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6/28 09:33:08 阅读量:7251
根据《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 2020 年高等教育“专升本”工作的意见》黔教函【2020】86 号,为确保我院2020 年“专升本”招生工作能够顺利进行,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组织领导
成立贵州大学科技学院 2020 年“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做好专业课考试组织工作及录取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
二、招生对口专业
备注:学校将根据生源情况, 适当调整生源不足专业的招生计划。最终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和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三、报考条件
(1)我省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2020 年应届毕业生,且截止2020年8月31日取得当年应届普通专科毕业资格(获得毕业证书),或具有我省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士兵;
(2)身体健康;
(3)思想品德良好;
(4)学业成绩合格。
报名时间
2020 年 6 月 11 日-17 日。
文化考试
文化考试时间:2020 年 7 月 7 日。文化考试、评卷、文化成绩划线、志愿填报等工作的组织实施均按照《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 2020 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由省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
专业考试
(一)专业考试由我院负责组织(命题、考试、评卷)。并于 6 月 30 日前在本院网站上向考生公布,同时公布专业课的考试科目、参考书籍和咨询电话等有关内容。
(二)文化成绩上线的考生于 8 月 7 日持二代身份证、高职(专科)毕业证(毕业院校证明、《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准考证到我院进行资格审查。
(三)我院将审核考生毕业专业是否符合招生专业的报考要求,如果考生毕业专业不符合学校的报考要求,所报专业志愿无效,不得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四)专业考试时间为 8 月 8 日。
四、录取原则
1、考生文化统考成绩须达到全省合格线;
2、专业考试成绩不低于 40 分;
3、按不超过招生计划 130%的比例划定各专业合格考生范围;
4、在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合格的前提下,以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之和(以下称“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后择优录取。如总分成绩相同,按照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文化考试成绩再相同,按数学(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学院将根据考生生源情况,对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的剩余计划进行调整。
五、体检
被我院录取的考生,由我院组织体检,体检工作按《省招委、省教育厅、省卫计委、省残联关于做好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黔招委〔2020〕1 号)规定执行。
六、资格复查
开学报到时,对已被录取的考生,学院将根据有关规定复查学生录取资格,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对未经省教育厅审核,或在选拔过程中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违规录取学生,取消录取资格。
七、收费标准及资助
学校严格按照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学费标准(元/年):12000。
住宿费标准(元/年):900、1000、1100。
学院有“奖、助、勤、贷、免”学生资助体系,符合相关条件均可报名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当地学生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贷款,对贵州省对农村建档立卡的贫困学生,学校均按规定标准先予减免学费 3830 元。
八、毕业(学位)授予
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大学科技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贵州大学科技学院”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九、学院概况
学院名称:贵州大学科技学院
上级主管单位:贵州省教育厅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院校国际代码:4152013649
学院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惠水县濛江大道
邮政编码:550600
咨询电话:0854-7061500;7061503;7061572
电子邮箱:kjxyzsb2001@163.com
学院微信公众号:贵州大学科技学院
本章程由贵州大学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相关规定若有调整以省教育厅和省考试院最新公布的规定或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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