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口高职院校、校内相关部门(单位)、2020 届专科应届毕业生: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 2020 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川教函〔2020〕243 号)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学院 启动 2020 年度优秀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升入本科阶段学习(以下简称“专升本”)的选拔工作,请各部门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具体安排详见《2020 年选拔优秀专科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施细则》。
附件:2020 年度选拔优秀专科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施细则
成都银杏酒店管理学院(原成都信息工程大学银杏酒店管理学院)
2020 年 5 月 30 日
附件
2020年度选拔优秀专科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施细则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川教函〔2020〕243 号)文件精神,为顺利推进 2020 年度选拔优秀专科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选拔工作,经研究并报学院“专升本” 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制定本细则。
一、工作开展原则
(一)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相关要求,选拔工作实施“招 考”分离。
(二)选拔工作由学院“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与部署。
(三)选拔过程确保公开、透明,并接受纪委全程监督。
二、选拔范围及计划
2020 年“专升本”工作在学院 2020 年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以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为准)中开展。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学院将以对口我院的高职院校相关专业及校内的 2020 年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 18%为基础,并严格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核准的录取计划予以选拔录取(含考试选拔录取和免试推荐录取、保送推荐)。
三、“专升本”选拔形式及专业
(一)学院学生实行校内“专升本”至学院相同或相近 本科专业学习,具体为免试推荐、保送推荐、考试选拔三种形式。
(二)对口高职院校的学生实习跨校“专升本”至学院 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学习。
(三)选拔专业
凡与学院已设置并招生的本科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对口 专科专业都属于“专升本”选拔专业的范围。学院各专科专业“专升本”所对应的本科专业见《校内“专升本”对口专 业一览表》、《四川国际标榜职业学院“专升本”对口专业 一览表》(附件 1)
参加“专升本”选拔的学生只能按照附件中专科和本科专业的对应关系升入对应本科专业。
四、报考条件
(一)免试推荐
1.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在川普通高校大 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5〕431 号)文件精神,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已退役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实行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2.对专科在读期间获得“国家奖学金”奖励,或毕业时 获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荣誉的学院应届专科毕业生实行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二)保送推荐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 号)要求, 凡在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符合“专 升本”报名条件的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可向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高校和应用型本科高校提出保送申请。
(三)考试选拔条件
1.在校期间思想政治素质优良,身心健康,未受过任何 纪律处分或受到留校察看(不含)以下纪律处分已解除。
2.截至“专升本”报名时间,已按教学计划修读完成所 有课程且在校期间重修课程不能超过 3 门(含 3 门)。
符合以上两项条件的专科毕业学生可以申请专升本报 名资格。按期正常毕业取得专科毕业资格者,方能进入录取程序。
五、选拔程序
(一)校内学生报名
1.申请免试推荐、保送推荐的学生,于 6 月 2 日前将申请书、《成都银杏酒店管理学院 2020 年度“专升本”申请表》(附件 3)、政审材料及证明材料交至所在系(若在报名期间未按要求交报名材料,将不受理补交手续)。
2.参加考试选拔的学生,于 6 月 2 日前到所在系报名,
准确、完整填写《成都银杏酒店管理学院 2020 年度“专升本”申请表》(附件 3),提交个人“专升本”书面申请书, 附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申请加分等相关证明材料,并交纳考试费用 80 元/生和 1 寸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1 份(JPG 格式,以“学号+姓名”为文件名)。
(二)校内学生材料审核
1.申请免试推荐、保送推荐的学生材料,经系部审核通 过后,于 6 月 3 日前统一报送至学院招生就业处。
2.申请考试选拔的学生材料,由各系初审学生报考资格,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公章,汇总学生报考信息(附件 4),于 6 月 3 日前将汇总表和学生报考资料一并交至学院招生就业处。
3.“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免试推荐、保送推荐及 考试选拔学生名单,并在官网进行公示。
(三)对口高职院校学生报名及材料审核
1.申请免试推荐、保送推荐的学生,于 6 月 2 日前将申请书、《成都银杏酒店管理学院 2020 年度“专升本”申请表》(附件 3)、政审材料及证明材料交至选送学校教务处(若在报名期间未按要求交报名材料,将不受理补交手续)。
2.参加考试选拔的学生,于 6 月 3 日前交至选送学校教务处报名,准确、完整填写《成都银杏酒店管理学院 2020 年度“专升本”申请表》(附件 3),提交个人“专升本” 书面申请书,附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申请加分等相关证明材料,并交纳考试费用 80 元/生和 1 寸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1 份(JPG 格式,以“学号+姓名”为文件名)。
3、选送学校教务处负责该校学生报名材料的审核工作,于 6 月 4 日前将审核通过的报名名单交至成都银杏酒店管理学院招生就业处。
(四)考试安排
取得“专升本”考试资格的学生(不含免试推荐及保送 推荐考生),均需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专升本”考试。同 类专业采用同一选拔模式,统一考题,统一录取。各专业考试科目均为 3 门,具体考试安排如下:
备注:以上课程考试大纲请查阅学院官网。
(五)“专升本”综合成绩认定方式
“专升本”综合成绩=原专科阶段课程成绩*50%+“专 升本”考试成绩*50%+奖励附加分(不超过 5 分)
1.原专科阶段课程成绩计算方法:按学院教务系统中学生原专科阶段的公共类必修课程和专业类课程(实践环节、非专业选修课等不纳入计算)测得加权平均分,再乘以 50%。
2.“专升本”考试成绩计算方法:本次考试 3 门课程成绩之和除以 3 得到平均成绩,再乘以 50%。
3.奖励附加分计算方法:
(1)专科在读期间获得市、州以上人民政府奖励等特 别优秀的学院应届专科毕业生给予奖励分 5 分。
(2)专科在读期间,CET-4/6 合格、国家或省计算机二级证书获得者(非计算机专业)或在各类国家级、省级学科 专业竞赛或文体类竞赛中获奖,按下表给予奖励分。
① CET-4/6 合格、国家或省计算机二级证书获得者(非计算机专业)计分表
②竞赛类奖励加分详细见《关于 2020 年度“专升本” 招考竞赛获奖的认定范围及加分标准》(附件 2)
(3)同时获以上多种奖励加分条件者,只按最高一类 加分,不重复加分计算。
(4)专科在读期间,获得未列入以上奖励加分项,但 又具有重大奖励意义的获奖项目,学生报考时可提交个人加分书面申请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学院“专升本”工作 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并予以公示。
(六)录取
1.录取原则
(1)校内、对口高职院校学生“专升本”由成都银杏酒店管理学院负责录取工作。学院实行“计划一次下达,录取一 次进行”原则,不进行递补录取。根据各类别学生“专升本”综 合成绩由高到低划定录取分数线。专升本考试选拔录取按批次 进行,首先进行大学生退役士兵单列计划、建档立卡贫困家庭 毕业生专项计划录取,然后再进行所有未被录取考生的录取。
按照川教函〔2015〕431 号文件精神,应征入伍退役高职(专科)2020 届应届毕业生,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提前单独录取。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应届专科毕业生,参加普通“专升本考 试”,实行计划单列,提前单独录取。
经学院“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符合“专升本”免试推荐 条件的应届专科毕业生经公示无异议者,直接纳入“专升本”录 取名单中。
(2)校内“专升本”考试科目相同的专业将统一使用录取指标。对口高职院校“专升本”考试科目相同的专业将统一使用录取指标。
(3)进入录取环节的学生在报到时,学院将按照教育 厅文件要求复查学生的毕业证书和学历电子注册情况,不符合要求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2.通过学院官网公示录取学生名单,并通过“四川普通高 校专升本录取信息平台”上报四川省教育厅。
3.学院应届专科毕业生校内“专升本”录取名单由成都银 杏酒店管理学院上报四川省教育厅。
对口高职院校应届专科毕业生 “专升本”录取名单由成都银杏酒店管理学院上报四川省教育厅。
(七)公示及异议处理
学院将对拟参加“专升本”考试的学生名单、录取名单在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接受实名申诉及异议处理, 如有不符合四川省教育厅及学院“专升本”文件精神者,学院取消其“专升本”资格。
六、专升本学生教学管理工作
1.校内升入学院本科阶段学习的“专升本”新生入学后编 入相应本科专业的三年级,其在专科阶段所修课程成绩由学院按规定予以认定后计入本科成绩。按四川省教育厅川教〔2020〕243 号文件精神,对升入学院本科阶段学习的“专升本”新生的学分认定,原则上不低于该专业学生毕业时应修总学分的 40%。
对口高职院校升入成都银杏酒店管理学院本科阶段学 习的“专升本”新生入学后编入相应本科专业的三年级,其在选送学校专科阶段所修课程成绩由成都银杏酒店管理学 院按规定予以认定后计入本科成绩。按四川省教育厅川教〔2020〕243 号文件精神,对升入学院本科阶段学习的“专升本”新生的学分认定,原则上不低于该专业学生毕业时应修总学分的 40%。
2.按教育部教学〔2002〕15 号《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川教函〔2003〕216 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的通知》和2007 年教育部《高校学生获得学籍及毕业证书政策告知》的相关要求,毕业时符合毕业条件的发给毕业证书,且毕业证 书填写为“在本校 XX 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升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院授予学位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3.按四川省教育厅川教函〔2020〕243 号文件精神,“专升本”学生录取后由原所在学校颁发专科毕业证书并进行电 子注册,凡获得“专升本”资格的应届专科毕业生在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后原则上不得放弃“专升本”资格。
4.“专升本”学生按升入的同年级和同专业学生缴费标准 交纳费用。
5.学院校内、对口高职院校“专升本”学生的学籍档案移 转至相应班级,并做好学生升本后教学管理工作。
七、注意事项
(一)学院 2020 年普通专科应届毕业学生“专升本”仅可报校内相应专业“专升本”,仅且填报一个专业志愿。对口高职院校 2020 年普通专科应届毕业学生“专升本”仅可报成都银杏酒店管理学院相应专业“专升本”,仅且填报一个专业志愿。
(二)校内符合免试推荐的“专升本”学生,仅能校内 “专升本”,其计划在校内“专升本”总计划之内。对口高 职院校符合免试推荐的“专升本”学生,仅能在成都银杏酒店管理学院“专升本”,其计划在成都银杏酒店管理学院“专 升本”中的对口高职院校计划之内。
(三)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工作协议的专科毕业生,其 工作关系应自行妥善处理,如发生法律纠纷,由学生本人负责。
(四)根据《四川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 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641 号),参加“专升本”的学生应缴纳考试费 80 元/人,作为考试组织、命题、考务、阅卷等工作使用。除 此之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专升本”名义收取任何费用。
(五)学院不举办、不参与、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任何形式的“专升本”招考辅导、培训等活动。且严禁教职员工、在校学生以学院名义举办或参与任何形式的“专升本”考试辅导与培训。
(六)请校内外各部门工作人员严格按第四条规定的内容审核参加升本学生的资格,如在选拔工作过程中发现不符条件的,将立即取消该学生升本资格,一切责任由相关人员承担。
学院“专升本”工作联系人:杨澎江、席黎丽
学院“专升本”工作邮箱:yxzs@yxhmc.edu.cn
学院“专升本”工作电话:(028)87979220、87979018
学院“专升本”信息网:http://www.yxhmc.edu.cn/html/zhaoshengxinxi/zhuanshengb enzixun/index.html
学院纪委监督联系人:唐丽娟
学院纪委监督工作邮箱:yxdi@yxhmc.edu.cn
学院纪委监督工作电话:(028)87979006
附件:
1.学生“专升本”对口专业一览表
2.关于 2020 年度“专升本”招考竞赛获奖的认定范围及加分标准
3.成都银杏酒店管理学院 2020 年度“专升本” 申请表
4.***系(学校)2020 年“专升本”报名汇总表
附件 1:学生“专升本”对口专业一览表
校内“专升本”对口专业一览表
毕业专业名称 |
“专升本”对口专业名称及分类 |
应用英语 |
英语(文学) |
市场营销 |
市场营销(管理学Ⅰ) |
会计 |
会计学(管理学Ⅰ) |
金融管理 |
|
旅游管理 |
旅游管理(管理学Ⅰ) |
会展策划与管理 |
会展经济与管理(管理学Ⅰ) |
酒店管理 |
酒店管理(管理学Ⅰ) |
烹调工艺与营养 |
|
物业管理 |
物业管理(管理学Ⅰ) |
电子商务 |
电子商务(管理学Ⅰ) |
物流管理 |
物流工程(管理学Ⅰ) |
工程造价 |
工程造价(管理学Ⅱ) |
艺术设计 |
视觉传达设计(艺术学) |
环境艺术设计 |
环境设计(艺术学) |
社会体育 |
休闲体育(教育学) |
四川国际标榜职业学院“专升本”对口专业一览表
毕业专业名称 |
“专升本”对口专业名称及分类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服装与服饰设计(艺术学) |
家具设计与制造 |
产品设计(艺术学) |
附件 2:关于 2020 年度“专升本”招考竞赛获奖的认定范围及加分标准
一、认定范围
全国范围内学科专业竞赛或文体类竞赛:由教育部等国家级部门组织的竞赛。
省内学科专业竞赛或文体类竞赛:由四川省教育厅、(直辖)市级等部门组织的竞赛。
二、学科专业竞赛加分标准
(一)学科专业竞赛根据《成都信息工程大学银杏酒店管理学院学科专业竞赛管理和奖励办法》(教发〔2018〕75 号)文件进行认定,具体为:一类学科专业竞赛奖励加分分数原则上不超过 5 分。(一、二、三等奖可对应加分 5 分、4 分及 3 分)。二类学科专业竞赛奖励加分分数原则上不超过 4 分。(一、二、三等奖可对应加分 4 分、3 分及 2 分)。三类学科专业竞赛不进行加分奖励。
(二)学科竞赛加分由教务处认定。
三、文体类比赛加分标准
(一)国际级、国家级比赛获奖,奖励加分分数原则上 不超过 5 分。(个人赛或团体赛获得一、二、三等奖,个人赛中的个人或团体赛中的核心成员可对应加分 5 分、4 分及3 分;团体赛中的非核心成员可对应加分 4 分、3 分及 2 分)。
(二)省级比赛获奖,奖励加分分数原则上不超过 4 分。(个人赛或团体赛获得一、二、三等奖,个人赛中的个人或团体赛中的核心成员可对应加分 4 分、3 分及 2 分;团体赛中的非核心成员可对应加分 3 分、2 分及 1 分)。
(三)文体类竞赛加分由学生工作处认定。一类学科专业竞赛:指“互联网+”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 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ACM-ICPC(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化学实验邀请赛、全国高等医学院校大学生临床技能竞赛、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全 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全国大 学生智能汽车竞赛、全国大学生交通科技大赛、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全国大学生节能减 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竟赛、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全国大学生物流设计大赛、“外研社杯”全国英语演讲大赛或由联合国教科文、国际学术团体组织的在特定学科领域具有重大国际影响力的学科竞赛;
二类学科专业竞赛:指一类竞赛省级选拔赛和其他由现 任教育部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为第一单位组织的全国范 围的赛事;科技部、教育部以外中央人民政府所属部级机构 为第一单位自主主办的赛事;省教育厅、科技厅作为第一单位主办的赛事;四川省教育厅当年公布的学科专业竞赛目录内省级竞赛项目(除高职类竞赛项目);国际或亚洲权威学 术机构总部为第一单位组织举办的学科竞赛。
表 1 文体类比赛目录表
序号 |
文体类比赛名称 |
文体类比赛主办单位 |
1 |
国际运动舞蹈大赛中国区比赛 |
国际运动舞蹈联盟 |
2 |
中国啦啦操锦标赛、全国啦啦操比赛 |
国家体育总局 |
3 |
全民健身操舞大赛四川分站赛 |
国家体育总局 四川省健美操协会 |
4 |
中国健身冠军赛暨健美公开赛 |
中国健身健美协会四川省健身健美协会 |
5 |
四川省大学生定向越野比赛 |
四川省教育厅 |
6 |
四川省健美操、啦啦操、拉丁舞蹈大赛 |
四川省教育厅 |
7 |
四川省大学生田径运动会 |
四川省教育厅 |
8 |
四川省大学生健身健美比赛 |
四川省教育厅 |
9 |
全国田径单项赛 |
中国田径协会 |
10 |
四川省大学生网球比赛 |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大学生网球协会 |
11 |
四川省大学生乒乓球、羽毛球、篮球、排球、足球等球类比赛 |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各球类协会 |
12 |
四川省健身健美锦标赛 |
四川省健身健美协会 |
13 |
四川高校智博杯网球赛 |
四川省大学生网球协会 |
14 |
四川省大学生武术套路比赛 |
四川省教育厅 |
15 |
全国首届大学生数码影像(DV)短片大赛 |
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中国艺术教育促进会 |
16 |
全国大学生艺术节 |
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育 局) |
17 |
四川省大学生原创动漫大赛 |
四川省教育厅主办四川传媒学院承办 |
18 |
四川省大学生环境设计大赛 |
四川省教育厅 |
19 |
四川省大学生工业设计大赛 |
四川省教育厅 |
20 |
天府宝岛工业设计大赛 |
四川省人民政府 |
注:如有不在目录内的省级及以上比赛,提供相应支撑材料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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