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障我校专升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学校概要
第一条 学校全称:德州学院 学校代码:10448
第二条 学校校址:山东省德州市大学西路566号
第三条 办学层次:本科,同时举办专科教育
第四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 学校概况
区位优势
德州学院是山东省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座落在素有“神京门户”和“九达天衢”之称的德州市。德州是国家交通运输主枢纽城市,正在实施的南水北调工程将使古老运河重新发挥重要作用。京沪高铁等线路的开通,更是将德州全面融入首都一小时生活圈和省会半小时生活圈。德州历史源远流长,是龙山文化的发祥地之一,留有大禹治水、董子读书台、刘备署理平原县、明清运河故道、苏禄国王墓等历史文化古迹,涌现出董仲舒、东方朔、祢衡、窦建德、颜真卿、邢侗、任继愈等一大批历史文化名人。德州拥有“中国太阳城”、“中国功能糖城”、“中国中央空调城”、“中国粮油食品城”、“中国汽车零部件产业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等城市名片,被命名为“生物产业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国家火炬计划新能源产业基地”和“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2015年,德州纳入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成为京津冀产业承接、科技成果转化、优质农产品供应、劳动力输送基地和京津冀南部重要生态功能区,丰厚的地域资源为高等教育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学科专业
学校现有67个本科专业,专业设置涵盖了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11大学科门类,形成了以文、理、工、管为主,多学科相互渗透、协调发展的专业结构和以本科教育为主兼办专科教育、部分重点专业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的办学格局。2009年被确定为山东省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与山东师范大学联合招收中国现当代文学、原子和分子物理、微生物学三个专业研究生。设有山东省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省重点学科2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2个、省人文社科研究基地1个、省文化艺术重点学科2个。现有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22801人,成人本专科在校生13815人。
师资力量
现有教职工1653人,其中专任教师1208人,具有博士学位的216人,硕士学位的614人,教授117人,副教授451人。教师队伍的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学历结构合理,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和良好的学术风气。教师爱岗敬业,治学严谨,教学和科研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有12人获得曾宪梓教育基金会优秀教师奖,拥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全国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1人、全国优秀教师5人、首届中国职业院校教学名师1人;泰山学者海外特聘专家1人;拥有山东省突出贡献专家3人、山东省重点学科首席专家3人、山东省从事高等教育研究有重要贡献学者1人、山东省教学名师7人、山东省优秀教师14人、山东省理论人才 “百人工程”2人、山东省高校思政课骨干教师1人;拥有德州市首席专家4人、德州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9人,德州市优秀中青年专家10人。学校大力建设适应应用型人才培养的人才队伍,积极推进双师型 队伍建设,近三年选派75位教师到企业做“访问工程师”,聘请相关企业和产业 领域的130位高级技术人员作为我校的特聘教师。学校还聘有中国科学院、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国内著名学术机构和高等院校兼职教授128人,其中院士5人。
办学条件
学校占地2021亩,建筑面积77.82万平方米,科研教学设备总值17096万元,馆藏图书208.54万册,中外文印本期刊1562种,电子图书44.6万种,电子期刊20375种,中外文数据库共计28个。建有各类实验室143个、语音室 14 个、多媒体教室 78个。注重信息化建设,校园网上网用户1万多个,教学区、学生生活区实现无线全部覆盖,校园网出口总带宽增加到 2100Mbps,数字精品课程上网800多门。建有系统集成的学校数字化平台,实现了图书借阅、财务综合收费、手机教务、学生管理、用电管理、校园网收费等方面的“一卡通”管理。占地1200亩的校区东扩工程和老校区改造正在分期进行,截至目前,校区东扩已开工面积近 28万平方米。一所布局科学、功能齐全、设施先进、环境优美的现代化大学校园正与德州“三河六岸”连为一体,成为鲁西北大地的一道靓丽风景线,为学生提供充分展现才智、历练成才的良好平台。
科研成就
学校着力提高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水平,基础研究在许多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应用研究具有较强的综合研究开发能力,其中在中国现当代文学、地域文化研究、生物物理、有机化学、纺织服装、生物科学技术、可再生能源等领域有较大学术影响。近三年,学校承担和参与各级各类科研课题405项,其中国家级22项,省部级96项,在核心期刊发表科研论文2100篇,其中SCI、EI、STP收录270篇,CSSCI核心库论文145篇,出版著作80部。获各级各类科研成果奖387项,其中省部级以上 15项,申请和授权中国发明和中国实用新型专利360项。
面向世界交流
学校十分重视国际交流与合作,面向世界,开放办学。已与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俄罗斯、法国、韩国等国家40多所大学建立了友好校际关系,并开展了合作办学、互派教师与留学生、合作科研等实质性合作,学校可面向各国招收留学生到本校学习汉语和其它专业课程。每年有十几位外籍教师来我校任教,每年派出教师到英国、美国、加拿大进修、访问或合作研究。经教育部和省级主管部门批准,我校与俄罗斯符拉迪沃斯托克国立经济与服务大学开展艺术设计、国际经济与贸易两个专业的合作办学,与俄罗斯别尔哥罗德大学开展生物技术及应用专业合作办学,与美国底特律大学开展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合作办学、与澳大利亚埃迪斯科文大学开展计算机应用技术、护理两个专业的合作办学,获批“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首批开设会计学、环境设计两个本科专业,现已培养了大批具有国际化视野的人才。中外合作在校生155人,选派近 80名学生赴马来西亚、韩国、俄罗斯和台湾交换学习和攻读硕士学位。我校在国外留学归来的毕业生彰显了较强的就业和创业能力,充分体现了中外合作办学的优势。学校连续成功举办“教育部俄罗斯艺术大师班”、“国际文化节”、“中俄国际学术研讨会”、“波兰文化周”、“俄罗斯文化节”等活动,与德州市文广新局共同创建了“中外艺术交流研究中心”,进一步拓宽了学校对外交流的渠道和领域,为师生提供了广阔的国际化成长成才平台。
教育教学卓有成效
学校牢固树立教学中心地位,以培养“厚基础、强实践、求创新、高素养、重责任”的创新性应用型人才为中心任务,以“协同育人”的大教学理念为引领,积极推进人才培养模式系统化改革,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现有国家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获批为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高校。获批教育部校企合作专业综合改革项目3项。省级特色专业6个,省级教学名师7人,省级教学团队5个,省级精品课程36门,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省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项目3项,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山东省成人教育特色课程5门。承担省部级教改立项11项,获得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12项。注重提升学生的创新实践能力,在国家级大学生科技创新文化竞赛中,我校学生近三年获得奖励1280余项,其中特等奖4项、一等奖 51 项,特别是:2011年,获第四届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竞赛特等奖第一名;2012年,在第七届“毕昇RIGOL杯”全国电子创新设计竞赛中获得全国惟一的特等奖;获国际市场营销大赛本科组全国总决赛第一名;2013年,我校学生获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一等奖2项、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一等奖2项;获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一等奖3项;获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一等奖 2项;2014年,获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一等奖 2项,全国三维数字化创新设计大赛特等奖1项,“华文杯”全国师范院校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特等奖2项,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一等奖3项,第九届全国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大赛一等奖4项;2015年,获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一等奖2名,国际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一等奖1项,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一等奖1项等等。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德州学院教务处是我校组织和实施专升本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招生政策和规章,具体负责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等。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宣传普通专升本报名条件、程序和办法等,使广大考生应知尽知。加强对我校报名考生的资格审查,严防冒名替考行为的发生。
第七条 学校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结果公布
第八条 我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山东省教育厅公布数据为准。考生可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查询录取情况。我校将以生源学校为单位集中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四章 录取原则和办法
第九条 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1.我省普通本专科院校(含高职院校)应届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生;
2.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学历,且具有山东省辖区户籍的退役士兵;
3.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3
(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2.专科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和考试作弊行为;
3.身体健康;
4.专科阶段必须获得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条 报考专业限制:报考医学类专业专升本的考生,其专科阶段学习专业须为医学类或医学类相关专业。将来需要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其专科阶段学习专业等条件须符合医师资格考试相关规定。其他专业招生不受考生所学专业的限制。
第十一条 录取原则:专升本报名、考试、命题、评卷及录取等工作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组织实施。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5〕22号),实施过程性考核与专升本考试成绩相结合的多元录取机制,由考生毕业学校提供考生的过程性考核结果,明确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我校依据专升本考试成绩,参考过程性考核结果择优录取。达到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划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者,根据考生类别和志愿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被录取的专升本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专科毕业证等按规定时间到录取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报到时不能提供专科毕业证书的,不得报到入学,由录取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录取学校应在学生报到后3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对学生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不予学籍注册,由学校负责清退,并负责做好善后工作。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德州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二条 收费标准: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需交纳学费、住宿费以及教材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按山东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十三条 退学学费:退费规定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困难学生扶助措施:学校建立了“奖、贷、助、补”为一体的特困生扶助体系,多渠道、全方位扶助特困学生完成学业。为使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得到有效资助,特制定了《德州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条例》、《德州学院优秀大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德州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德州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德州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德州学院勤工助学管理条例》、《德州学院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等条例和办法,指导我校特困生资助工作。
第六章 学历、学位证书
第十五条 专升本学生的修业年限一般为2至4年。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在本校专科起点××专业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位。
第七章 其他
第十六条 本章程适用于德州学院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
第十七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由德州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联系电话及学校网址:
1.联系咨询电话:0534—8985680
2.学校监督电话:0534—8985865
3.学校地址:山东省德州市大学西路566号
4.邮政编码:253023
5.联系单位:德州学院教务处
6.学校网址:http://www.dz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