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6/05 13:55:01 阅读量:8813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专科升本科选拔工作的通知》(内教高函【2020】3号)和《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专科升本科选拔工作的补充通知》(内教高函【2020】20号)文件要求,组织并实施河套学院2020年专升本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专升本选拔工作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专升本工作的领导,确保专升本工作顺利实施,对专升本工作进行全面统筹、协调、管理,受理学生异议并进行复查、复核。学院成立由书记、院长任组长的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的纪检监察组。
(一)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冯呼和 赛音德力根
副组长:杨生柱 石文清
成 员:杨树生 张智 郑颖莉 何伟超
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主任由教务处处长担任。
(二)纪检监察组
组 长:徐 英
成 员:纪检监察处、纪委办公室相关人员
二、选拔报名院校
河套学院、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锡林郭勒职业学院、鄂尔多斯职业学院、内蒙古美术职业学院、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学院、内蒙古丰州职业学院(青城分院)、内蒙古丰州职业学院(中山分院)、乌兰察布职业学院、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包头职业技术学院、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通辽职业学院、兴安盟职业技术学院、内蒙古北方职业技术学院等17所院校,选拔对象为2020届全日制专科毕业学生。
三、选拔报名条件及步骤
(一)报名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学兼优、综合素质高。
2.已修完前两学年专科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且成绩全部合格。
3.在校期间未受过留校察看及以上纪律处分。
4.外语要求: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
(二)报名步骤
1.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填写《河套学院专升本选拔申请表》(见附件1),并提供在校学习成绩单,将上述材料交到院系教学科研科(合作院校自行审核)。
2.院系(合作院校)负责报名学生的资格审查并对审查结论负责。院系教学科研科(合作院校)必须按照报名条件严格审核报名学生相关信息,重点是学生在校成绩和纪律处分情况。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一律不得推荐。
3.院系(合作院校)对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学生按照成绩高低顺序填报《河套学院专升本学生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由院系主任签字盖章,合作院校由院长或分管院长签字盖章,并报送或邮寄到河套学院教务处学籍管理科(行政楼C214室),电子文档发送至85092612@QQ.com邮箱。《河套学院专升本选拔申请表》及学生成绩报告单等材料由各院系(合作院校)存档。
4.河套学院教务处收到院系(合作院校)报送的专升本学生情况汇总表并审核无误后,将报名名单全院公示(合作院校自行公示并将公示材料报河套学院教务处),接受师生监督。
四、选拔方式及要求
(一)选拔方式
考试方式为线上考试,考试科目为大学语文和大学英语。其中大学语文满分为100分,大学英语满分为100分。
(二)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大学语文考试成绩+大学英语考试成绩+平时成绩(专科阶段前两学年课程平均分),其中:大学语文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0%,大学英语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0%,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60%。
(三)考试要求
考生自主完成考试内容,不得出现网上下载、盗用他人成果、他人替考等作弊行为,经审查发现,取消录取资格。
(四)公示
对具有参加专升本考试资格的学生名单、专升本选拔考试成绩、经院长办公会议审议后的专升本录取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受理学生异议并进行复查、复核。凡有个人信息作假行为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报名及考试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2020年5月25日-30日。
(二)报名资格公示时间:报名截止后公示五天。
(三)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考试科目:大学语文、大学英语。
考试时间:2020年6月10日
上午09:00-11:30 大学语文
下午15:00-17:30 大学英语
六、考试操作流程及值班人员
(一)考试操作流程
考生线上考试操作流程见《河套学院2020年专升本选拔考试流程》(附件3)。
(二)考试期间值班人员及联系电话
1.白海军 手机:15164896871 办公电话:0478-8414414
2.刘文慧 手机:15847816180 办公电话:0478-8418710
3.王 烽 手机:15819869573 办公电话:0478-8416143
七、选拔录取原则及要求
(一)录取原则
以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选拔为原则。
(二)录取要求
1.对建档立卡的贫困生按专业单列计划,录取比例为各专业建档立卡学生人数的30%。
2.退役大学生士兵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为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的30%。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凭荣誉证书免试入学。
3.按照各院校的合作专业毕业生总数的15%以内分配录取计划,个别专业的比例会根据实际情况有所调整。
八、其他
(一)专升本录取的学生安排在本科三年级对应专业或相近专业学习,学费按本年度普通本科各专业的收费标准缴纳。
(二)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专升本的学生由原就读学校颁发专科毕业证书。本科学习期满,由我院颁发本科毕(结)业证书,其毕(结)业证书内容填写“在我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在本科实际就读时间填写,符合我院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位。
本方案由河套学院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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