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师范学院2019年校内“专升本”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川教函〔2019〕129号)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与监督管理
1、学校成立“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万民 陈宁
副组长:未也 唐勇 孙康 任迎虹 李仲辉 岳正华 邱兴成 员:陈耕、黄力、成燕、冯鸿、覃玉荣、蒋生文
2、2019年的“专升本”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集体决策的原则,由“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专升本”工作的进行;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组长由冯鸿担任),负责“专升本”工作的具体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察工作的开展,切实提高选拔质量。
二、“专升本”的方式、对口专业及拟录取计划数
1.方式:今年我校“专升本”均为校内专升本。
2.对口专业及拟录取计划见下表:
专科专业名称 |
人数 |
拟对口升本专业 |
拟录 取计划数 |
专科专业名称 |
人数 |
拟对口升本专业 |
拟录 取计划数 |
园林工程 技术 |
38 |
生物科学 |
2 |
社会体育 |
40 |
体育教育 |
2 |
电子商务 |
57 |
计算机科学与 技术 |
3 |
新闻采编 与制作 |
33 |
新闻学 |
2 |
会计 |
58 |
资产评估 |
3 |
商务英语 |
59 |
英语 |
4 |
环境艺术 设计 |
41 |
美术学 |
2 |
音乐表演 |
36 |
音乐学 |
2 |
旅游管理 |
52 |
历史学 |
3 |
小学教育 |
27 |
小学教育 |
2 |
信息统计 与分析 |
33 |
数学与应用数 学 |
2 |
学前教育 |
112 |
学前教育 |
7 |
我校“专升本”总的计划,原则上按照本年度应届专科毕业生总数的6%执行,各专业的录取计划以教育厅下达各专科专业核准计划数为准。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在川普通高校大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5〕431号)要求,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50%。
三、选拔范围
2019 届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生(以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为准,不含免费师范生)。
四、选拔方案
(一)报名条件
1、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秀,未受记过及以上处分;
2、前五学期内,所修读专科专业所有课程成绩合格,补考科目不超过 3 门,且无重修(正考已合格,为提高成绩绩点而申请的重修不在此列);
3、身心健康,能继续完成学业。
(二)免试条件
学生取得学籍后入伍,服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在校生,退役后已完成专科的学业。
(三)奖励及荣誉加分
1、获市、州及以上人民政府奖励(须盖有市、州以上人民政府公章),加 5 分。
2、获“四川省优秀大学毕业生”称号,加 5 分。
以上奖励及荣誉加分由二级学院将相应材料报学生处(团委)审核认定,经审核认定的加分计入“专升本”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同一项目多次获奖只认一项,个人所有项目加分累计不超过 10 分。
(四)选拔方式及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
符合报名条件且自愿报名参加“专升本”选拔的学生可向二级学院提出申请,如实填写《2019 年成都师范学院校内“专升本”申请表》(附件 1),各二级学院根据报名条件和免试及加分条件对学生相关情况进行审查,对符合以上条件的学生,按专业汇总并填写《成都师范学院 2019 年校内“专升本”报名汇总表》(附件 2)报“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符合免试条件及加分条件的学生均应提供相应原件和复印件,附在“专升本”申请表后,二级学院在申请表及相应材料上签字盖章后报“专升本”工作办公室(教务处)认定并公示。
2、缴费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报名参加“专升本”考试的学生应缴纳报名考试费80元/人。由二级学院统一收齐后交学校财务处收费科。
3、初选工作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应综合学生前五学期专业必修课平均成绩、思想行为表现、获奖评优等情况对报名学生进行初选,选拔优秀的学生进入复试。
4、复试
(1)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大学英语Ⅰ》、《大学计算机Ⅰ》和《大学语文》,考试范围参照各科目考试大纲(见附件4)。(英语专业学生考《大学英语Ⅱ》,计算机专业学生考《大学计算机Ⅱ》)
(2)考试时间。
《大学英语Ⅰ》《大学英语Ⅱ》:6月1日8:00-10:00
《大学计算机Ⅰ》《大学计算机Ⅱ》:6月1日10:30-12:00
《大学语文》:6月1日14:00-16:00
(3)考试地点见学生准考证。
(4)成绩
各专科专业学生前五期专业必修课程见附件3,学生前五期专业必修课平均成绩复试前在教务处网站公示。
(5)考务工作
校内“专升本”考试考务工作分为命题、制卷、考试、阅卷、统分几个方面。应分别成立对应的工作组,严格按照“专升本”工作要求进行,命题、制卷、阅卷、统分均应在保密环境中进行,所有涉及该项工作的人员均应签署保密责任书,确保万无一失。
考试成绩经“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到学生本人,并由“专升本”工作办公室进行公示。
5、录取
本年度“专升本”录取工作按照省教育厅川教函〔2019〕129号文件要求执行“计划一次下达,录取一次进行”的原则。以“专升本”综合成绩和“专升本”计划数为录取依据。
学校“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专升本”综合成绩和“专升本”计划数,按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集体决策的原则,依据“专升本”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提出拟录取学生名单(含免试录取),经“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后,在教务处网站和学校信息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将预录取学生名单报学校办公会审定,通过后报省教育厅审批,待省教育厅批复后,正式发放录取通知书。
注:如果在确定拟录取名单中出现计划录满最后一名时,有“专升本”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则以有奖励和荣誉加分者优先录取;之后,英语过级等级高者优先录取;若英语过级等级相同则以计算机过级等级高者优先录取。
(四)教学管理
“专升本”学生入学后编入本科相应专业的三年级,其在专科阶段所修课程的成绩,由我校依据相关学分认定办法给予不低于该专业学生毕业时应修总学分的40%,认定后学分记为本科学分。
(五)纪律和监督
“专升本”工作在学校集体领导下本着“公正、公开、公平、择优、集体决策”的原则进行,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做好选拔工作,严明工作纪律, 接受群众监督,保证选拔质量。一旦发现“专升本”工作过程中存在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情况, 无论何时查实,都要给予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纪委、监察处电话:028-66772066,教务处电话:028-66772022,028-66775228。
(六)其他事宜
1、凡获得“专升本”资格的应届专科毕业生原则上不得放弃“专升本”资格。
2、根据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 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 “普通、成人高等教育专科生(高职生)经省级及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选拔或考试录取入本科学习,其毕(结)业证书内容填写‘在我校 XX 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升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我校将按此规定发放毕(结)业证书。
(七)时间安排
1、4月22日前,完成2019届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学生报名工作,二级学院审核后将符合 “专升本”条件的专科学生基础数据分专业报教务处审核。
2、4月26日前,完成对报名学生审核并公示。
3、6月1日举行“专升本”考试。
4、6月11至28日,公布成绩、预录取、公示、上报录取名单。
2019届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工作是高等教育人才培养制度的改革和创新,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务必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精心组织,规范运作,做好相关工作,提高选拔质量。
附件:
1.成都师范学院校内“专升本”申请表
2.成都师范学院2019年校内 “专升本”报名汇总表
3.成都师范学院2019年校内 “专升本”各专业前五期专业必修课对照表
4.成都师范学院“专升本”考试基础课参考大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