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师范类)
培养目标:本专业主要培养掌握音乐学科基本理论、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具备在高等和中等学校进行音乐教学和教学研究能力的教师、教学研究人员及其他教育工作者。
主干课程:音乐欣赏、舞蹈形体、视唱练耳、基本乐理、钢琴、声乐、普通话、和声学、民族音乐概论、合唱与指挥、合奏与重奏、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钢琴即兴配奏、曲式与作品分析、音乐教学法、民族音乐理论、歌曲作法、钢琴艺术史、声乐艺术史、MIDI电脑音乐制作、器乐辅修、复调、配器等。
学制学位:本科学制四年,毕业合格者授予文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