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30 15:30:00 阅读量:353
2023年长沙师范学院专升本招生简章计划专业、考试科目大纲公布,今年招生200人,考试科目为3科,专业有学前教育、美术学、音乐学等8个,在北校区或者南校区上课就读,考试大纲下载附件查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3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教发〔2022〕55号)及《关于做好2023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报考工作的通知》(湘教考成字〔2023〕1号)文件精神,确保专升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长沙师范学院2023年专升本招生工作。
第二章学校基本情况
第三条长沙师范学院是由湖南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本科院校,前身为毛主席的老师、无产阶级革命家、共和国教育事业奠基人徐特立先生于1912年创办的长沙师范学校。
第四条学校英文名称为Changsha Normal University,国标代码为13806,湖南省内代码4345。
第五条学校分两个校区办学,即南校区(长沙市·星沙·特立路9号)和北校区(长沙市·安沙万花园路9号)。
第六条学校专升本招生办公室通讯地址为湖南省长沙市·安沙万花园路9号长沙师范学院教务处。联系电话:0731-84036018(教务处)0731-84036198(招生就业处);网址:www.cssf.cn,邮箱:cssf198 csnu.edu.cn;监督电话:0731-84036995。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专升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湖南省专升本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专升本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本校专升本招生政策。学校设专升本招生考试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第八条学校专升本招生办公室主要职责是执行学校制定的有关专升本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分专业招生计划,组织实施招生宣传、招生考试、招生录取等工作。
第九条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室负责监督专升本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确保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及招生程序
第十条根据省教育厅发布的《湖南省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对应专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指导目录》)规定,考生依据高职(专科)所学专业选报我校对应本科专业。2023年我校专升本招生的本科专业及计划具体如下: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院名称 | 招生计划 (含免试生计划) |
所在校区 |
1 | 040106 | 学前教育 | 学前教育学院 | 45 | 北校区 |
2 | 130401 | 美术学 | 美术与设计学院 | 35 | 北校区 |
3 | 130202 | 音乐学 | 音乐舞蹈学院 | 35 | 北校区 |
4 | 040201 | 体育教育 | 体育科学学院 | 45 | 南校区 |
5 | 081702 | 包装工程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5 | 北校区 |
6 | 120902 | 酒店管理 | 经济管理学院 | 20 | 北校区 |
7 | 130505 | 服装与服饰 设计 |
美术与设计学院 | 10 | 北校区 |
8 | 130507 | 工艺美术 | 美术与设计学院 | 5 | 北校区 |
说明:招生计划含退役大学生士兵和竞赛获奖学生免试招生计划,其中竞赛获奖学生免试计 划为4个,退役大字生士共免试计划为30个。 |
序号 | 专业代 码 |
专业名称 | 考 试 科 目 |
1 | 120902 | 酒店管理 | 大学英语100分、管理学原理100分、酒店管理概 论100分 |
2 | 130401 | 美术学 | 大学英语100分、中外美术史100分、素描100 分 |
3 | 040201 | 体育教育 | 大学英语100分、运动解剖学100分、专业技能(田 径、篮球、排球、足球、武术、游泳、乒兵球、羽 毛球、网球、健美操、跆举道、体操任选一门)200 分 |
4 | 081702 | 包装工程 | 大学英语100分、无机及分析化学100分、工程制 图100分 |
5 | 040106 | 学前教育 | 大学英语100分、学前儿童卫生学100分、学前教 育原理100分 |
6 | 130202 | 音乐学 | 大学英语100分、昔乐理论综合100分、专业技能 100分(声乐演唱(占50%)、器乐演奏<含钢琴> ( 占 5 0 % ) ) |
7 | 130505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大学英语100分、中外服装史100分、服装结构设 计100分 |
8 | 130507 | 工艺美术 | 大学英语100分、中国工艺美术史100分、素描 100分 |
考试大纲
第十七条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2023年4月22日-23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2.考试地点:长沙师范学院(具体考场详见准考证)。
3.准考证领取:考生须在4月19日-21日登录“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https://zsb.hneao.cn)下载准考证并自行打印。
第十八条公布成绩及查分查卷程序
1.考生可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xx.cssf.cn/)查询考试成绩,时间另行通知。
2.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在成绩公布后一周内可提出查分申请。考生填写《长沙师范学院2023年专升本成绩查询申请表》(届时在查询成绩公告中下载)快递寄至长沙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逾期不予办理。查分结果如有误反馈给考生,无误则不予反馈。查分内容限于错统、漏统、漏改,宽严不查。
第十九条免试生录取
学校根据免试生的综合测试成绩,结合考生志愿、高职在校及退役大学生士兵服役期间的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择优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在部队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可优先录取。竞赛获奖考生须填报获奖赛项相对应的专业,否则不予录取。报考我校但未被免试录取的考生,缴费后可参加我校组织的考试及录取。
第二十条普通考生录取
根据招生计划分专业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某专业实际参考人数不足时,参照本校其他专业录取率的平均水平、本专业考生生源质量等实际情况,综合合理确定该专业普通考生的录取率。
第二十一条脱贫家庭毕业生录取
适当提高脱贫家庭毕业生的录取率,原则上不高于本专业常规录取率10个百分点的比例。具体录取时,脱贫家庭毕业生与普通考生统一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完成后,如该专业的脱贫家庭毕业生录取率没有达到比例(常规录取率基础上增加10个百分点,以该专业脱贫家庭毕业生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进行计算),通过追加并单列部分计划录取脱贫家庭毕业生。
第二十二条追加计划
录取过程出现的考生同分成绩,脱贫家庭毕业生及免试生录取计划不足等情况可追加部分计划。学校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申请,报省教育厅统筹研究后下达追加计划。脱贫家庭毕业生考试成绩在公布计划范围内录取的,不需要追加计划,但纳入学校该专业录取比例的计算基数。
第二十三条公示
录取结束后,学校及时将录取数据(含考生成绩、拟录取名单、照片、免试生、脱贫家庭毕业生信息等)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学校官网上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不少于7日),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二十四条毕业资格审核
6月底前对拟录取的应届毕业考生资格进行审核确认,省教育考试院将我校提交的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厅学籍管理部门进行毕业资格审核,经对录取名单与其在学信网上的学籍学历信息进行比对核查后,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核查结果办理最终录取手续,打印录取名册。达不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取消录取资格。
第二十五条录取通知书发放
经上级部门审核通过的拟录取考生,办理录取相关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六条录取查询
2023年7月初考生可登录“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https://zsb.hneao.cn)或长沙师范学院招生网(http://zsxx.cssf.cn/)查询录取结果。
第五章学籍学历管理
第二十七条本科学籍学历管理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专升本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并于9月30日前完成对专升本学生报到入学及学籍注册工作。学生入校后将开展录取资格及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等工作,严格审核专科学历电子注册信息,确保本科学籍注册信息与专科学历电子注册信息一致。
第二十八条在校学习及毕业
专升本学生入学后进入普通本科三年级学习,在校学习两年,不得转专业和转学,不得采取非普通全日制学习形式就读。学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书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第二十九条学费收缴
普通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按照省物价主管部门核准的标准收费,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
第六章其他
第三十条本校将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不组织或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教学、讲座等活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学校举报电话:0731-84036198(招生就业处)、0731-84036995(纪委办公室)。
第三十一条考生入学报到时,须提供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对不能提供高职(专科)毕业证书,且比对学籍系统未按时毕业的考生,学校不予办理入学手续,其入学资格无效。我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入学时,对考生的身体进行复验,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故意隐瞒病情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三十二条考生本人应诚实守信,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同时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理。对在“专升本”招生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考生诚信电子档案。
第三十三条学校严格执行考试、招生政策规定和招生计划管理要求,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纪律。对于专升本考试招生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处理,涉及在校生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三十四条本方案发布后,如果有关招生政策有所调整,以主管部门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本方案由长沙师范学院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招生咨询
招生就业处:0731-84036198
教务处:0731-84036027
邮编:410100
招生网址:http://zsxx.cssf.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