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川教函〔2023〕4号文件规定,专升本学生按“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原则,升入我校对应本科专业学习;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相关文件执行,普通类招生计划(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计划、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招生专项计划)见下表:
序号 |
学院名称 |
专科专业 |
拟升本科专业 |
计划数 |
1 |
藏学学院 |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化 |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 |
8 |
2 |
音乐舞蹈学院 |
音乐教育 |
音乐学 |
3 |
3 |
音乐舞蹈学院 |
舞蹈表演 |
舞蹈学 |
6 |
4 |
体育学院 |
体育教育 |
体育教育 |
10 |
5 |
美术学院 |
美术教育 |
美术学 |
7 |
|
合计 |
34 |
四、报名安排
(一)报名时间
2023年3月13日上午9:00—3月18日17:00。
(二)报名办法及流程
符合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s://www.sceea.cn),使用学校报名信息采集时登记的手机号码验证进入专升本系统,依次完成“信息确认”“志愿填报”“网上缴费”环节。
五、考试选拔办法
“专升本”招生通过考试的方式进行选拔。考试科目、成绩计算办法如下。
(一)考试科目
1.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化专业:《专业综合》《计算机基础》《大学语文》三科。
2.其他专业:《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大学语文》三科。
(二)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全省统一安排在2023年4月20日至21日。具体安排如下:
1.《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科目全省统一考试时间:
《大学英语》:4月20日9:00-11:00。
《计算机基础》4月20日15:00-17:00。
2.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化专业《专业综合》4月20日9:00-11:00。
《大学语文》4月21日9:00-11:00。
(三)“专升本”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专升本”考试综合成绩由“专升本”考试成绩和专科阶段前5学期学业综合成绩两部分构成。
“专升本”综合成绩=“专升本”考试科目平均成绩×50%+专科阶段前5学期学业综合平均成绩×50%。
专科阶段前5学期学业综合平均成绩=前五学期学业综合认定科目成绩之和/认定科目数。
成绩计算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六、考试大纲及命题
《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由全省统一命题(考试大纲参照2009年制定的《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基础课考试大纲》执行,《大学英语》科目不设听力考试内容)。
《大学语文》考试大纲参照2009年制定的《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基础课考试大纲》执行,由我校自行组织命题。
《专业综合》由接收学院制定考试大纲,向学生公布并提交教务处备案,由我校自行组织命题。
七、录取办法
(一)录取方式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3〕4号),本年度“专升本”实行“计划一次下达,录取一次进行”,不再递补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招生单列计划、单独录取。
(二)录取照顾政策
1.世界技能大赛获奖考生实行免试录取。在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专科应届毕业生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可免试升入对口专业学习。
2.学生在专科学习期间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经所在二级学院初审,教务处复核,可免试录取:①专科在读期间获得市(州)及以上人民政府奖励(须盖有市、州及以上人民政府公章);②毕业时获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大学毕业生”称号。免试录取名额占相应专业计划数。
3.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以下两类退役大学生士兵可申请专升本免试:①全日制普通专科在校生(含新生)从我省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并于2023年毕业的;②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生从我省应征入伍,并于2020年及以后退役的(已享受过免试政策的除外)。
符合上述两类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于2022年3月10日前,向原毕业二级学院提出免试申请,由二级学院初审后报教务处审核,逾期不再受理。
(三)省外院校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办法
①省外院校全日制普通专科在校生(含新生)从我省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并于2023年毕业的;
②省外院校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生从我省应征入伍,并于2020年及以后退役的(已享受过免试政策的除外)。
省外院校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分为预报名和正式报名两个阶段。预报名阶段时间为3月1日9:00—3月7日17:00,考生须在规定的预报名时间内,关注微信公众号“招生考试信息网ZK789”,进入省外院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步骤完成个人信息录入和资料上传。请考生密切关注公众号,了解审核结果。省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处(成人高校招生处)咨询电话:028-85177941。
已通过预报名资格审核的省外院校退役大学生士兵,可以进入正式报名流程。正式报名及缴费时间为3月13日9:00—3月18日17:00。考生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sceea.cn),进入专升本系统完成个人信息录入和网上缴费,逾期则视为放弃报名。
(四)原建档立卡贫困生专项计划
实施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按照对口升本学校“专升本”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专科应届毕业生,进行提前单独录取,录取比例为20%。
(五)录取批次安排
专升本考试选拔录取按批次进行,首先进行大学生退役士兵单列计划录取,再进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录取,最后进行其他考生的录取。学校对预录取名单在校园网(网址:www.scun.edu.cn)上进行公示,公示只进行一次,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预录取名单经公示并报四川省教育厅审批同意后,发放专升本录取通知书。
(六)成绩查询及排序
参加专升本的学生成绩可通过四川民族学院教务处网站查询,凡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在成绩公布3天(日历天)内向学校教务处提交书面查卷申请。录取时分专业按“专升本”综合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专升本”综合成绩相同的按“专升本”考试科目平均成绩排序;“专升本”考试科目平均成绩相同的,按照“专升本”《大学计算机基础》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八、学籍管理
1.秋季学期开学时学生需持“专升本”录取通知书和专科毕业证到学校按新生报到流程办理入学报到手续,编入本科段2021级相应专业学习。未提供专科毕业证或专科毕业证无法通过教育部学信网验证的,取消“专升本”入学资格。学校将对录取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2.“专升本”升入我校各相关专业学习的学生,由学校计财处按照省发改委核定的相关收费标准,统一收取相应费用。
3.学生升入本科阶段学习后按升入专业培养方案执行。“专升本”学生在专科阶段所修课程的学分,由录取专业按不低于该专业学生毕业时应修总学分的40%记入本科成绩。本科阶段的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若在专科阶段无记载的,需要补修,补修不收费用。
4.证书的颁发与授予
专升本学生本科学习期满,按照所在本科专业教学计划要求,修完规定内容,达到毕业条件的由升入学校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按《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专升本”学生毕(结)业证书内容填写“在我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字样,学习起止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实际学习时间填写。若学习期满未达毕业要求,颁发本科结业证书。
九、信息公开及咨询监督
我校将公示拟参加“专升本”考试的学生名单;拟录取名单;公示地点均为学校官网,公示时间均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专升本”工作期间,任何人发现有违规违纪现象均可向四川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工作处或四川民族学院纪委办公室实名举报。
教育厅学生处“专升本”违规举报电话:028-86112616
省教育考试院“专升本”违规举报电话:028-85177941
四川民族学院“专升本”违规举报电话:0836-2859586
十、其他
1.学校地址: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市姑咱镇
2.学校网址:www.scun.edu.cn
3.咨询电话:0836-2856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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