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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科技学院2018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8/04/04 00:00:00 阅读量:1691

一、总则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专升本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发〔2018〕48号)和《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安徽省2018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的通知》(皖招考函〔2018〕55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18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制定本章程。

二、学校类型

安徽科技学院是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三、学校概况

安徽科技学院始建于1950年,1965年开始举办本科教育。办学地点分为蚌埠龙湖校区和凤阳校区,龙湖校区位于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大学城黄山大道1501号,凤阳校区位于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东华路9号。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含硕士研究生)18200余人。现有教授78人、副教授205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660余人。设有18个教学院部,70个本科专业,涵盖工、经、管、理、文、法、农、医等学科门类,形成了以新兴工科和优势农科为重点,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应用型学科专业体系。学校拥有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特色专业、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专业等11个,拥有省级重点学科6个、特色专业10个。现有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安徽省“115”产业创新团队3个,省级科技创新平台16个,省级示范实验实训中心11个。学校先后与美国、韩国、新西兰和台湾地区的24所高校建立交流与合作关系,拥有3个国家级中外合作办学项目、5个省级中外合作办学校际交流项目,目前国际班在校生502人。

60多年的办学实践积淀,学校形成了“基础知识厚、实践能力强、创新意识强、创业能力强、敬业精神强”的“一厚四强”人才培养特色。2008年获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2013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审核评估(试点),学校现为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立项单位,全国应用科技大学改革战略研究试点单位。先后荣获“全国毕业生就业50所典型经验高校”、“安徽省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

四、招生计划与编制原则

1、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结合社会需求及毕业生就业情况,2018年我校普通专升本安排市场营销、粮食工程和机电技术教育专业招生,其中市场营销专业文理兼招,粮食工程和机电技术教育专业理科招生,具体招生计划情况如下。

序号

专业名称

学制

计划数(人)

招生

范围

备注

小计

普通专升本计划

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奖励计划(单列)

应征入伍义务兵专升本计划(单列)

1

市场营销(文)

两年

40

35

4

1

相近专业

对未完成的单列计划,纳入所在专业招生计划

2

市场营销(理)

两年

40

35

4

1

相近专业

3

粮食工程

两年

60

53

6

1

相近专业

4

机电技术教育

两年

40

33

6

1

相近专业

合计

180

五、招生对象

安徽省各级各类高等学校(包括在皖部属高等学校、省属普通高校以及经过批准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成人高等院校)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层次毕业生。

六、学籍学历管理及待遇

1、普通专升本学生,按照教学计划学习2年,完成本科阶段学历教育。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2、普通专升本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精神,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3、普通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

4、普通专升本学生毕业时,执行国家本科毕业生的有关就业政策。

七、报名

1、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

(3)安徽省各级各类高等学校(包括在皖部属高等学校、省属普通高校以及经过批准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成人高等院校)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层次毕业生;

(4)通过所在学校报考资格审核,能够如期取得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2、报名办法

(1)信息采集:考生于规定时间到所在学校或毕业学校进行基本信息采集。

(2)现场报名确认:报考我校的考生,务必于4月26日-2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17:30)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到我校凤阳校区(东区)图书馆B座二楼就业招聘大厅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所在学校或毕业院校通过报名系统打印的《专升本招生报名信息表》和考生身份证。

(3)缴费:报名成功的考生,须交纳报名考试费120元。

(4)准考证领取:考生于5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17:30)到我校凤阳校区求知楼A、B楼连廊处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需提供我校打印盖章的《安徽科技学院2018年专升本招生考试报名确认表》和考生身份证。

八、考试

1、考试科目及分值

专业

考试科目

分值

市场营销(文)

综合文科

150

市场营销学

150

市场营销(理)

高等数学

150

市场营销学

150

粮食工程

高等数学

150

食品分析与检测

150

机电技术教育

高等数学

150

电工技术

150

2、命题

专升本考试科目命题由我校负责。命题教师从命题专家库中抽调,各科命题范围以各类考生在专科层次阶段所学课程为主要内容,科目考试纲要已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发布。

3、考试时间

时间

5月5日

上午

公共课(综合文科、高等数学)

(9:00—11:30)

下午

专业课(15:00—17:30)

4、考试地点

考场设在安徽科技学院凤阳校区。

5、查分

考生可于5月10日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考试成绩(www.ahstu.edu.cn/zs)。考生对自己的成绩有异议,可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查分申请表,并由毕业学校招生办签署意见,于5月11日17:30前传真至招生与就业工作处(传真:0550-6733934),由我校汇总核查;查分限查漏改、漏统、错统,宽严不查;经核查有误的通知考生,核查无误的不予通知。

九、录取

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由我校组织实施。5月15日左右确定初步录取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一周。

1、普通专升本考试录取

(1)录取控制线

公共课和专业课单科成绩均不低于60分

(2)录取规则:在合格考生中(即考生两门科目考试成绩均不低于60分),依据考生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考生总分相同,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2、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部队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报考我校,如考生所学专业与我校招生专业相同或相近,可申请免试录取。符合直接录取条件的考生,需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安徽科技学院2018年普通专升本免试录取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免试录取申请表》),将在部队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证书(原件)、复印件和申请表格交所在学校审查,并在《免试录取申请表》和证明材料复印件上盖章。考生将《专升本招生报名信息表》和经盖章确认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免试录取申请表》于现场报名时交我校审核。审核通过的,于4月28日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考核专家组面试考核,考核合格者,公示无异议后,直接录取。

3、获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通过安徽省教育厅主管部门资格认定,其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可申请免试。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需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免试录取申请表》(见附件),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和《免试录取申请表》交所在学校审查,并在《免试录取申请表》和证明材料复印件上盖章。考生将《专升本招生报名信息表》和经盖章确认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免试录取申请表》于现场报名时交我校审核。审核通过的,于4月28日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考核专家组面试考核,考核合格者,公示无异议后,可在相应单列计划内择优录取。

4、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在单列的计划范围内,在合格考生中(即考生两门科目考试成绩均不低于45分),依据考生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考生总分相同,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5、递补录取政策及规则:对于因拟录取考生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放弃拟录取资格等原因造成学校招生计划未足额完成的,可在其余参加考试的合格考生中,依据考生总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录取。若考生总分相同,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递补录取。

6、录取审批:学校将公示后的拟录取名单(含递补录取)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7、录取通知书发放:录取通知书由我校印制并于录取结束后一周内发放完毕。新生持录取通知书、个人档案、毕业证书等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我校凤阳校区报到入学。无故不按期报到的取消入学资格。

8、入学报到和资格审查:考生入学报到时,须提供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对不能提供高职(专科)毕业证书,且比对学籍系统未按时毕业的考生,学校不予办理入学手续,其入学资格无效。

十、收费标准

学杂费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其中粮食工程和机电技术教育专业学费为3900元/年,市场营销专业学费为3500元/年。其他杂费和住宿费按照安徽省相关规定收取。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十一、奖助勤贷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农林师范类专业奖学金、困难补助金、勤工助学金等,奖助金额最高8000元/年。学生还可根据国家政策,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贷款额度最高8000元/年。完善的奖助体系激励学生奋发进取、为困难学生提供生活保障,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十二、附则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由安徽科技学院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学校地址:安徽省凤阳县东华路9号

邮政邮编:233100

联系电话:0550-6732041

传 真:0550-6733934

网 址:www.ahstu.edu.cn/zs

E-mail: zsb@ahstu.edu.cn

2018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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