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5/06 09:48:17 阅读量:2050
各相关院校、各市招考办(考试院、招考中心):
2020年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考试将于5月24日举行。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我院研究制定了《江苏省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
2020年4月30日
根据省教育厅2020年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考试(以下简称“专转本”)的安排,定于4月17日至20日重新报名,考试安排在5月24日进行。为做好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依据《关于加强全国高中风险地区来苏人员健康管理的通知》(苏防控防指﹝2020﹞117号)及江苏省2020年教育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总体方案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疫情防控组织
“专转本”考试的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建立健全省市联防联控机制,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专转本”考试全过程的疫情防控工作,省市教育主管部门、招考机构、卫健、疾控等部门在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及时处置命题、试卷印刷、试卷存放地和考点的疫情防控突发事件。在联防联控机制指挥下,根据考点的人员规模,抽调相关医护人员组建考点疫情防控组,负责考点的疫情防控工作。
二、试卷的运送
省教育考试院于5月21日根据防疫要求组织人员、车辆前往印刷厂押运省留试卷及评卷点用卷,同时根据预定安排的时间、各市招考机构根据防疫要求安排邮车及押运人员(每市接卷负责人、公安、司机、清点人员一共不超过5人)分时到保密印刷厂押运各市考点的试卷。押运人员合计约70人,邮车、警车及保障车辆合计约30辆(各市押卷警车和邮车各1辆)。
1.省教育考试院、各市招考机构需对参与押运的所有工作人员进行筛查,上岗前需经过卫生防疫教育并在押运期间定期开展体温检测、身体健康状况评估等工作。要求试卷押运人员身体健康,平时无不良行为和表现;不允许有过新冠肺炎确诊者接触史、湖北等疫情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参加考试工作。上岗前要提供苏康码或当地认可的健康二维码,并使用移动通讯公司的大数据检查其手机号码出行史。有条件的可做核酸检测。鉴于押运时间以及考试时间固定,为防止疫情突发事件,应组织备用押运人员队伍。
2.各市招考机构协调当地卫健和疾控部门派专业防控人员参与押运,出发前对所有人员进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考试安全培训,并在押运期间定期开展体温检测、身体健康状况评估等工作。配发口罩、消毒水、免洗洗手液等防护用品,并对车辆定期消毒。
3.省教育考试院积极协调接卷地卫健部门,了解住宿酒店的卫生防疫情况,与当地的医院建立应急医疗机制。
4.省教育考试院和各市招考机构在试卷的整理和分发过程中,制定合理的分卷现场流程、安排分发顺序和流程,保证人员不过于集中。
5.省教育考试院在押接卷期间合理安排就餐和住宿,分时就餐,路途较远的地市需住宿的安排1人1室,避免人员过于集中。
6.各市招考机构和考点院校5月24日考试结束后按防疫要求和送卷安排将试卷押运至省考试院试卷扫描点。
7.一旦发现押运人员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立即报告当地卫生和疾控部门,按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处理。如果押运人员需要隔离观察,立即启用备用人员接卷、送卷,并自备餐饮,不在当地住宿。
三、试卷的保管
1.5月21日接卷当天,省教育考试院及各市招考部门按《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将试卷押运回到省教育考试院保密室和各市保密室,试卷安全保密期间的人员安排还须符合疫情防控要求,并配备候补保密值班人员。
2.由当地卫健防疫专业人员指导做好对值班场所定期消毒和防疫工作。
3.尽量做到值班人员固定,减少参与人员。
4.一旦发现试卷保密值班人员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第一时间向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做好医学鉴别,普通疾病则按常规治疗,疑似或者确诊,则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并立即启用候补值班人员值班。
四、考试的实施
考试实施工作须在各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参照《江苏省学校及托幼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卫生学技术指南(试行)》,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稳妥开展考试实施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各推荐院校要按照防疫要求做好本校考生返校参加考试准备,对本校参加考试的学生考前14天的健康状况进行摸底排查。根据《关于加强全国高中风险地区来苏人员健康管理的通知》(苏防控防指﹝2020﹞117号)自4月22日起,对高中风险地区来苏人员全部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并在江苏进行核酸检测,主动接受地方疫情防控领导指挥机构监督指导,按照要求进行隔离。在非高中风险地区实习、生活的考生,须在考前14天回到江苏省内,本省考生考前14天不许离开江苏,做好“专转本”考试的准备。参加“专转本”的考生是我省专科院校即将毕业的学生和部分我省专科院校已毕业的退役士兵,推荐院校要做好本校考生返校参加考试的防疫预案,要做好送考车辆消毒,制定详细的送考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对本校考生做好卫生防疫知识教育,建立考生健康档案,掌握考生身体情况,做到异常情况早发现、早治疗,并对身体异常考生做好心理疏导。考前出现发热、咳嗽等类似症状的考生,由考生所在推荐院校负责规劝考生积极检查,配合治疗,尽量不要参加考试。如非新冠病毒感染确需考试的,须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由考生提供书面承诺书,推荐院校须提前一天将本校异常考生情况报送考点院校,并将上述两材料交于考点疫情防控组备案,由考点院校安排考生进入隔离考场进行考试。考生因其他病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引起其他考生及家长质疑的,考点院校应及时公布考生提供的医疗诊断证明,由驻点医护人员进行专业解释。如情况不能有效控制,则必须及时上报上级部门和公安部门。
2.考生进场时体温检测达到或超过37.3度。应引导至指定区域,建议用水银温度计再次测量,如仍超过,安静通风环境下休息十分钟之后再次用水银温度计测量。如果水银温度计测得到体温不超过37.3度,可以进入考场。如体温达到或超过37.3度,参见第1条做法,并安排在专用隔离考场。
3.有条件的地区,可安排考生提前一天到达考点进行健康状况确认,须提供苏康码或当地认可的健康二维码,可使用移动通讯公司的大数据检查其手机号码出行史。
4.非绿码考生有可疑症状的,尽量规劝其不参加考试;如无症状,须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由考生提供书面承诺书后安排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并做好个人防护。
5.室内考试过程中要开门开窗,保证空气流动。
6.可以使用带有新风系统的空调,如果空调无新风系统,则不建议使用。高温下如不能使用空调,可以采用物理方法降温,如开窗通风、使用冰块、电风扇(需同时开窗)等。
7.考试安排在标准化考点进行,非标准化考场必须有监控录像全程监控,各考点要准备充足的专用隔离考场。对有疑似类似症状的考生,或有可疑病人接触史或高风险地区和国家旅居史者的考生须启用备用考场隔离考试,单人单室。专用隔离考场应设置在相对独立的位置,且应通风良好,有独立的洗手或手消毒设施,不与其他考场共用电梯、通风系统等。隔离考场监考员可以通过标准化考点监控进行监考并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必要时佩戴N95口罩)和一次性乳胶手套完成监考,考试过程中注意手部卫生。
8.考前如出现群体性发热、咳嗽等类似症状时,推荐院校必须及时上报卫生或疾控部门,对考生所接触过人员采取疾控防治的必要措施;考试当天在考点如出现群体性发热、咳嗽等类似症状时,考点院校必须及时上报卫生或疾控部门,对考生所接触过人员采取疾控防治的必要措施。
9.考点不允许被强制隔离观察、确诊新冠病毒感染或者正在治疗的考生进入普通考点参加考试。不允许本人及家人有本次疫情类似症状的人员参与考务工作。
10.推荐院校和对应的考点院校要协调相关考务工作,及时向考点院校报送考前本校非新冠病毒感染发热考生数,以便考点院校合理安排隔离考场数和监考人员。
11.在考点设立医疗站,配备足够的医护人员和足够数量的消毒液、口罩、免洗洗手液、一次性手套、护目镜等防护用品。对进场考生以及考务人员逐一进行体温检测,对考场设施及考试用具定时消毒,保证考场环境整洁和通风。
12.考场应设立隔离区,当发现新冠肺炎可疑症状者或疑似病例时,应立即隔离,并立即就医。
13.各考点院校要根据本考点考生数和入场检查时间要求,合理设置进入考点的通道数量,适当提前考生进场时间,设立考生行走专用通道和具备防护隔离措施的特殊通道,制定“发热考生应急处理流程”。对考生进场、退场进行合理规划和安排,保证行走秩序和人员间隔,尽可能避免在考生进场时的身份识别、物品检测等环节出现人员过于密集、排队过久过长的现象。
14.各市招考部门需协调好当地公安部门配备足够数量的警员驻点维持考场秩序,及时处置可能出现的秩序混乱、人群聚集等突发情况。
15.各市招考部门协调市场监督和城管部门,对考点周边的酒店、宾馆、饭店、流动餐饮等进行经营状况筛查和管理,确保考试期间考生住宿、饮食的卫生安全。
16.考试期间,考生和考务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人与人之间尽量保持1米以上距离。考试过程中要开门开窗,保证空气流动。
隔离考场设置标准
一、考场设置
1. 在距考场周围三米以外划定警戒线,考试期间,禁止一切与考试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警戒线内。
2.隔离考场应设置在相对独立的位置,且应通风良好,有独立的洗手或手消毒设施,不与其他考场共用电梯、通风系统等。监考员可以通过标准化考点监控进行监考并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必要时佩戴N95口罩)和一次性乳胶手套完成监考,考试过程中注意手部卫生。
3.每个考场安排1名考生,配备不少于2名监考。考桌抽屉必须清空,原则上背向考生,如遇桌面有斜度等情况无法背向考生时,也可正向排列。考生的准考证号标签粘贴在靠走道一侧的桌面上角。
4.在每个考场内正对考生的黑板上张贴考试《特别提醒》。
5.考场门口须张贴考场号、准考证号的考场统一标志。
6.考场门外设置物品摆放处,供考生摆放携带的书包、资料等物品。
二、防疫要求
1.考试期间,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考试过程中要开门开窗,保证空气流动。
2.考务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做好防护工作。
3.医护人员负责隔离考场的防疫工作。
发热考生应急处理流程
1. 考前出现发热、咳嗽等类似症状的个例。由考生所在推荐院校负责规劝考生积极检查,配合治疗,不要参加考试。如非新冠病毒感染确需考试的,须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考生提供书面承诺书。
2. 考生入场进行体温监测登记。考生进场时体温检测达到或超过37.3度。建议用水银温度计再次测量,如仍超过,安静通风环境下休息十分钟之后再次用水银温度计测量。如果水银温度计测得到体温不超过37.3度,可以进入考场。如体温达到或超过37.3度,如非新冠病毒感染确需考试的,须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考生提供书面承诺书,并安排在专用隔离考场。
3. 出示医疗机构非新冠病毒感染证明和考生提供书面承诺书的发热考生从具备防护隔离措施的特殊通道进入,完成进场时的身份识别、物品检测等环节后,进入隔离考场。
4. 发热考生考试过程中如无法继续完成考试,报考点疫情防控组初步排查后,需送医的联系120车辆送辖区定点医院诊治。做好防护措施,由送考教师陪同,直接送医院就诊。
5.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考生,考试结束后仍须从具备防护隔离措施的特殊通道离开考场。
江苏省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考试扫描评卷现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疫情防控期间,为确保教育招生考试扫描评卷工作平稳有序,保障涉考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江苏省教育考试评卷录取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一、工作人员管理
1.扫描点:考试院内部工作人员、业务处室借调人员、答题卡扫描人员(学生)、外来技术服务公司工作人员、后勤服务人员等涉考工作人员。
2.评卷点:笔试评卷教师、评卷点工作人员、外来技术服务公司工作人员、以及现场测试的评分教师(评委)和工作人员。
上述各类工作人员在上岗前需经过卫生防疫教育和筛查,同时要安排好备用工作人员,必要时启用备用工作场所和备用工作人员。要求:
(1)预先登记外市来宁人员信息,并向招服中心报备。对首次入场人员应排查摸清外来人员既往14天健康行程情况,查看“苏康码”和登记通讯公司发送的个人轨迹查询结果。非绿码人员、有高风险地区和国家旅居史的人员、或新冠肺炎可疑症状者不得入场参加相关工作。
(2)履行进场人员管理。所有进场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并进行入场登记和体温测量,体温异常者和不佩戴口罩者不得进入。
(3)执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安排专人负责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工作,确保信息畅通、反馈及时。
(4)指导、督促扫描人员(学生)做好个人防护与消毒。
二、扫描现场防控管理
1.加强进出人员管控,工作人员必须凭证件出入,门岗值班人员每天做好入场人员的体温测量工作。
2.对扫描工作场所实行每日消毒防疫机制,每日两次对工作区域、机位、工位及相关设备物品消毒,重点对公共部位的表面日常消毒。
3.如果扫描工作场所通风不好,考虑使用机械通风,安装抽风机,形成场地的负压环境,增强空气流通。
4.可以使用带有新风系统的空调,如果空调无新风系统,则不建议使用。如遇高温下不能使用空调,可以采用物理方法降温,如开窗通风、使用冰块、电风扇(需同时开窗)等。
5.安排各市各考点错时送卷,以适当减少搬运试卷人员数量和聚集密度。
6.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设置医学观察区,储备品种齐全、数量足够的疫情防控物资。
7.根据扫描工作的规模、工作人员数量,按防控要求,拉大机位或人员工作岗位间距,保证扫描机台之间的间距在2米以上,必要时增加工作场所空间。要优化评卷人员构成,合理安排轮班,尽量减少扫描现场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8.工作期间,不允许通过外卖的形式接收外面的饮食。
9.工作人员无故不得外出;对借用学员专车接送,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扫描现场就餐管理
1.采取定点分时错峰供餐制,避免扎堆就餐。进入食堂前做好体温检测工作,并要求佩戴口罩取餐。
2.制作固定菜式搭配的套餐,工作人员用餐即取即走,减少排队等候时间,排队候餐保持1米以上距离。
3.放宽用餐座位间隔,用餐间隔1米以上,就餐中不交谈,确需交谈的尽量不大声说话。
4.每日对供餐场所、操作间和餐具设备等进行全面清洗、消毒,定期开门、开窗,保持室内通风。
5.加强对物业人员、食堂前后场人员、菜品供应人员等后勤保障人员的健康筛查、健康防护和健康状况监测。
四、高校评卷点现场防控管理
高校评卷点在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按照《江苏省教育考试高校评卷点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意见》负责做好评卷期间疫情防控的组织保障工作。
1.提前与高校相关部门沟通,就评卷工作场所、评卷工作人员、安全保密工作、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配备防疫物资等方面进行接洽,做好相关防控措施。
2.对扫描点与评卷点之间来往的考试院工作人员、外来技术服务公司工作人员提供专车接送,确保技术服务公司工作人员住宿1人1室,分室居住。
3.保障高校评卷网络、信息和系统安全,做好评卷计算机安排设置,保证前后左右1米以上距离,做好相关设备的调试、检测、维护和消毒工作。
五、疫情防控应急处置
若扫描评卷场所出现疑似或者确诊病例,立即启动联防联控机制的应急响应,开展紧急处置。
1.启动疫情防控应急机制。立即隔离病例及相关区域,疫情通报所在地卫健和疾控部门,由专业卫生防疫人员进入扫描评卷场所负责相关处置工作(转运就诊、隔离治疗、调查采样、密切接触者筛查、区域消毒等)。
2.加强密切接触者管理。排查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并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密切关注接触者的健康状况,做好病人的隔离控制和转送定点医疗机构等准备工作。
3.加强消毒防疫。联防联控机制指定专门卫生机构对扫描评卷场所进行全面彻底的终末消毒。对确诊病人接触过的物品等进行有效消毒。视疫情的实际情况,增派卫生防疫力量。
4.抽调备选人员。采取措施后,由考试院统筹抽调备选工作人员,高校抽调答题卡扫描人员(学生)。扫描阅卷场所在确保安全后方可再次入驻,必要时更换工作场所。
江苏省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考试录取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省2020年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考试录取工作拟定于6月18至7月3日举行。为了做好专转本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录取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建立录取疫情防控组
在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疫情防控职能小组,负责录取期间录取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
二、录取前的疫情防控措施
(一)相关录取人员的防控措施
1.健康摸排。全覆盖、无遗漏提前2天摸清所有拟参与录取人员的个人健康状况,确定录取人员名单。
所有拟参与录取人员,凡其本人,或密切接触者,或其近期在一起生活的人员的密切接触者,有过新冠肺炎确诊者接触史、高风险地区旅行史以及国外疫情高发国家或地区旅行史的,不得参与录取工作。
2.人员交通。招服中心安排专车供录取现场使用(录取现场工作人员到北京西路办公点拖运材料等应急事项使用)。
3.健康检测。对录取人员进行体温检测、相关医学指征询问。
(二)录取场所的准备工作
准备足够的消毒液、口罩、免洗洗手液、一次性手套等防护用品,准备红外线体温测量仪若干。综合整治录取场所的环境,全方位改善录取场所的环境卫生条件,保障室内空气流通和空调系统符合防疫卫生要求。对录取场地、客房、餐厅等场所进行全面消毒。
三、录取期间的疫情防控措施
(一)相关录取人员的防控措施
1.进出管理。进一步加强进出人员管控,录取工作人员必须凭证件出入,与录取工作无关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录取现场。门岗值班人员每天做好入场人员的体温测量和记录工作。体温异常者和不佩戴口罩者不得进入。
2.来宁人员预报制。预先登记外市来宁人员信息,并向招服中心报备。对首次入场人员应排查摸清外来人员既往14天健康行程情况,查看“苏康码”和登记通讯公司发送的个人轨迹查询结果。非绿码人员、有高风险地区和国家旅居史的人员、或新冠肺炎可疑症状者不得入场。
3.每日报告制度。各职能组安排专人负责统计本组人员的健康情况,将信息及时反馈录取疫情防控组。
(二)录取场所管理
1.以各职能组为单位,分开工作区域,保持各岗位间隔不小于一米。
2.保持工作场所的日常通风换气,室内空气流通。
3.每日两次对工作区域、机位、工位及相关设备物品消毒。重点对公共部位的表面日常消毒。
(三)就餐场所管理
1.分时错峰就餐。以各职能组为单位,分时错峰就餐,避免扎堆。排队取餐时要求佩戴口罩,保持一米以上距离。
2.拉大座位间隔。放宽用餐座位间隔,用餐间隔保持1米以上,就餐中不交谈,确需交谈的尽量不大声说话。
3.就餐场所的消毒。每日对供餐场所、操作间和餐具设备等进行全面清洗、消毒,定期开门、开窗,保持室内通风。
4.后勤保障人员管理。加强对物业人员、食堂前后场人员、菜品供应人员等后勤保障人员的健康筛查、健康防护和健康状况监测。
(四)住宿管理
1.住宿区实行封闭式管理,进入住宿区必须检测体温,体温正常方可入住。
2.严格执行一房一客制度,工作人员不得擅自组织或参加聚集活动。
3.房间、电梯、大堂、通道和前台等公共区域每日消毒并做好记录,提供免洗消毒洗手液、酒精消毒喷雾或一次性消毒湿纸巾。
4.可以使用带有新风系统的空调,如果空调无新风系统,则不建议使用。高温下如不能使用空调,可以采用物理方法降温,如开窗通风、使用冰块、电风扇(需同时开窗)等。
四、物资保障和应急管理
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配备充足防疫物资,做好口罩、一次性手套、测温枪、消毒药械等物资的储备和供给。设置应急隔离场所,设置具备防护隔离措施的专用通道、人员隔离室和卫生间等。隔离场所设置在相对独立的位置,且通风良好,不与其他场所共用电梯、通风系统等。
各职能组值班人员执行每日晨检制度,检查涉考人员健康状况并做好记录,汇总后向当日总值班领导报告,如发现有疑似新冠肺炎早期症状(如发热、乏力、干咳、腹泻等)和异常情况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好以下几方面应对措施:
1. 第一时间隔离并送医。将新冠肺炎可疑症状者或疑似病例立即送至隔离室,并立即送至定点医院诊治。
2.及时上报疫情。若有涉考工作人员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应立即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省教育厅报告。
3.配合落实防控措施。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开展调查、采样、密切接触者筛查、隔离治疗等措施,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疫点开展消毒工作。
4.妥善安排工作。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卫生健康部门建议和上级主管部门指示,必要时启用备用工作场所和候补工作人员。
五、纪律要求
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责任落实不到位、措施执行不得力导致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严肃追责。要明确工作任务,层层压实责任,狠抓关键环节。根据招考录取工作实际,明确以下问责内容:
1.不报、缓报、瞒报身体健康、出行和接触情况。
2.对自身防护、消毒通风等防疫要求不配合、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
3.违反防疫时期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纪律。
4.对体温监测、封闭管理、消毒、物品采购、值班等各项管理工作失职渎职。
5.对疫情期间的合理工作安排推诿、不服从。
6.对身边发病人员未及时采取救治措施并第一时间报告。
六、其他
各录取高校应制定录取防控管理工作方案,报本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