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5/22 15:24:45 阅读量:5520
关于2020年专升本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专科升本科选拔工作的通知》(内教高函【2020】3号)、《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升本科选拔工作的补充通知》(内教高函【2020】20号)和《内蒙古工业大学普通专科生升入本科学习管理办法》(校发[2017]50号)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本年度专升本选拔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经自治区招生考试中心批准,正式录取的2017级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学生。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德、智、体全面发展。截至申请时,不能处于处分期内。
2.专科学习期间无不及格课程(不含补考或重修后通过)。
3.学生前四个学期综合测评排名,在本专业前三分之一。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不受综合测评排名限制。
4.优秀运动员可适当放宽成绩条件,截至申请时,不能有不及格课程。
三、报名材料
1.《内蒙古工业大学普通专科生申请升入本科学习审批表》
2.学生历年成绩单
3.体育部核实的优秀运动员资格材料
四、选拔组织与日程
按照自治区及教育厅疫情防控总体要求,本次专升本选拔不组织集中复试,以学生专科期间学习表现为选拔依据,按照选拔原则等额推荐,予以录取。
为保证选拔工作的有序进行,有关学院要成立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被推荐学生综合测评与奖惩情况审查、成绩审核,并在推荐表中相关栏目签署意见。体育部负责优秀运动员资格核实。教务处负责复审报名材料、提出拟录取名单。
具体日程安排如下:
1.5月23日—5月26日:学生本人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普通专科生申请升入本科学习审批表》,发至所在学院教学科研服务中心邮箱(矿业学院联系邮箱472025554@qq.com,内蒙古工业大学乌海学院联系邮箱646850372@qq.com)。优秀运动员需同时提供体育部出具的证明材料。
2.5月27日—5月31日:学生所在学院初审、推荐,并将拟推荐名单通过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天。
3.6月1日:各学院将推荐名单及学生报名材料交教务处学籍管理科,推荐名单分专业按必修课程平均成绩降序排序。
4.6月2日:教务处对报送材料汇总、审核,确定专升本学生拟录取名单。
5.6月3日—6月5日:公示专升本学生拟录取名单。
6.6月5日:专升本学生录取名单报教育厅备案。
五、选拔原则
1.选拔名额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专升本工作的要求,本年度我校专升本名额24名,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2名,在招生总规模内单列计划、单独录取。
各学院推荐人数按选拔名额1:1比例确定,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学院 |
专科专业 |
对口升入本科专业 |
专业人数 |
招生名额 |
1 |
矿业学院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机械电子工程 |
34 |
5 |
应用化工技术 |
应用化学 |
30 |
4 |
||
2 |
乌海学院 |
建筑工程技术 |
工程管理 |
28 |
4 |
发电厂及电力系统 |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
33 |
4 |
||
旅游管理(文) |
社会工作 |
34 |
5 |
||
3 |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机械电子工程 |
- |
1 |
应用化工技术 |
应用化学 |
- |
1 |
||
合计 |
159 |
24 |
2.我校选拔本校专升本学生按专科前五个学期必修课程平均成绩排序从高到低选拔录取。其中,考查课程成绩分数按如下标准折算:
优秀 |
良 |
中 |
及格 |
95 |
85 |
75 |
65 |
3.合作院校推荐至我校专升本的学生,按协议规定择优录取。
4.专升本学生升入2018级本科专业学习。
5.身体健康情况要求以本科专业录取条件为准。
六、其它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升入本科学习的学生,由专科培养学校颁发专科毕业证书;学生完成本科阶段学业后,由选入学校颁发本科毕(结)业证书,其毕(结)业证书内容填写“在我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本科阶段实际就读时间填写,学制2年。
截至专升本学生报到入学前,未取得专科毕业学历的学生,取消专升本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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