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安徽专升本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了,里面除了要注意该校的招生范围,还需要注意招生院校的特殊录取规则,为方便同学查看,小易已经将其整理出来了,建议同学收藏保存。
1.淮北师范大学:
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两门专业课总成绩不低于150分,且专业课单科成绩不能低于50分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公共课+专业课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当某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最后一名出现多位考生并列平行分时,则按照两门专业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序录取,若两门专业课总分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顺序为:专业课1、专业课2、英语、大学语文。
调剂总体顺序为:专业内计划调整、专业间计划调整、外校生源调剂。
2.安徽师范大学:
在达到公共课省控合格线,同时专业课总成绩不低于180分的基础上,各专业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体育教育专业按综合分)和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其中:
(1)体育教育专业综合分计算公式如下:综合分=公共课总成绩*80%+专业课总成绩*120%。综合分相同时,按专业课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专业课总成绩相同,则按专业课科目一、专业实践100米跑的科目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考生提供带有学校公章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2)其他专业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专业课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专业课总成绩相同,则按专业课科目一、公共课英语科目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考生提供带有学校公章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3.蚌埠医学院:
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课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不得有缺考科目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公共课+专业课成绩总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考生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单科顺序为:专业课1、专业课2、英语、高等数学/大学语文。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4.安徽科技学院:
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两门专业课总成绩不低于100分且不得有缺考科目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公共课+专业课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考生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单科排序方式为:专业课科目1、专业课科目2、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英语。
5.安徽艺术学院:
考生必须完整参加2门公共课考试和2门专业课考试,缺一不可。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达到我校录取规则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公共课+专业课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考生成绩总和相同,则按我校各专业录取办法执行。各专业录取办法详见安徽艺术学院招生网http://www.ahua.edu.cn/zsw。
6.淮南师范学院:
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两门专业课单科成绩均不低于50分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公共课+专业课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单科顺序(专业科目一、专业科目二、英语、高等数学/大学语文)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带有学校公章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7.合肥学院:
学前教育专业: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两门专业课(学前教育学+学前心理学)总分必须达到110分(含110分)的基础上根据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如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单科排序为:学前心理学、学前教育学、大学语文、英语。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两门专业课(计算机专业基础+C语言程序设计)总分必须达到140分(含140分)的基础上,根据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如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单科排序为:C语言程序设计、计算机专业基础、高等数学、英语。
8.合肥师范学院:
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课考试总分(专业课考试科目1成绩+专业课考试科目2成绩)达到100分及以上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公共课+专业课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考生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单科顺序:专业课科目1、专业课科目2、大学语文/高等数学、英语。
9.滁州学院:
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两门专业课总分不低于120分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公共课+专业课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若考生成绩总分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各科目优先次序为:专业课1、专业课2、大学语文、英语。
10.池州学院:
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专业课总分不低于100分且单科成绩不得为0分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公共课+专业课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若考生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单科排序为专业课总成绩、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科目成绩、英语科目成绩。
11.巢湖学院:
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课考试单科成绩达60分及以上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公共课+专业课成绩总分为录取依据,分专业按计划根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某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出现最后一名多位考生并列平行分时,按照大学语文、英语、专业课科目1、专业课科目2排序录取。
12.蚌埠学院:
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课两门课程成绩之和≥90分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公共课+专业课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考生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单科排序为:专业课1、专业课2、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英语。
13.安徽中医药大学:
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每门专业课考试成绩达60分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公共课加专业课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考生公共课加专业课成绩总和相同,优先录取专业课总分成绩高者,若专业课总分仍相同,则针灸推拿学专业按照针灸学、推拿学顺序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康复治疗学专业按康复评定学、解剖生理学顺序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药学专业按药理学、无机化学顺序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中药学按照中药学、无机化学顺序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护理学专业按照护理学基础、解剖生理学顺序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专业课总分及专业课单科分数仍然相同者再按照英语、大学语文(高等数学)顺序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14.安徽农业大学:
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课1、2科目考试总分不得低于120分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公共课+专业课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考生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依次按照语文/高等数学、英语、专业课1、专业课2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习成绩绩点高低作为录取参考。
15.安庆师范大学:
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课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公共课+专业课成绩总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考生成绩总和相同,则按专业课总成绩(专业课科目1+专业课科目2)择优录取;若专业课总成绩同分,则按专业课科目1、专业课科目2、公共课科目1(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公共课科目2(英语)顺序依次比较单项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6.亳州学院:
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课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公共课+专业课成绩总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考生成绩总和相6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单科排序方式:专业课1、专业课2、英语、高等数学/大学语文排序】。
17.铜陵学院:
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基础上,所有科目总分不得低于250分且不得有缺考科目,达到上述要求的考生,按照考生公共课+专业课成绩总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考生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顺序为:专业科目一、专业科目二、英语、高等数学/大学语文。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8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18.黄山学院:
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两门专业课总分不低于100分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公共课11+专业课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考生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单科排序方式:报考文科专业的考生依次按专业课1、专业课2、大学语文、英语的成绩排序;报考理科专业的考生依次按专业课1、专业课2、高等数学、英语的成绩排序。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19.皖南医学院:
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课每门考试成绩不低于50分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公共课+专业课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考生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单科顺序为:专业课科目1、专业课科目2、英语、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
20.安徽建筑大学:
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课总分达到100分及以上且无缺考科目的基础上,按照考生总成绩(公共课总分+专业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单科顺序为: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英语、专业课科目1、专业课科目2。
21.宿州学院:
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合格分数线,专业科目单科成绩均不低50分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公共课+专业课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按专业课(专业课1与专业课2总成绩)成绩顺序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仍相同时,则按专业课2、公共课1的成绩顺序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高职(专科)阶段的所有专业必修课的平均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2.皖西学院:
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课总分不低于120分(专业课单科成绩不得为缺考或0分)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公共课+专业课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单科排序为:专业课科目1、专业课科目2、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英语。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课程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23.阜阳师范大学:
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课总分不低于90分的基础上(专业课考试不可缺考),按照考生总分(公共课+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至额满为止。录取中遇到总分为平行分时,按专业课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总分及专业课总分仍相同时,按公共课总分从高到低录取;总分、专业课总分和公共课总分都相同时,分别依次参照大学语文/高数、英语、专业科目1、专业科目2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若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课程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参照考生提供带有学校公章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24.安徽医科大学:
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课达到我校划定的专业课合格分数线(专业课合格分数线按专业招生计划数<去除免试录取数>与每门专业课科目合格生源数不超10/14过1:2的比例确定每门专业课考试科目合格分数线,专业课考试合格分数线每门不低于50分)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公共课+专业课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考生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单科排序为:英语、专业课科目1、专业课科目2、高等数学/大学语文。
25.安徽理工大学:
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总分下限为200分且单科成绩不能为零分,按照考生公共课+专业课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考生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单科顺序按照先比较公共课成绩,再比较专业课成绩的规则,按照专业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公共课成绩再次相同时,则依次比较公共课中的英语,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科目成绩,若成绩仍相同,则再依次比较专业课一和专业课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课程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26.安徽工业大学:
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课无缺考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公共课+专业课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择优录取,若考生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单科排序方式: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英语、专业课科目1、专业课科目2。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