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8/10 15:21:13 阅读量:1656
各位考生: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专升本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函〔2020〕3号)文件精神,我校已完成2020年普通专升本考试组织、阅卷登分、成绩公布、成绩核查等工作。根据《湖北医药学院2020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要求,我校录取规则为:
(一)建档立卡考生录取
1.在普通考生录取前,先录取建档立卡专项计划。
2.按分专业报考考生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如总分相同时,按科目1成绩排序录取;如科目1成绩也相同,再按科目2成绩排序录取;如科目2成绩也相同,再按科目3成绩排序录取。
3.专项计划录取结束后,未被专项计划录取的建档立卡考生,与普通考生一起参加普通考生录取。
(二)普通考生录取
按分专业报考考生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如总分相同时,按科目1成绩排序录取;如科目1成绩也相同,再按科目2成绩排序录取;如科目2成绩也相同,再按科目3成绩排序录取。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录取
根据录取规则,在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计划内单独录取。对申请免试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学校按照省教育厅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和录取手续办理,办理时间与专升本录取工作同步。
根据以上录取规则及最终公布的分专业计划,经专升本领导小组审定,现确定预录取名单,并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自2020年8月9日起,至2020年8月15日止。联系人:范老师,联系电话:0719-8891095。
根据省教育厅工作要求,学校将继续在预录、报到、学籍注册等环节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核不通过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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