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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财政经济学院2020年专升本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0/04/30 09:31:53 阅读量:24684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18〕1号)、《关于做好2020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0〕67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2020年拟从与我校签订合作协议的省内高职院校部分专业中选拔优秀毕业生进入我校相对应的本科,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本科文凭;达到我校学位授予要求的,同时授予学士学位。为切实做好该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升本”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组长:刘长庚            

副组长:刘建民  刘茂盛  陈灿军

成员:刘征  蒋勇威  杨锴  卿文洁  潘彬   李建梅  刘辉煌  文炳勋  刘铁明 郭丽  喜龙  曹松林  尹向飞  王花球  肖平飞  徐焱  宁国良  欧倩  李勇辉  罗利维  向占宏   汪小英

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办公室主任:刘征

 

相关学院成立以院长或主持工作的副院长为组长、党总支书记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一般3-5人。各二级学院应将领导小组成员报学校“专升本”工作办公室备案。

 

二、选拔范围及比例

选拔范围为2020年与我校签订合作协议的省内高职院校(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湖南外贸职业学院、湖南科技职业学院、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湖南艺术职业学院)三年制或部分五年制的学生普通专科部分专业应届毕业生。推荐比例为各专业平均成绩排名前40%的应届毕业生参加选拔。

 

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获得世界技能大赛、中国技能大赛和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和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一等奖的,具有“专升本”推荐免试资格,可免试随同本校本专业学生进入其就读学校签约的“接收院校”对应专业学习,不占用当年“专升本”推荐指标和录取计划。

 

三、推荐条件

1.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1)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2)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推荐的学生在学习成绩同等的情况下,未受过违纪违规处理者优先。受过记过以上(含记过)违纪违规处理者,取消其选拔资格;

4)应届毕业生在修业年限内只能参加一次“专升本”选拔推荐。学业预警中降级及跟班就读者,取消其选拔推荐资格;

5)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学习。

 

2.各科成绩平均分排名进入本专业2020届毕业生的前40%(以该课程初次考试或考核的成绩为准)。

合作学校按该校课程平均成绩排名方法从高到低择优推荐,各专业平均成绩排名前40%的应届毕业生参加选拔,若排名前40%内有学生自动放弃“专升本”选拔资格的可按条件依次递补。同时要求被推荐学生要通过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级)考试或参加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350分以上者。

 

3. 在校生服兵役退役后“专升本”。

高职专科在校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并复学的应届毕业生,在推荐条件上与本校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被我校录取的,实行计划单列,不占用我校当年“专升本”录取计划。其中,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荣誉的,可免试随同本校本专业学生进入我校对应专业学习。

 

四、选拔程序

1.建立“专升本”合作关系

凡与我校有“专升本”合作意向的高职院校,须于2020年4月25日前联系协商,签订“专升本”合作协议。“专升本”合作协议签订前,合作高职院校须将对应“专升本”专科专业的培养方案、教育计划和实际开设课程等情况送我校审核,确认对口“专升本”专业(一个专科专业仅限对应一个相应本科专业)(见附件1),专业不相同或不相近的不能对口“专升本”。协议签订后,由我校将“专升本”签约合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与合作协议及根据办学条件和签约情况确定的“专升本”招生计划申报数(见附件3)报省教育厅高教处。

 

2.合作专业对应申请

4月30日前,由合作高职院校根据协议,在“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网址为http://zhuanshengben.jsu.edu.cn/t)完成与我校合作专业的对应申请(学生网上报名的前提)。

 

3.学生网上报名

5月1-10日,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须登录“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网址http://zhuanshengben.jsu.edu.cn)注册并完成网上报名(报名表见附件4)。

 

4.上报推荐名单

(1)各合作高职院校组织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填写《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考试免试推荐审查表》(见附件5),并经学校审核公示无异议后,5月20日前由各合作学校报省教育厅职成处审查。5月27日前,省教育厅将核查结果反馈各高职院校。

 

(2)各合作高职院校将完成公示且无异议后的所有推荐名单报我校汇总(见附件6和7),5月30日前由我校提交省教育厅高教处审查。6月6日前,省教育厅将核查结果反馈给我校。

 

各推荐高职院校须对参加“专升本”学生的推荐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和验证,并明确责任人,不得推荐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参加“专升本”的考试,因推荐审核不严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推荐高职院校负责。

 

5.组织选拔考试

根据经省教育厅审核下达的参考学生名单,由我校统一组织选拔考试。考试科目为三门:专业课、专业基础课、英语(英语专业为口语测试);其中,日语专业考试科目为基础日语、商务日语和日语口语,各专业具体考试科目见附件1。每门考试科目满分为100分,三门总分300分。“专升本”选拔考试拟定于7月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6.录取和注册

(1)综合选拔考试成绩(含加分)和各推荐高职院校意见,以及进行政审与身体检查的情况,按不超过专业录取比例和省教育厅下达的“专升本”计划数确定预录取名单。

(2)预录取名单在合作双方学校张榜公布7天(同时在校园网上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拟于7月31日前报省教育厅高教处审核(见附件8和9)。

(3)根据由省教育厅核定的录取名单,我校拟于8月10日左右向学生发放“专升本”录取通知书。

(4)学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应在规定时间到我校报到注册,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的,须办理相关手续。

 

7.复查

我校在9月30日前完成“专升本”学生的学籍注册工作,注册时必须严格审核专科学历信息,确保与报名信息一致,逾期不得再办理入学和注册手续。因学生自动放弃入学出现的缺额不再办理补录。同时,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令41号)第十一条,学校在学生学籍注册前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符合国家招生规定;

2)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符合相关规定;

3)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4)身心健康状况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学校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

 

五、工作安排

2020年“专升本”工作安排见下表:

时  间

工  作  事  项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

各合作高职院校

4月25日前

建立“专升本”合作关系,布置“专升本”工作有关事宜,制定“专升本”工作方案。

建立“专升本”合作关系,进行专业对接。

4月26日—30日

将“专升本”签约合作情况统计表、与合作协议、“专升本”签约合作情况统计表及根据办学条件和签约情况确定的“专升本”招生计划申报数报省教育厅高教处。

进行宣传动员,做好推荐的各项准备工作,组织学生申请报名,并审查验证。

4月28日前

 

在“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网址为http://zhuanshengben.jsu.edu.cn/t)完成与本科学校合作专业的对应申请(学生网上报名的前提)。

4月30日前

 

审定推荐参考学生名单。

5月1日—10日

 

组织被推荐学生网上报名。

5月20日前

 

    组织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填写《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考试免试推荐审查表》,并经学校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职成处审查。5月27日前,省教育厅将核查结果反馈学校。

5月28日前

 

将完成公示且无异议后的所有推荐名单报我校汇总。

5月30日前

将所有推荐名单汇总后报省教育厅高教处审查。6月6日前,   省教育厅将核查结果反馈学校。

 

6月7日前

公布考试方案。

 

7月上旬

组织选拔考试,进行阅卷、评分。

 

7月中旬

预录取名单张榜公布7天(同时在校园网上公示)。

  预录取名单张榜公布。

7月31日前

预录取名单报省教育厅审核。

 

8月10日左右

根据由省教育厅核定的录取名单,向学生发放“专升本”录取通知书。

 

 

六、其他事项

1.加强组织领导。“专升本”工作是一项要求高、涉及面广、原则性强的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原则。各合作高职院校要切实加强“专升本”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专门部门和人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制定周密的工作实施方案,严格执行选拔标准,确保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

 

2. 严肃工作纪律。学校与合作高职院校对“专升本”的推荐、考试和选拔等工作按照校务公开要求,实行全程公开。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专升本”工作实行全程监督,确保全面实行“阳光选拔”。对违规操作或有徇私舞弊行为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纪律或法律责任。

 

3.严格学籍管理。“专升本”学生应办理学历电子注册,其专科阶段的档案由合作高职院校和我校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整理后,开学报名时由学生自己携带至我校。学生进入我校相对应的本科专业学习后,必须严格按照我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在录取的专业完成本科学业,不得再转学或转专业,不得以专科学历就业的同时采取业余形式就读本科。“专升本”学生完成本科学业后,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规定颁发毕业证,证书内容须填写“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学士学位证书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和我校有关规定发放。

 

4.及时通知公告。各合作高职院校要及时将本通知告知2020届全体专科学生,“专升本”有关信息可在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教务处网站查询。其他未尽事项请向我校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咨询,咨询电话:0731-88811331,联系人:刘桢老师。

 

附件1:湖南财政经济学院2020届“专升本”专、本科专业对应情况表

附件2:湖南财政经济学院“专升本”签约合作情况统计表

附件3:湖南财政经济学院2020届“专升本”各专业招生计划表

附件4: 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 “专升本”学生报名表

附件5: 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考试免试推荐审查表

附件6: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学生推荐名单

附件7: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推荐情况汇总表

附件8: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学生注册名单

附件9: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注册情况汇总表

 

附件1: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2020届“专升本”专、本科专业对应情况表

序号

专科专业名称

本科专业名称

考  试  科  目

1

会计、会计信息管理

会计学

大学英语、管理学、会计学

2

财务管理

财务管理

大学英语、管理学、财务管理学

3

审计

审计学

大学英语、管理学、审计学

4

金融管理、国际金融、互联网金融、投资与理财

金融学

大学英语、西方经济学、金融学

5

国际经济与贸易

国际经济与贸易

大学英语、西方经济学、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

6

国际商务

国际商务

大学英语、管理学、国际投资学

7

市场营销、商务管理

市场营销

大学英语、管理学、市场营销学

8

物流管理、工程物流管理

物流管理

大学英语、管理学、现代物流概论

9

人力资源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

大学英语、管理学、人力资源管理概论

10

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与信息服务、软件技术、云计算技术应用、移动互联应用技术、数字媒体应用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大学英语、数据结构、数据库原理

11

电子商务、电子商务技术、网络营销

电子商务

大学英语、电子商务概论、网页设计

12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

电子信息工程

大学英语、C语言程序设计、电路分析基础

13

商务英语

商务英语

英语口语、精读、商务英语阅读

14

应用日语

日语

日语口语、基础日语、商务日语

15

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行政执行、社区管理与服务

行政管理

大学英语、公共管理学、行政管理学

16

劳动与社会保障

劳动与社会保障

大学英语、公共管理学、社会保障概论

17

房地产检测与估价

房地产开发与管理

大学英语、管理学基础、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18

建筑工程管理、建筑经济管理

工程管理

大学英语、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建筑工程招投标

19

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

大学英语、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建筑工程计量与计价

 

附件2: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专升本”签约合作情况统计表

接收院校: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公章)

序号

签约学校

专业名称

拟对接本科专业

预计报名学生数

预计报名学生总数

招生计划申报数

 

1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会计

会计学

122

621

1000

 

人力资源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

68

 

计算机网络技术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14

 

电子商务

电子商务

80

 

国际经济与贸易

国际经济与贸易

50

 

市场营销

市场营销

72

 

物流管理

物流管理

52

 

商务英语

商务英语

73

 

2

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电子商务

电子商务

64

628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电子信息工程

51

 

国际商务

国际商务

37

 

会计

会计学

161

 

计算机网络技术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9

 

金融管理

金融学

64

 

商务英语

商务英语

68

 

市场营销

市场营销

55

 

物联网应用技术

电子信息工程

39

 

物流管理

物流管理

22

 

云计算技术与应用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8

 

3

湖南科技职业学院

计算机应用技术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25

322

 

物流管理

物流管理

26

 

会计

会计学

120

 

电子商务

电子商务

51

 

4

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

商务英语

商务英语

64

463

 

会计

会计学

76

 

金融管理

金融学

49

 

电子商务

电子商务

48

 

电子商务技术

电子商务

45

 

计算机网络技术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36

 

软件技术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32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75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2

 

云计算技术与应用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6

 

5

湖南外贸职业学院

国际经济与贸易

国际经济与贸易

98

583

 

国际商务

国际商务

19

 

国际金融

金融学

24

 

投资与理财

金融学

16

 

工程物流管理

物流管理

2

 

商务管理

市场营销

12

 

市场营销

市场营销

27

 

商务英语

商务英语

88

 

应用日语

日语

22

 

会计

会计学

164

 

财务管理

财务管理

50

 

电子商务

电子商务

28

 

网络营销

电子商务

7

 

计算机应用技术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6

 

软件与信息服务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0

 

6

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电子商务

电子商务

20

248

 

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

40

 

互联网金融

金融学

14

 

会计

会计学

90

 

商务英语

商务英语

54

 

市场营销

市场营销

15

 

物流管理

物流管理

15

 

7

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财务管理

财务管理

47

475

 

会计信息管理

会计学

63

 

审计

审计学

43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31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

(五年制)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6

 

云计算技术应用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5

 

软件与信息服务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8

 

计算机应用技术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70

 

计算机应用技术

(五年制)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0

 

市场营销

市场营销

51

 

市场营销(五年制)

市场营销

5

 

电子商务

电子商务

76

 

8

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

人力资源管理(三年)

人力资源管理

26

43

 

人力资源管理(五年)

人力资源管理

7

 

劳动与社会保障

劳动与社会保障

10

 

9

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社区管理与服务

(三年制)

行政管理

19

43

 

行政执行(三年制)

行政管理

24

 

10

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

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

191

337

 

建设工程管理

工程管理

96

 

建筑经济管理

工程管理

22

 

房地产检测与估价

房地产开发与管理

28

 

11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

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

行政管理

5

5

 

合计

 

3768

3768

 

 

附件3湖南财政经济学院2020届“专升本”各专业招生计划表

序号

本科专业名称

“专升本”招生人数

1

会计学

200

2

财务管理

30

3

审计学

12

4

金融学

45

5

国际经济与贸易

37

6

国际商务

15

7

市场营销

68

8

物流管理

30

9

人力资源管理

30

1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60

11

电子商务

100

12

电子信息工程

30

13

商务英语

90

14

日语

6

15

行政管理

13

16

劳动与社会保障

3

17

房地产开发与管理

8

18

工程管理

43

19

工程造价

80

合计

1000

 

附件4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学生报名表

 

附件5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考试免试推荐审查表

备注:提交审查表(一式三份)时请一并报送获奖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推荐学校核验公章)

 

附件6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学生推荐名单

推荐学校(盖章):                                                         

 

附件7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推荐情况汇总表

接收学校(盖章):                                                          

   注:请按推荐学校的顺序分专业排列。

 

附件8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学生注册名单

接收学校(盖章):              经办人:          审核人:                    

湖南省教育厅高教处审核盖章:            注册审核人:                       

注:

1.该表每页10人,“推荐学校及专业”一栏按推荐学校相同专业依次排列;

2.选拔考试成绩按实际考试科目填写,并注明考试科目。“总成绩”一栏由高到低依次排序。

 

附件9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注册情况汇总表

接收学校(盖章):                                                          

注:请按推荐学校的顺序分专业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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