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3/06 14:23:52 阅读量:4162
各分院、2020届毕业生: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2020年继续从各分院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中选拔优秀学生进入全日制本科院校学习,学习两年,成绩合格后毕业,获得全日制本科文凭。为切实做好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及比例
选拔范围为我校高职专科2020届毕业生(含五年制应届毕业生)。各分院推荐各专业平均成绩排名前20%的应届毕业生参加选拔,若前20%内有学生自动放弃“专升本”选拔资格的可依次递补。
二、推荐条件
(一)德智体全面发展。
(二)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秀,未受到行政纪律处分。
(三)能正常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并按时达到毕业要求。
(四)身心健康,符合有关专业体检要求。
三、选拔、报名程序
报名时间为2020年3月5日至4月5日前
(一)各分院接到通知后请及时在全体高职专科毕业生中宣传“专升本”工作有关政策,积极动员和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参加“专升本”考试的选拔报名,严格按推荐条件选拔推荐对象,并查实推荐对象的思想品德情况、成绩排名情况、学费缴纳情况,不得推荐不符合选拔条件的学生参加“专升本”考试。
(二)专本对接专业及院校详见附件1。
(三)符合“专升本”报名条件的学生于2020年3月15日至3月25日(之间登录“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网址:http://zsb.hnadl.cn)完成网上报名。
(四)继续教育部依据各分院提交的推荐材料及网上报名的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复审,确认参加2020年“专升本”考试的学生名单,于2020年4月10日前向合作的本科院校正式提出“专升本”学生推荐名单。
四、培训及选拔考试
(一)为提高录取率,鼓励已网报的学生参加考前辅导班,详情可咨询班主任或继续教育部,咨询电话:13974925685冯老师。
(二)考试科目由合作的本科院校确定(详见附件2、3),考试时间定于2020年5月中旬进行。
五、确定录取名单
(一)合作的本科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和“专升本”录取办法,按专业、按比例、按成绩考试高低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二)预录取名单需经合作的本科学校及我校分别张榜公布7天(同时在校园网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选拔录取名单。
(三)确定正式录取名单之列的学生,由接收的本科学校在2020年6月底正式向我校发出“专升本”录取通知书。学生接到通知书后,即可办理学籍异动、户口迁移等手续,到本科学校报到学习。
六、其他事项
(一)我校有关“专升本”的推荐、和选拔等工作会按校务公开的要求,实行全程公开。由我校的纪检监察部门对“专升本”工作实行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对徇私舞弊、违规操作的会严肃查处。
(二)经审核通过“专升本”录取注册的学生与当年的专科毕业生一同发放专科毕业证书,并予以电子注册。“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院校学习后,执行本科院校的学籍管理规定,并不得再转学或转专业。
“专升本”学生入学后必须严格按照普通全日制本科院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管理,不得以专科学历就业的同时采取业余的方式就读。完成本科学业后,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精神,其毕业证书填写的内容是“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学士学位证书的发放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调整学位证书版式及格式内容的通知》(学位[2007]25号)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