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4/09 09:22:45 阅读量:4490
各相关处室、二级学院: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18〕1 号)和《关于认真做好 2018 年“专升本”生源择优推荐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8]114 号文件精神,经学院研究,决定从我院 2020 届专科应届毕业生中推荐优秀学生参加合作本科院校组织的“专升本”统招考试。为确保 “专升本”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及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升本”工作的政策落实、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组长:郭 超
副组长:周劲松
组员:梁瑞升 谢圣权 蒋海波 黎望怀 严品 王剑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做好合作学校的联络、协调工作以及推荐工作。由朱超老师负责“专升本”工作的具体组织与实施。
二、选拔范围
原则上只能推荐各专业平均成绩排名前 20%的 2020 届应届毕业生参加选拔。因成绩不合格而降过级的应届毕业生不得推荐,个别合作院校在报名人数不足的情况下,报名人数可放宽到本专业毕业生总数的 20%。
三、合作本科院校及对应的专业
我院统招“专升本”合作本科院校为吉首大学和湖南工学院,具体合作专业见附件 1。
四、推荐条件
严格按条件、分专业在规定的选拔比例内推荐优秀毕业生,根据合作本科院校的情况,拟推荐参加“专升本”选拔考试的学生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吉首大学“专升本”推荐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2、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
4、各课程平均成绩排名进入本专业三年制应届毕业生总数的前 20%。
对于高职高专在校生应征入伍退役后按期复学并完成专科学业,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荣誉的,可免试随同本校本专业学生进入我校对应专业学习,不计入推荐和录取比例。学生本人须提交原所在部队下发的嘉奖令(通令)、个人记功登记(报告)表等的复印件(加盖与原件相符的公章)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报我校和省教育厅审查。
(二)湖南工学院“专升本”推荐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2、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
4、各课程平均成绩排名进入本专业应届毕业生总数的前20%( 以该课程初次考试或考核的成绩为准,计算平均成绩时需精确到小数点后 2 位;课程门数以培养方案为准,含考试、考查,按前五个学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专业排名推荐)。
5.非英语类专业学生必须在 2020 年 3 月底以前获得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 A 级证书或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 425 分及以上。
6.对在读期间应征入伍、退役后按期复学并完成了专科学业的学生,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荣誉的,可免试“专升本”学习。学生本人须提交部队正式下发的嘉奖令等的复印件(加盖与原件相符的公章)、勋章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7.对五年制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专升本”的选拔, 按照三年制专科同等条件、比例进行,推荐比例与三年制专科分开计算。
五、推荐程序
(一)组织学生报名
1.我院根据合作协议和本院的“专升本”通知宣传发动和组织学生报名,有关信息必须及时向所有 2020 届毕业生发布,不得选择性地发布信息,严格按推荐条件选拔推荐对象,不得推荐不符合选拔条件的学生参加“专升本”考试,在3月22日前完成;
2.通知符合“专升本”推荐条件的学生于 3 月 19—4 月 1 日登录“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网址:http://zsb.hnadl.cn)报名。推荐名单张榜公示 7 天,4 月 11日前完成;
3.公示无异议后,组织被推荐学生填写《湖南省 2020 年普通高等教育学生“专升本”报名表》,我院汇总学生报名情况,并向合作的本科院校正式提交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4 月 14 日前完成。
(二)组织选拔考试
“专升本”选拔考试由我院合作的本科院校统一组织实施,本科院校将根据报考学生情况,要求学生在学校设置的指定考点进行考试,选拔考试时间定于 2020 年 5 月中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
吉首大学“专升本”的考试科目为 3 门,其中,理工类专业:大学英语、高等数学、专业课;经济类专业:大学英语、西方经济学、专业课;管理类专业:大学英语、管理学原理、专业课;文史类专业:大学英语、专业基础课、专业课;艺术体育类专业:大学英语、专业基础课、专业术科;外语类专业:专业基础课、
专业课、专业面试。每科总分 100 分,共 300 分,考试时间均为120 分钟。考试科目及参考用书请点击吉首大学教务处网站进行查阅。
湖南工学院“专升本”考试科目为 3 门,分别为安全管理、安全人机工程、环境保护,每门课程总分为 100 分,各门课程考试时间为 120 分钟 ,所有考试均采用闭卷方式。
(三)确定录取名单
1.合作的本科院校按照教育厅下达的“专升本”招生计划和录取办法,按专业、按比例、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预录取名单;
2.预录取名单在合作双方学校张榜公布 7 天(同时在校园网和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选拔录取名单;
3.合作的本科院校于6月中旬将已确定的选拔录取名单上报省教育厅高教处审核,审核通过后,向录取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专升本”报名表(吉首大学见附件 2,湖南工学院见附件 3)一份、一寸蓝底近照 2 张、英语国 A 或四、六级证书复印件一份。所有材料,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汇总后,并填写 2020 年“专升本”学生推荐名单(附件 4),于 3 月 22 日前交教务处。
七、其他事项
(一)“专升本”是一项要求高、涉及面广、原则性强的工作,各部门要切实加强“专升本”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专门人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确保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对“专升本”的推荐选拔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专升本”的推荐选拔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对徇私舞弊、违规操作者严肃查处。
(三)应征入伍退役学生“专升本”的具体事宜,请查看《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18〕1 号)文件。
(四)“专升本”有关信息可在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教务处网站查询,网址:http://jwc.hnvist.cn/。涉及“专升本”其他未尽事项,可咨询教务处。
联系人:朱超
联系电话:0731-8439****
附件:
1.统招“专升本”合作院校与专业
2.湖南省 2020 年普通高等教育学生“专升本”报名表(吉首大学)
3.湖南省 2020 年普通高等教育学生“专升本”报名表(湖南工学院)
4.湖南省普通高校 2020 年“专升本”学生推荐名单
教务处
2020 年 3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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