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医药大学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
专升本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安徽中医药大学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四、分专业招生计划:2017年安徽中医药大学专升本招生计划、专业名称及招生范围如下:
专业名称 | 学制 | 科类 | 计划数 | 考试 科目 | 招生范围 | 备注 |
药学 | 两年 | 理学 | 60 | 英语、 药理学 | 药学、中药学、化学、生物学、医药营销 | 其中2名计划单列用于退役士兵 |
针灸推拿学 | 三年 | 医学 | 60 | 英语、针灸学 | 针灸推拿 | 其中2名计划单列用于退役士兵 |
中药学 | 两年 | 理学 | 60 | 英语、 中药学 | 生化与药品大类各专业、医药卫生大类各专业 | 与亳州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办学,其中2名计划单列用于退役士兵 |
合计 | 180 |
五、办学地址
(一)针灸推拿学:合肥市梅山路103号梅山路校区
(二)药学:合肥市新站区前江路1号(少荃湖校区)
(三)中药学:亳州市药都路1625号亳州职业技术学院
六、培养模式与待遇
“专升本”考生通过相应的入学考试升入我校本科专业,按照本科阶段教学培养方案,学习2-3年,完成本科阶段学历教育,学生在校期间享受与其他普通本科专业在校生同等待遇。“专升本”学生学完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符合学校毕业条件的,发给相应专业的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七、报名
(一)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体检标准;
3.安徽省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层次毕业生;
4.高职(专科)学生在校保留学籍入伍并退役的2017届应届专科毕业生报考我校的,实行计划单列(报考专业须符合招生范围,详见分专业招生计划)。
5.入伍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应届或往届毕业生可免试入读我校相同或相近专升本专业。
(二)考生网上信息填报
2017年报考我校专升本的考生采用网上信息填报的模式,由高职专科层次应届毕业生毕业院校负责通知、采集、审核考生基本信息(包括退役的应届专科毕业生),考生填报、毕业院校采集审核时间为2017年3月14日至3月17日。
考生毕业院校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器联网读取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同时使用摄像头联网采像。毕业学校在录入考生毕业专业、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后打印考生报名信息表。身份证采集方式为“录入”的考生,需在报名信息表骑照片加盖毕业院校公章,凭此表及其他身份证明(临时身份证等)到我校报考。
(三)报名
考生(含退役的应届专科毕业生)持由毕业院校通过报名系统打印的考生报名信息表,填写报考我校专业等信息,报考药学、中药学专业考生需在报考专业一栏填写是否服从专业调剂,签名后携带身份证原件(退役的应届专科毕业生还需携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于2017年3月20日到我校梅山路校区(合肥市梅山路103号)华佗楼一楼,现场报名、资格复审、缴费;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应届或往届毕业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立功授奖证书、授奖命令、退伍证和民政部门证明等)原件复印件参加审核。
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缴费(120元/生)。缴费后考生请于4月4日—6日登录http://zsjy.ahtcm.edu.cn/zs.asp自行打印准考证。
八、考试
(一)考试科目
针灸推拿学专业考试科目为英语及针灸学,药学考试专业科目为英语及药理学,中药学专业考试科目为英语及中药学。每门科目均为150分。
(二)考试纲要
见我校招生网http://zsjy.ahtcm.edu.cn/zs.asp
(三)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4月8日上午9:00-11:30 | 英语 | 4月8日下午15:00-17:30 | 针灸学/药理学/中药学 |
(四)考试地点
合肥市梅山路103号安徽中医药大学梅山路校区,具体考场详见准考证。
九、录取
(一)实施阳光招生
“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指导下,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组织实施。
(二)公布考生成绩及查分时间
公布考生成绩时间为4月21日,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在4月24日打印查卷申请(见附件),详细填写信息后扫描或拍照后发送电子邮件到460275786@qq.com邮箱,并拨打招办电话0551-68129059确认邮件信息,查卷内容为错统、漏统、漏改,宽严不查。4月26日查卷结果将在学校招生网上公布。
(三)确定科目最低分数线及录取控制线
每门考试科目按计划数不超过1:2的比例确定科目最低资格线,再根据考生两门科目总成绩按1:1划定专业录取控制线。
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时间为4月28日-5月6日。
(四)录取办法
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原则,在合格考生中(即考生达科目最低资格线),根据考生两门科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高者。退役的应届专科毕业生单列计划录取办法详见有关政策规定第二条。
调剂录取办法:我校不接受外校调剂,药学、中药学专业合格考生未能录取时,在专业有未录满情况下缺额计划可按总分从高到低参与调剂。
(五)录取期间计划调整
根据合格考生(考生达考试科目最低资格线)人数及分数,结合学校实际,向省教育厅申请计划调整,批准后及时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布。
(六)录取审批
拟录取学生名单在我校网站公示一周后,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时间为5月10日前。所有被预录取的考生需在5月13日-16日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zsb.ahzsks.cn进行录取确认。被多所院校预录取的考生只能选择一所院校确认录取,一经确认,不得更改。已被预录取但未在网上确认的考生将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七)录取通知书发放
根据录取确认考生名单,学校将按照规定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并及时寄发考生本人。
十、有关政策规定
1、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皖招办[2014]2号)有关政策,获得我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主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教育部等部委联合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应专升本专业的,需在3月14日-17日参加网上信息填报,3月20日来我校梅山路校区华佗楼一楼,携带上述比赛获奖原件、复印件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可以不参加考试,经我校面试通过后可直接录取。
2、退役的应届专科毕业生报考我校专升本,经网上信息填报、资格审查、考试后,在达到每门考试科目最低资格线的合格考生中,按照单列计划总分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入伍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应届或往届毕业生可免试入读我校相同或相近专升本专业。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及《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好大学生入伍正常的通知》(皖教学[2016]3号)的规定执行。
十一、新生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认真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考生入学资格,并上报省教育厅按照规定处理。
十二、颁发证书
安徽中医药大学,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学制2-3年。
十三、学费标准
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标准执行。
十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1-68129059 邮编:230012
网址:www.ahtcm.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