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2/05 09:53:05 阅读量:7963
各普通高等学校:
按照省政府“1331 工程”总体部署,为进一步满足优秀应届高 职高专毕业生继续学习的要求,建立应用型人才培养“立交桥”, 更好地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根据我省实 际,决定 2020 年继续选拔优秀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 习(以下简称“专升本”)。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和条件
(一)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
1. 经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正式录取,具有山西省普通高等教育学籍的 2020 年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含高职高专学生服 义务兵役退役复学人员)。
2. 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未受过纪律处分或纪律处分已解除, 无考试作弊记录。
3. 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最后一学期课程除外)。
4. 没有不及格或经补考后无不及格课程,且补考科目不得超 过 5 门。
5. 经所在学校推荐。
(二)普通高职高专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人员
1. 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 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 通知》 (教学厅〔2009〕6 号)有关规定的高职高专毕业生服义务 兵役退役人员。
2. 高职高专翌年毕业生(能够取得毕业证书)服义务兵役退役人员。
3. 须经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资格确认同意。
4. 普通高职高专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人员“专升本”按照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 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 招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晋教高〔2009〕20 号)要求实施。
二、招生学校、专业
2020 年,有 25 所高校(含独立学院)的 79 种专业招收“专 升本”学生。招生学校和专业见《2020 年“专升本”招生院校及专 业》(附件 1)。
三、学制
“专升本”的学制依据本科学制,本科学制为 4 年的专业“专 升本”学制为 2 年,本科学制为 5 年的专业“专升本”学制为 3 年。
四、报考
考生根据专科所学专业选报对应招生专业。部分专业按专业大类报考和录取。从 2021 年起,进一步精简并统一同一专业大 类考试科目,逐步扩大按专业大类报考和录取范围。
(一)所学专科专业有本科对应专业的,报考本科专业须参 照《2020 年“专升本”本专科对应专业参考目录》(附件 2) 。
(二)所学专科专业无本科对应专业的,须由生源院校与招 生院校协商,招生院校同意方可选报;招生院校不同意的不得选 报。招生院校与生源院校商定同意报考意见均须报省教育厅高教 处和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备案。
(三)非师范类的学生不得报考本科师范类专业,非医药卫 生大类的学生不得报考本科医学门类专业。
(四)根据《教育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规 范医学类专业办学的通知》 (教高〔2014〕7 号)要求,医学类专 业(指毕业生可以按照规定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专业)学生“专 升本”报考本科专业应与所学专科专业保持相同。
(五)各高职高专院校负责审核本校学生报考资格。
五、选拔
2020 年山西省“专升本”工作,省教育厅负责制定政策和招生 计划;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具体承办命题和考务工作;省教育厅 和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共同组织实施录取工作。
六、考试科目及分值
(一) “专升本”考试共有 3 门科目,其中 2 门为公共基础课、 1 门为专业综合课。
1. 公共基础课以高职高专院校正在使用(现行)的有关专科 教学大纲、教学计划为依据。
2. 专业综合课考试内容以教育部印发的《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中的相关专业课程为依据。
(二)公共基础课单科满分均为 150 分,专业综合课满分为 200 分,总分为 500 分。 (三)艺术、体育、英语等专业另加专业测试,专业测试满 分为 100 分。
七、录取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全省 统一划定的“专升本”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 取。 艺术、体育、英语等专业,根据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 进行录取。 普通高职高专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人员、学生服义务兵役 退役复学人员统一考试、招生计划单列、单独划线录取。
(二)录取加分。在专科学习期间,获得以下奖励的学生可 享受录取加分。奖励项目有重复的,取最高项,不作累加。
1. 在“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数学建模竞赛、电子 设计竞赛、广告艺术大赛、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获得省 级一等奖,可在总成绩中加 10 分;获得国家三等奖,可在总成 绩中加 15 分;获得国家二等奖,可在总成绩中加 20 分(“互联 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除外)。以上赛事学生如以团队参赛, 个人须在团队中排名前五。
2. 在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中(如为集体项目,参赛人数不超 5 人)获得省级一等奖,可在总成绩中加 10 分;获得国家二等奖, 可在总成绩中加 20 分。
3. 在全省大中学生运动会个人竞赛项目中进入前 3 名,可在总成绩中加 10 分。在全国大学生运动会个人竞赛项目中进入前 8 名,可在总成绩中加 20 分。
4. 拟享受“录取加分”的考生,须在“山西招生考试网”(http://www.sxkszx.cn)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三)免试入学。在专科学习期间,获得如下奖励的学生, 由学生本人申请,须经所在学校推荐,省教育厅审核批准后,不 再参加“专升本”考试,招生计划单列,由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根 据学生志愿办理录检手续,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1. 竞赛奖免试。在专科学习期间,获得如下竞赛奖项的学生, 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1)在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得国家一等奖 和二等奖,在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广告艺术大赛、职 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获得国家一等奖。以上赛事学生如以 团队参赛,个人须在团队中排名前五。
(2)在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如为集体项目,参赛人 数不超 5 人)中获得国家一等奖。
(3)在全国大学生运动会个人竞赛项目中进入前 3 名。
2. 服兵役立功免试。高职高专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 伍服义务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含三等功)奖励的,在完成 高职高专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3. 学生本人提出免试入学申请,须经所在学校审核推荐。相 关审核推荐程序须在6月5日前完成。 符合免试入学条件的学生, 须与其他“专升本”考生一同在山西招生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现 场确认,领取体检表进行体检,填报志愿,否则不予录取。
4. 拟享受“免试入学”的高职高专学生,须在“山西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sxedu.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经省 教育厅审核批准后,不参加“专升本”考试,由省招生考试管理中 心根据学生志愿办理录检手续。
八、学生管理
(一)“专升本”录取的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待遇相同。录取的学生按国家普通高 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制度进行电子注册。注册后的学生不得转学, 不再按专科毕业生签发就业报到证。录取结束后,录取数据通过“ 全 国 普 通 高 校 招 生 数 据 报 送 系 统 ”( 网 址 为 http://gaokao.chsi.com.cn/gkdt/htgl)上报。
(二)录取院校要按照国家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结合学生 在高职高专的学习情况,本着培养应用型人才的目标安排教学计 划,有针对性地组织教学。师范类专业要按照国家对教师教育的 有关要求组织教学。
(三)录取院校要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 批准的收费标准向“专升本”学生收取费用。
(四)“专升本”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有关规定颁发普通高校 “专升本”毕业证书。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对于符合学士 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专升本”毕业 生按国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政策就业。
九、工作要求
(一)为保证各高职高专院校正常教学秩序和“专升本”选拔 的公平性,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各种类型的“专升本”考前辅 导班。
(二)各生源院校要切实加强对“专升本”报考学生的选拔推荐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做好政策解答、落实工作责任,按照“谁 审查,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进行审核和把关。
(三)各招生院校要严格进行“专升本”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 作。“专升本”新生须在入学前取得专科毕业证书。对在推荐选拔 过程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无论何时查出,都要清退违规录 取的学生,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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