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2/25 00:00:00 阅读量:1305
本网讯 今年11月17日,诸暨市在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中,被评为“全国文明城市”。日前,诸暨市发文通报表彰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突出贡献单位、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全市共有109家单位和352名先进个人受到表彰。我院荣获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徐寒建荣获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2015年以来,诸暨市围绕“创全国文明城市 建美丽幸福诸暨”主题,大力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我院全力支持诸暨市创建工作,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指标,在校园内全面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一类单位各项工作任务。并持续开展文化校园建设,深入实施大学文化进诸暨“五个一”工程,校地合作打造诸暨市网络正能量传播基地,有力促进了诸暨市文明建设和文化提升,为诸暨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贡献了积极力量。
(新闻宣传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