年退休处级中层干部代表、教师代表参加会议。         

 

巡察组组长陈玉涛就开展巡察工作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基本步骤和方式方法做了重要讲话,代表市委第三巡察组强调三点意见。一是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紧盯被巡察党组织政治立场、政治忠诚、政治责任、政治生态,深入检查贯彻党章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执行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若干规定情况;深入检查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情况,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突出问题,督促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健全和完善党的全面领导体制机制。坚决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要增强政治意识、忧患意识,问题意识,切实强化政治责任担当。突出巡察监督的政治作用,用巡察监督实际成效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的决策部署在沈阳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二是要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牢牢把握重点工作任务,坚决把政治巡察要求落到实处。此次巡察要充分发挥政治“显微镜”和“探照灯”作用,重点关注七个方面问题:围绕党的政治建设,重点检查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围绕党的思想建设,重点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围绕党的组织建设,重点检查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围绕党的作风建设,重点检查整治“四风”情况;围绕党的纪律建设,重点检查党规党纪执行情况;围绕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重点检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市委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三是要不断强化政治担当,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政治意识,共同完成好市委交给的巡察任务。沈阳大学党委要坚决支持巡察工作,积极配合巡察工作,畅通巡察信访渠道,做好对巡察组的监督。

 

校党委书记苏文捷代表学校党委作表态发言。围绕学校配合做好巡视工作,苏文捷强调了四点要求:一是担当政治责任,坚决服从市委巡察工作部署。要充分认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工作部署上来,切实增强自觉接受巡察监督、主动支持巡察工作的坚定性,坚决服从巡察组的各项安排,同频共振,共同努力完成好这次巡察任务。二是端正政治态度,自觉主动接受监督检查。一定要按照巡察工作的有关纪律要求,本着对党负责、对学校事业发展负责、对干部个人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地汇报情况,客观公正地反映问题,对问题不回避、对矛盾不遮掩、对不足不护短,让巡察组准确了解学校党委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真实状况,全面掌握学校发展的实际情况。三是积极配合衔接,协同推进巡察工作顺利有序开展。学校党委成立联络组,全力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畅通巡察组与干部师生接触的渠道,严格遵守保密工作纪律,确保巡察工作风清气正。四是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推动学校事业再上新水平。巡视意见反馈后,学校党委要强化巡视整改落实,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与不足,要建立台账清单,虚心接受、深刻反思、查找根源,举一反三,采取有力措施,积极进行整改,自觉地把配合做好巡察工作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紧密结合起来,与推进全国同类院校一流大学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与当前学校各方面的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优异的整改成效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发展再上新水平、更上一层楼。

 

会上,巡察组副组长赵兴明主持测评工作,并就填写调查问卷和测评表提出具体要求。         

 

根据有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学校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市委巡察组在校巡查期间专设值班电话:17341001003           

受理时间:工作日8:00-20:00           

电子邮箱:swxcb2017@sina.com

意见箱地址:           

1、北校区西门信访接待室           

2、北校区机关楼一至三层           

3、各学院            

4、市委第三巡察组办公地点(沈河区北三经街9号沈阳迎宾馆南园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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