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发展需要,掌握专业基础理论知识,相关学科领域理论知识与专业技能,并具有创新能力,能在高等艺术学校从事环境设计或教学,研究工作,在艺术环境设计机构从事公共建筑室内设计,城市环境景观与社区环境景观设计,园林设计,并具备项目策划与经营管理,教学与科研工作能力的高素质环境艺术应用型和研究型人才。
主干课程:建筑设计史、建筑设计方法学、室内空间设计、室内外设计效果图表现技法、人机工程学、制图、建筑模型制作与工艺、建筑及环境设计调研方法、数字化环境设计及建筑环境设计相关软件等基础、中外工艺美术史、设计学(美学、心理学、公关关系学)、造型基础、构成(平面、色彩、立体构成)、世界建筑及环境设计发展史等相关课程等。
学制学位:学制四年,毕业合格者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