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概况
新疆艺术学院成立于 1958 年,坐落在素有“歌舞之乡”、“丹青之乡”美誉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学校是 全国七所省(区)属综合性艺术院校之一,也是我国西北地区唯一的一所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学校党委始终牢牢把握社会 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为党育人、 为国育才,突出质量与内涵发展,以教育教学出人才、艺术研 究出成果、创作展演出精品,成为一所办学历史悠久、区域特 点显著、专业特色鲜明的高等艺术院校,为繁荣国家和自治区 文化艺术事业、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扩大对外交流发展做出了 积极贡献,已成为新疆文化艺术人才培养的主力军、“丝绸之 路”文化传播的使者和“天山脚下”艺术家的摇篮。
学校现有团结路东校区、西校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桥校区,占地 958 亩。有音乐学院、舞蹈学院、美术学院、书法学院、设计学院、传媒学院、戏剧影视学院、文化艺术学院、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成人(继续)教育学院、高等职业学院和附属中等艺术学校 13 个教学单位。涵盖硕士研究生、普通本科、专科、中专等办学层次,已形成了全日制教育、成人继续教育、远程教育等多形式、多层次、多方位的办学格局,在校生人数 6658 人。
学校现有 32 个本科专业,其中有 2 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3 个自治区级一流专业建设点,2 个自治区重点专业。有 1 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 个自治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专业, 2 个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学校设有音乐、舞蹈、美术、设计、传媒、戏剧影视、文化艺术等 7 个“研究创作中心”和“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中心”, 有 3 个艺术研究所、2 个美术设计馆,有新艺歌舞团、交响乐团、民族乐团等演出团体和一大批校外实习实践基地。建校以来累计为国家培养各类文化艺术人才数万名,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位居自治区普通高校前列。
学校现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有 2 个自治区重点学科,艺术学门类下 4 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1 个专业硕士授权点(包括 6 个研究领域、19 个研究方向)。学校现有教职工 651 人,其中专任教师 437 名,具有教授、副教授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教师 128人,硕士生导师 130 人, 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自治区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教学名师名家、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四有”好老师11人。“十二五”以来,学校累计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 385 项,其中国家级 17 项,部委级 17 项,自治区级 22 项,厅局级 92项,院级 237 项;出版专著 39 部、教材 20 部,发表学术论文1147 篇,其中核心期刊 82 篇;获得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3 项、三等奖 1 项、优秀奖 5 项。经过多年耕耘,目前学校迎来科研事业发展的最好时期。
学校积极服务国家和自治区文化艺术事业发展,先后参加 了北京奥运开幕式、全国第十三届冬运会、新疆国际舞蹈节、 阿斯塔纳世博会中国馆开幕式、新中国成立 70 周年国庆庆典等国家和自治区重大展演活动,创作推出一大批优秀文化艺术作品赴天山南北巡回演出,师生在国内外各项重大赛事中,累计 获得国家级竞赛奖 200 多项、省部级竞赛奖 500 余项。
学校不断推动各项对外交流活动,作为首批中国—东盟艺 术高校联盟和欧盟艺术院校联盟成员单位,已成为国家“一带 一路”发展战略上一张重要的文化名片。与美国、俄罗斯、韩 国、日本、法国、泰国、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 克斯坦等国家及我国港澳台地区 20 余所院校和艺术团体建立友好交流关系;与全国 30 所艺术院校保持交流合作,与中国传媒大学、中央音乐学院、中央美术学院建立长期对口支援与合作关系。
近年来,学校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办学实力显著提高,社 会影响力和知名度不断提升,连续获得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 单位、全国“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先 进单位、自治区高校党的建设与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校、创先 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自治区级文明单位、自治区级综合治理 先进单位、爱国卫生先进单位、绿化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党的十九大召开以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思想指引下,新疆艺术学院党委紧紧聚焦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导向,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承“传承创新,德艺双馨”的校训, 践行“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的内涵式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党委“一二三四”工作思路,即围绕一个目标(人才培养),坚持两个标准(德艺双馨),建设三支队伍(教师队伍、管理队伍和服务队伍),落实四个重点(以稳定为基 础、以就业为导向、以质量内涵建设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 力),正昂首阔步朝着“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国内知名、面 向世界”的高水平综合性艺术大学宏伟目标努力奋进!
二、招生专业和计划
招生专业 |
高职(专科)对应专业 |
招生计划 |
培养院系 |
学制与培养方式 |
|
合计 |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 |
||||
音乐学(130202) |
音乐教育、音乐表演、艺术教育 |
30 |
1 |
音乐学院 |
学制 2 年,学生入校后进入本专业本科三年级学习,取得相应学分 |
环境设计(130503) |
艺术设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广告设计与制作、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建筑室内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
30 |
1 |
设计学院 |
学制 2 年,学生入校后进入本专业本科三年级学习,取得相应学分 |
三、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具有新疆(含兵团)高校正式学籍的 2020 年普通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
(二)获得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职(专科)学历,具有新 疆(含兵团)户籍的退役士兵。
(三)招生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2.思想政治素质良好,高职(专科)学习期间考试无作弊行为,无处分记录;
3.高职(专科)学习期间成绩合格;
4.2020 年 8 月底前可取得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5.身体健康,符合招生专业体检要求。
四、免试入学和加分录取政策
免试入学和加分录取政策按照《2020 年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方案》执行。
五、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登陆自治区教育考试院门户网 站进行报名,按要求填报上传个人信息和有关材料,选择报考专业。考生须严格按照《2020 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专业对应目录》选择专业,网上报名时间和具体要求,由自治区教 育考试院另行通知。
(二)我校根据《2020 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专业对应目录》对考生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对应关系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考生予以确认。
(三)符合免试入学、加分录取条件的考生,经本人申请、生源学校审查后,报自治区教育厅复核。复核通过的考生名单, 在自治区教育厅和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公示 5 个工作日。
六、考试录取办法
(一)考试
2020 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由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组织,考试科目为政治、语文,每科目考试时间 120 分钟,满分150 分,总分满分 300 分。统一考试时间由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
(二)录取
我校按照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设定总成绩最低录取分数线和单科最低分数线,根据“成绩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从高分 到低分择优录取。
七、学费(如有变动,根据当年物价标准执行)
专业名称 |
学费标准 |
住宿费标准 |
音乐学 |
6000 元/年 |
八人间 600 元/年 |
环境设计 |
八、学籍管理
参照《新疆艺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试行)》相应规定执 行,2020 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学生不得申请调整专业。
九、毕业资格与学位授予
毕业证、学位证发放按照教育部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十、联系方式
1.招生咨询电话:0991-2554104 咨询邮箱:xjart_zb@163.com
2.监督举报电话:新疆艺术学院纪委(0991-2554921)
3.学校地址:乌鲁木齐市团结路 734号 邮编:830049
4.学校网址:http://www.xjart.edu.cn/;
招生就业处网址:http://zsjy.xjart.edu.cn/
5.招办微信公众号: “新艺招生就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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