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川教函﹝2020﹞243号)、宜宾学院 2020 年“专升本”工作方案(宜学院发〔2020〕5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对我校2020年跨校升宜宾学院“专升本”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成立“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
1、“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建明
常务副组长:张智涌
副 组 长:于建华 胡 恒 王 宾 陈万林
成 员:张元军 何国荣 李春成 陈凌云 徐佩瑾
杨中瑞 徐长春 周绍军 韩新莘 田明武
“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按照省教育厅及“专升本”对口本科学校要求审定我校“专升本”工作方案、疫情防控方案、应急预案等,协调相关部门做好考务组织工作,审定上报“专升本”对口本科学校的各项数据,“专升本”工作实施全过程检查监督,研究处理“专升本”工作中的其他重大事项等。
2、“专升本”工作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专升本”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主 任:杨中瑞
副主任:双学珍 刘 荣
成 员:教务处全体工作人员
“专升本”工作办公室负责在“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完成各项“专升本”的具体工作。
二、工作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集体决策的原则。
三、选拔对象
我校与宜宾学院“专升本”协议确定的对口专业全日制普通专科2020届毕业生(以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为准)。
四、报名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优良,无违纪处分;
2. 学习成绩优秀,修读的所有课程均合格;
3、身心健康。
五、专升本计划
根据教育厅要求,原则上按照我校2020届对口专科毕业生总人数18%以内的原则确定专升本计划。
六、各专科专业升入本科专业对应情况
序号 |
专科专业 |
本科专业 |
01 |
畜牧兽医 |
动植物检疫 |
02 |
动物防疫与检疫 |
动植物检疫 |
03 |
水产养殖技术 |
动植物检疫 |
04 |
饲料与动物营养 |
动植物检疫 |
05 |
移动应用开发 |
软件工程 |
06 |
食品生物技术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七、“专升本”报名工作安排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29日至2020年5月31日晚18:00。
2、报名流程
(1)填写报名申请表
学生下载“宜宾学院跨校‘专升本’学生报名申请表”(附件1),并按填写要求如实填写,并与所获各类可加分项目证书的复印件(加分规定见后文,非加分材料请勿发送,只发送5月27日以前的相关材料)一并发送至邮箱:2120470532@qq.com。
(2)缴纳报名考试费
收费标准:根据2009年《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关于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公告》规定,“专升本”报名考试费标准为80元/人。
缴费方式:2020年6月1日上午10:00至6月2日下午15:00在网上缴费,未及时缴费,则报名无效,视为放弃报名。
八. “专升本”选拔考试安排
1、考试科目及考试大纲
考试科目见附件2,考试大纲见附件3。
2、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统一安排如下:
时 间 |
6月20日(星期六) |
考试用时 |
上午8:00-10:00 |
大学语文/高等数学 |
120分钟 |
上午10:30-12:00 |
大学计算机基础 |
90分钟 |
下午14:00-16:00 |
大学英语 |
120分钟 |
3、考试地点
考试地点:羊马校区,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考生须知
(1)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进入指定考场参加考试。
(2)考生应提前30分钟通过检测后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迟到15分钟不准进入考场,不得提前交卷。考生不准将试卷带出考场,不准在考场周围逗留。
(3)考试期间,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于考试违纪、作弊者,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并取消“专升本”资格。
5、考试成绩公布
宜宾学院将考生成绩发送至我校,由我校负责将成绩通知到考生本人。
6、“专升本”成绩计算办法
学生参加本校统一组织的“专升本”选拔考试后,按选拔考试平均成绩的80%,本专业必修课程平均成绩的20%(补考合格后的成绩一律以60分计算),形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加上学生平时的获奖加分形成总评成绩。
总评成绩=(本专业必修课程成绩之和/本专业必修课程门数)×20% +(选拔考试成绩之和/3)×80%+所得加分
本专业必修课程成绩说明:①补考合格后的成绩一律以60分计算;②采用等级制计算的课程,按照如下方法折算:五级计分制,优-90分,良-80分,中-70分,及格-60分;四级计分制,优-90分,良-75分,及格-60分;两级计分制,合格-75分。
加分总分最高不超过8分。加分包括以下内容:
(1)学科竞赛(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及公共应用能力加分
奖励项目 |
获奖等级 |
奖励分值 |
学科竞赛(职业技能大赛) |
全国一等 |
6 |
全国二等 |
5 |
|
全国三等 |
4 |
|
省一等 |
4 |
|
省二等 |
2 |
|
省三等 |
1 |
|
CET-4 (英语专业学生CET-6或专业四级) |
合格 |
1.5 |
全国或省计算机二级 (非计算机专业) |
证书 |
1.5 |
注:
①如有需要,须提供相应证书原件审查;
②同时获得上表多种奖励加分条件者,只按最高一类加分,同一种奖励多次获奖者,只计一次,不重复加分计算;
③学科竞赛(职业技能大赛)加分,学生参加每年由四川省教育厅公布省级大学生竞赛的项目,参加由团中央和团省委举办的“挑战杯”、“创青春”项目,参加由教育部和省教厅举办的“互联网+”比赛项目。
(2)获得授权专利证书加分
专利级别 |
国际专利 |
国内专利 |
||||
加分 |
发明专利 |
第一作者 |
6 |
发明专利 |
第一作者 |
4 |
实用新型 |
第一作者 |
4 |
实用新型 |
第一作者 |
2 |
|
外观设计 |
第一作者 |
2 |
外观设计 |
第一作者 |
1 |
|
备注:(1)必须提供专利证书原件;(2)同一专利项目只能以最高加分项目加分;(3)学生所在的学部(学院)组织答辩认定,并提交认定结果。 |
(3)获得政府表彰加分
专科在读期间获得市(州)及以上人民政府奖励,或毕业时获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荣誉等特别优秀的应届专科毕业生给予加4分。
九、录取办法
1、考试选拔录取
本年专升本在计划一次下达,录取一次进行的原则下,实行按志愿和总评成绩调剂录取,具体调剂院校及专业见附件4。
(1)单列计划
①退伍学生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在川普通高校大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5〕431 号)要求,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参加“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按志愿录取比例 60%(以本科学校为单位)。
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实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本科院校通过增量计划,招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应届专科毕业生,按志愿进行提前单独录取,录取比例20%。各选送院校严格专项计划资格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
(2)普通计划
根据考试科目分类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
在分类最低录取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总评成绩和平行志愿在录取专业计划内进行录取。不录取单科考试成绩为0分的学生。
平行志愿是指考生在填报专升本志愿时,同一升本专业有多个院校可录取时(我校对应升《软件工程》及《食品科学与工程》有两个院校可供选择,见附件4),可同时填报若干个平行院校志愿(志愿栏填学校名称)。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对报考同一本科专业(考试科目相同)的考生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进行一次性投档,即所有报考同一本科专业的考生排一个队列,高分者优先投档。每个考生投档时,根据考生所填报的院校顺序,投档到排序在前且有计划余额的院校。
总评成绩相同时,以选拔考试平均成绩为准;选拔考试平均成绩相同时,依次以高等数学(大学语文)、大学英语、大学计算机基础的考试成绩为准。
(3)批次录取
“专升本”考试选拔录取按批次进行,首先进行大学生退役士兵单列计划、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录取,然后再进行所有未被录取考生的录取。
(4)录取流程
预录取推荐学生名单将在我校官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于7月10日以前,将名单送宜宾学院进行预录取,再由宜宾学院统一报省教厅审批。
2、免试录取
(1)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退伍学生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在川普通高校大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5〕431号)要求,服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
(2)世界技能大赛获奖学生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 号)要求,高职(专科)期间在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
十、“专升本”学生教学管理
经省教育厅批准,凡被录取的专升本学生,由录取本科院校填发录取通知书,学籍编入录取本科院校相应专业的三年级,学制两年。专升本修业期满,符合毕业条件,发放本科毕业证书(证书标注“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字样),否则发给本科结业证书或肄业证书。符合录取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专升本”学生录取后,由原所在学校颁发专科毕业证书并进行电子注册,不再向其发放毕业学生报到证。“专升本”学生在录取本科院校新学期入学报到时,须提供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否则将取消“专升本”入学资格。
十一、投诉
学校纪委、监审处监督“专升本”工作。学校教职员工、学生对组织开展的2020年“专升本”工作如有异议,可向学校纪委、监审处投诉。
纪委、监察处电话:028-68611970
纪委、监察处办公地点: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养马校区办公楼B210
十二、未尽事宜,由“专升本”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宜宾学院跨校“专升本”学生报名申请表;
2、宜宾学院2020年“专升本”考试科目;
3、宜宾学院“专升本”基础课考试大纲;
4、宜宾学院“专升本”专业调剂录取院校统计表。
5、宜宾学院 2020 年“专升本”招生简章;
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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