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2020年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以下简称专升本)招生政策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新疆医科大学是新疆唯一一所独立建制的医学院校。2016年8月2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原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联合印发《关于共建新疆医科大学的意见》,我校正式成为省部委共建高校。
学校下设22个院部,开设26个本科专业,涵盖医学、管理学、理学、文学四个学科门类,形成了以医学类为主,其他学科相辅相成的专业结构与布局。学校现有6个自治区“十三五”重点学科,其中2个高峰学科、4个高原学科;临床医学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5‰;5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0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全校教职工15693人(含附属医院),其中专任教师1328人(另有临床教师4580人),具有高级职称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60.77%,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81.10%。拥有首批“全国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教育部长江学者创新团队2个,“青年长江学者”1人,国家教学名师1人,全国中医药高等学校教学名师1人,国医大师1人,全国名中医2人,2人获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61位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7人获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获国家何梁何利基金奖;32人获得自治区突出贡献优秀专家称号;5个自治区级教学团队,16名自治区级教学名师,10名自治区级教学能手。2018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审核评估。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代码:10760
二、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2020年新疆医科大学专升本招生专业共5个,招生计划数共690人。具体如下:
招生专业代码 |
招生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人) |
|
合计 |
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 |
||
100501K |
中医学(维医方向) |
20 |
1 |
100701 |
药学 |
50 |
1 |
101001 |
医学检验技术 |
60 |
2 |
101005 |
康复治疗学 |
60 |
2 |
101101 |
护理学 |
500 |
4 |
三、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按照《2020年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方案》执行。
四、培养方式
学制两年,理论学习三学期,实习一学期。
五、学费标准
按照自治区物价局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学生于每学年报到注册时交纳。2020年专升本招生各专业学费为4000元/学年,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自治区批复为准。
六、学籍管理
依据《新疆医科大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专升本学籍单独注册,且不得申请调整专业。
七、毕业证书发放
专升本学生按照教学计划修完规定内容且成绩合格,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专科起点××专业本科学习”。
八、学位授予
专升本学生达到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中医学(维医方向)专业授予医学学士学位;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学、药学、护理学专业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九、入学政策
(一)按照自治区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自治区招生规定;
2、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3、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4、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5、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凡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不予注册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十条的规定或学校学生管理有关规定保留入学资格。
十、联系方式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尚德北路567号
邮编:830000
电话:(0991)2110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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