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4/08 00:00:00 阅读量:1628
学校全称:合肥学院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主管部门:安徽省教育厅
学校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大道99号、158号
学校网址:www.hfuu.edu.cn
一、办学情况
合肥学院是一所在“改革中诞生,开放中成长,创新中发展”的地方本科院校,其前身是创办于1980年的合肥联合大学。建校伊始,就提出“适当收费、不包分配、按社会需求设置专业、后勤社会化”的办学模式,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主流媒体进行了报道,学校被誉为中国高等教育改革的“小岗村”。
200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原合肥联合大学和合肥教育学院、合肥师范学校合并组建合肥学院。学校成立以来,坚持“地方性、应用型、国际化”的办学定位,借鉴德国应用科学大学办学经验,围绕应用型人才培养关键要素,进行了系统改革和实践,构建了具有鲜明特色的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为区域发展培养了大批高素质应用型人才。2009年,学校《借鉴德国本科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的研究、创新与实践》课题获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根据刘延东同志和陈希同志批示,教育部总结形成《关于合肥学院等地方高校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调研报告》在全国推广。
2009开始,根据国际高等教育发展新趋势,突破学科定势,开展能力导向的模块化教学改革。2014年,学校获国家教学成果一等奖,是省属高校获得的唯一最高奖项,校党委书记蔡敬民获得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人的亲切接见。2015年获第四届全国教育改革创新特别奖。2016年联合德国大陆集团、德国埃姆登·里尔应用科学大学设计“双元制”高等教育专业,探索产教融合新模式。
学校是“中德教育合作示范基地”,首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63所试点学校之一,首批承担“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61所学校之一,全国应用型本科高校专门委员会副主席单位,长三角地区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主席单位,安徽省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常任主席单位,安徽省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单位,中国政府奖学金留学生委托培养学校,中德经济顾问委员会成员单位。
学校占地面积1391亩,建筑面积54.71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81亿元。有14个教学系和4个教学单位。55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特色专业5个、“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4个、国家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教育部批准的对外合作办学专业3个,国家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3个。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约17000人,现有在编教职工979人,教师903人,正高95人,副高245人。常年在校外籍教师20多人,4人获得中国政府“友谊奖”,11人获得“黄山友谊奖”。2009年以来,学生获得各类科技竞赛省级以上奖项1160项,其中国家级奖项343项、一等奖和特等奖59项,多个奖项为全省高校唯一或首次。如第十届“西门子杯”中国智能制造挑战赛全国总决赛特等奖(第一名)。中德青年学生创业孵化中心入驻创业团队30家,注册公司14家。2016年有145项国家级和375项省级创新创业项目立项,新增18项大学生创客实验室建设计划,保持全省高校第一。
1985年,安徽省和德国下萨克森州签订共建合肥联合大学协议,学校成为德方在中国重点援建的两所示范性应用型高校之一。目前,学校同德、韩、日、美、意、西、 奥、英等国及台湾地区61所大学建立了合作关系。有3个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0个中外合作培养专业,共有3300多名学生赴国外留学,1100余名德国、韩国学生来校学习、实习。学校是安徽省、合肥市对外教育、文化、经济合作交流的重要平台,建有“中国安徽—德国中心”、“中国合肥—韩国中心”。先后帮助合肥市与德国奥斯纳布吕克市、德国罗斯托克市、韩国瑞山市结为友好城市,促成了黄山市与德国施特拉尔松德市结为友好城市。在合肥市引进最大的外资企业德国大陆轮胎集团和西伟德公司等外资企业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建校三十周年校庆,时任德国总统武尔夫先生专门发来贺信。2016年8月30日,德国总理默克尔为合肥学院与德国施特拉尔松德应用科学大学合作设立的孔子学院揭牌并致辞。
近五年来,全国600余所高校、6000多人次组团来校专题学习应用型高校建设经验。《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中国青年报》《新华每日电讯》先后60多次报道学校改革发展情况。新华社《国内动态清样》和《内部参考》先后4次报道学校改革发展成果。2016年9月,教育部评估中心领导在对学校审核评估反馈会上指出,合肥学院是全国应用型本科院校第一方阵的排头兵。教育部正在总结推广“安徽现象、合肥模式”。
2015年10月30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和德国总理默克尔共同视察合肥学院。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指出:“合肥学院30年来的发展壮大是中德务实合作的成功典范”,用“三十而立、卓有成效、根深叶茂”概括了中德合作共建合肥学院三十年的成果,寄予再创“中德合作未来更辉煌的30年”的期望。德国总理默克尔称赞合肥学院是“中德近30年合作的光辉典范”。两国总理共同决定在合肥学院设立中德教育合作示范基地及基金。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经安徽省教育厅批准,2018年计划招收普通专升本100人,具体招生计划如下:
招生 专业 | 招生 计划 | 学制 | 招生专业范围 | 考试科目 | 备注 |
学前教育 | 48 | 2年 | 学前教育、早期教育等相近相关专业 | 学前教育学和幼儿心理学; 专业技能 (钢琴自弹自唱、儿童画创作任选一项) | 师范 |
学前教育 | 2 | 2年 | 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1、符合安徽省专升本报名资格;2、符合教学厅〔2015〕3 号和皖教学〔2016〕3号文件中退役士兵报考条件;3、高职所学专业为学前教育、早期教育 | 学前教育学和幼儿心理学; 专业技能 (钢琴自弹自唱、儿童画创作任选一项) | 师范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48 | 2年 | 电子信息大类 | 高等数学;C语言程序设计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2 | 2年 | 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1、符合安徽省专升本报名资格;2、符合教学厅〔2015〕3 号和皖教学〔2016〕3号文件中退役士兵报考条件;3、高职所学专业为电子信息大类 | 高等数学;C语言程序设计 |
三、报名
1、报名条件:
2018年安徽省各级各类高等学校(包括在皖部属高等学校、省属普通高校以及经过批准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成人高等院校)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层次毕业生;或符合安徽省专升本报名资格且符合教学厅〔2015〕3 号和皖教学〔2016〕3号文件中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
2、报名办法:
2018年专升本考试招生基本信息采集采用网上信息填报的模式,基本信息采集时段为2018年4月17日至4月20日。由当年有高职(专科)层次应届毕业生的学校负责通知到每位毕业生,并安排专人结合考生入学当年新生名册审核考生的报名资格,凡不能如期取得毕业证书的学生不得审核通过。考生毕业院校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器联网读取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同时使用摄像头联网采像。考生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由毕业学校录入报名系统。考生报名基本信息录入完成后,报名系统即时生成考生号。
报考我校的考生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由毕业院校通过报名系统打印的考生报名信息表、合肥学院2018年“专升本”考试报名确认表(附表1),到我校招生办现场资格审查、报名、确认工作,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缴费、领取准考证。
报考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还需确认专业技能项目。
考生资格审查、报名及缴费时间为2018年4月23日8:30-16:30。考生本人凭身份证及报名确认表领取准考证时间为5月11日8:30-16:30。
考生资格审查、报名、确认、缴费、领取准考证地点:合肥学院行政楼一楼大学生事务中心(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大道99号)。
报名考试费按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考试费等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9〕60号)文件核准的120元/生标准执收。银联卡刷卡缴费。
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考生于4月19日持身份证、毕业证、退役士兵证原件、报名确认表、其他相关材料及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到合肥学院招生办公室(行政楼302室)报名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录取政策按照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 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好大学生入伍政策的通知》(皖教学〔2016〕3号)和 《安徽省 2018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皖招考函〔2018〕55号)执行。
四、考试安排
1、考试科目
学前教育专业考试科目:
1)学前教育学和学前心理学(150分)(笔试);
2)专业技能(100分)(钢琴自弹自唱(面试)、儿童画创作(笔试)任选一项)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考试科目:
1)高等数学(150分);
2)C语言程序设计(150分)。
各科考试大纲详见《合肥学院2018年“专升本”专业考试大纲》(见附件2)。
2、考试时间
报考专业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参考书目 |
学前 教育 | 5月12日上午 9:00-11:00 | 学前教育学和学前心理学 | 李生兰著:《学前教育学》(第三版),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
国家幼儿教师教育课程标准, “十二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 《学前心理学》(第二版):刘新学 唐雪梅主编,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年 |
5月12日下午13:00开始 | 专业技能 (钢琴自弹自唱考试时间为不超过3分钟/每生) | ||
5月12日下午14:00-15:30 | 专业技能 (儿童画创作项目考试时间为1.5个小时) | ||
计算机 科学与 技术 | 5月12日上午9:00-11:00 | 高等数学 | 《高等数学》(本科少学时)上、下册 (第二版) 同济大学数学教研室 高等教育出版社 或 《高等数学》上、下册(第五版) 同济大学数学教研室 高等教育出版社 或 《高等数学》上、下册 侯云畅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 |
5月12日下午14:00-16:00 | C语言程序设计 | 苏小红著:《C语言程序设计》,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年版 |
3、考试地点
考试地点设在合肥学院(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大道99号)。具体考场详见准考证。
五、招生录取
1、录取原则
1)所有专业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专升本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发〔2018〕48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皖教办〔2014〕2号)的文件精神,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公正选拔。
2)所有专业体检标准将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2、录取细则
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在所有考试科目单科成绩必须都达到90分(含90分)的基础上,根据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相同时,按考生《高等数学》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2)学前教育专业:《学前教育学和学前心理学》单科成绩必须达到90分(含90分)和《专业技能》单科成绩必须达到60分(含60分)的基础上,根据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考生的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相同时,按考生《学前教育学和学前心理学》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拟录取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www.hfuu.edu.cn/zs/)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向省教育考试院报送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对于放弃拟录取资格的,我校可在其余参加考试的合格考生中根据录取原则依序递补录取。递补录取名单将公示后随其他考生一同上报省考试院。
拟录取考生名单报送截止日期为5月28日。
3、报到注册。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入学。无故不按期报到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报到时不能提供高职(专科)毕业证书,且比对学籍系统未按时毕业的考生,不得办理入学手续,其入学资格无效。
4、资格复查。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录取标准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认真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考生入学资格,退回原毕业学校,同时要调查清楚责任,依法予以处理。
六、有关鼓励政策
参照执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专升本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发〔2018〕48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皖教办〔2014〕2号)文件规定,获得安徽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学前教育专业教育技能”、“计算机网络应用”奖项一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学前教育专业教育技能”、“计算机网络应用”奖项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报考我校相应专业,须于4月23日携带从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填写《合肥学院2018年专升本招生考试免试申请表》(附件3)、获奖证书原件和经毕业学校审核盖章的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由毕业学校出具盖章的学籍成绩单和由毕业院校通过报名系统打印的含有考生号的考生报名信息表,填写报考院校、专业等信息并签名后到我校现场报名、审核,审核通过后于4月26日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拟录取名额不超过该专业总计划的15%,未获得拟录取资格者仍可参加我校5月12日的考试。具体面试方案另行通知,请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考生提交的材料必须准确真实,如弄虚作假,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七、证书颁发
普通“专升本”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精神,“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八、学费标准
普通“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九、其他须知
(一)考生本人应坚持诚信的原则,报名所填报材料必须真实。对在招生考试中违规违纪者,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根据安徽省教育厅皖教秘高〔2014〕06号文件精神,学校及教职工不举办、不参与任何形式的专升本辅导班。不为社会中介或培训机构开办辅导活动提供场所。社会上所有形式的专升本辅导班均与我校无关。
(三)相关招生考试、录取信息将通过合肥学院招生信息网发布,广大考生要及时关注,学校不再具体通知考生本人,如考生因信息未知而造成损失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1-62158118(招生办)
联系传真:0551-62159118
联系地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大道99号
联系信箱:zsb@hfuu.edu.cn
本章程以皖教办《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皖招考《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安徽省2018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的通知》为准。
本章程由合肥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